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虹罪譽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現公布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下簡稱省府辦公廳)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厚戶槳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省府辦公廳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概述
  2008年,省府辦公廳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切實擔負起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通過建章立制、完善載體、調研督查、開展培訓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推動《條例》在我省全面、正確、有效地貫徹實施。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開規範體系。按照《條例》要求,經深入研究、充分論證,先後出台了一系列規範性檔案,有力推動了我省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化、程式化建設。一是編印政府信息公開參考文本。編制並印發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參考樣本》、《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參考樣本》、《政府信息公開參考流程》、《政府信息公開標準文書樣本》等四個參考文本,要求各地、各部門依據參考文本,對公開信息進行認真梳理,統一公開標準,規範發布格式,編制和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積極做好主動公開信息網上公開工作;參考相關流程,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機制,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制定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會同省保密局等單位制定了《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在《條例》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台紋、審查程式和責任追究辦法,指導各地、各部門規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三是強化問責制度建設。印發了《廣東省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各級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其中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公開與告知義務過程中,不履行主動公開義務,應當公開的信息不公開的,不依照規定的形式和期限實施公開的,公開的內容不全面、不準確、不真實,或者對行政相對人隱瞞應當提供的政務信息的,對公開的內容應予說明解釋而不予說明解釋的,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務信息和其他舟懂虹違反政務公開和行政告知有關規定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過錯責任;政府部門應當公開的決策信息未按規定公開的,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或者通報、報送、公布虛假信息的,應當對行政首長問責。四是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按照由近及遠的原則,對1999年至今省政府及省府辦公廳的政府信息進行清理,編制了《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同時,制定了《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範圍、方式和程式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和細化。上述目錄和指南已在省政府入口網站公布。五是規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結合實際制訂了《省府辦公廳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辦法(試行)》和《省府辦公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處理辦法》,就省府辦公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形式、程式,以及依申請公開的受理、辦理、答覆等各個環節作出了詳細規定,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個重要環節融入業務工作之中。此外,還加具貫徹意見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付蘭頁淋》,及時指導各地、各部門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提高公開載體建設水平。加強《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報》(以下簡稱《公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和省政府入口網站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工作,充分發揮這兩大重要載體的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實效。一是按時保質編輯發行《公報》。全年編輯、出版《公報》36期(每月逢5、15、25日出版),每期發行約6萬冊,全年共發行216萬冊,免費贈送至各市、縣(市、區)、鄉鎮政府及城市街道辦事處、居(村)民委員會,各市、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和省政府直屬各單位、各高等院校、在習漿翻我省的全國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各市、縣(市、區)的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和全省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採取不定期到基層檢查和電話抽阿寒采查等方式密切跟蹤《公報》的發行情況及質量反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把漏投率控制在萬分之一以下,確保發行渠道的暢通、穩定,以及《公報》按時足量傳送到位。二是提升省政府入口網站服務功能。在最佳化現有欄目的基礎上,新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整合各地、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申請流程等信息,開發信息查詢系統,方便公眾查詢有關信息;依託省政府糾風辦、廣東電台的“民聲熱線”平台,新設“民聲熱線”訪談直播間,逐步實現該節目在省政府入口網站上的即時收聽和民眾意見的即時反饋,進一步深化政府與公眾互動交流;完善“網站導遊”互動功能,並提供針對外國人、青少年等群體的主題服務,提高網站的個性化服務水平;繼續依託省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進一步公開省直有關單位567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名稱、依據、程式和要求,動態公開受理、承辦、審核、批准、辦結等五個審批環節,方便民眾實時了解辦事進展情況。
  (三)注重調查研究和監督檢查。多次到各地、各部門調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分析、研究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加大指導、協調力度,密切與各單位相關工作機構的聯繫溝通,積極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努力為各地、各部門解決實際問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規範有序進行;全面檢查各地、各部門編制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有關情況,對不符合規範的單位提出改進意見,督促其按規定完成任務,更有效地向公眾提供各種政府信息。截至2008年11月,全省地級以上市和省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均已完成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編制、公布工作。
  (四)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組織舉辦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邀請有關專家就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理論、電子政務、政府與民眾互動溝通等問題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辦公室分管領導及具體經辦人共160多人進行專題培訓,進一步增強各地、各部門有關人員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提高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整體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省府辦公廳主要通過省政府入口網站、《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省政府和本廳的政府信息。
  (一)省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省政府入口網站發布政府信息583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1條,占0.17%;政府規章類信息9條,占1.54%;省政府、省府辦公廳規範性檔案類信息113條,占19.38%;省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類信息51條,占8.75%;其它類信息409條,占70.15%。公眾可通過省政府入口網站的“檔案查詢”欄目或“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查閱並全文檢索省府辦公廳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公報》發布政府信息335條,其中,省政府和省府辦公廳檔案118件,省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51件,人事任免信息166條,全文電子化率100%。
  (三)新聞發布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19場,內容涉及農村危房改造、環境保護、智慧財產權保護、應急管理、支援抗震救災、廣東國際旅遊文化節、奧林匹克科學大會、粵港澳合作、“三鹿”奶粉事件處置、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粵東僑博會等工作。出席新聞發布會的國內新聞機構673家(次),境外新聞機構184家(次)。
  (四)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廣州日報》、廣東電台、廣東電視台等省內主要媒體共播發由省府辦公廳提供的政府新聞信息近400條,其中省政府常務會議新聞信息18條、省政府領導公務活動新聞信息200多條。辦理省政府領導接受新聞媒體采(專)訪25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省府辦公廳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0宗,主要涉及2006年廣東省財政決算有關數據信息,已全部依法答覆。
  省府辦公廳接受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40人次,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編制、市縣相關工作機構電話號碼、小額貸款有關規定、獲取政府信息渠道、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外國機構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等內容。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省府辦公廳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支出200元(郵寄費),全部在行政經費中列支,沒有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沒有與省政府或省府辦公廳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08年,省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同時也存在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公開形式的便民性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問題和不足。為此,省府辦公廳將採取以下措施積極改進。
  (一)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建設。研究制定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社會評議辦法、責任追究辦法,以及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製度,明確實施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問責的具體要求,建立完善發布協調機制,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規範化水平。
  (二)加強公開載體建設。加強以省政府入口網站為中心的政府網站群建設,研發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強化政府與網民互動交流,提高網上辦事能力,逐步建立統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省政府入口網站無線站,方便公眾通過手機等無線終端隨時隨地,不受時間、地域的限制獲取政府信息和服務;充分發揮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國家檔案館、新聞傳媒等公開載體的作用,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加強監督檢查。會同省監察廳等有關單位對全省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發現並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二)提高公開載體建設水平。加強《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報》(以下簡稱《公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和省政府入口網站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工作,充分發揮這兩大重要載體的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實效。一是按時保質編輯發行《公報》。全年編輯、出版《公報》36期(每月逢5、15、25日出版),每期發行約6萬冊,全年共發行216萬冊,免費贈送至各市、縣(市、區)、鄉鎮政府及城市街道辦事處、居(村)民委員會,各市、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和省政府直屬各單位、各高等院校、在我省的全國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各市、縣(市、區)的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和全省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採取不定期到基層檢查和電話抽查等方式密切跟蹤《公報》的發行情況及質量反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把漏投率控制在萬分之一以下,確保發行渠道的暢通、穩定,以及《公報》按時足量傳送到位。二是提升省政府入口網站服務功能。在最佳化現有欄目的基礎上,新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整合各地、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申請流程等信息,開發信息查詢系統,方便公眾查詢有關信息;依託省政府糾風辦、廣東電台的“民聲熱線”平台,新設“民聲熱線”訪談直播間,逐步實現該節目在省政府入口網站上的即時收聽和民眾意見的即時反饋,進一步深化政府與公眾互動交流;完善“網站導遊”互動功能,並提供針對外國人、青少年等群體的主題服務,提高網站的個性化服務水平;繼續依託省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進一步公開省直有關單位567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名稱、依據、程式和要求,動態公開受理、承辦、審核、批准、辦結等五個審批環節,方便民眾實時了解辦事進展情況。
  (三)注重調查研究和監督檢查。多次到各地、各部門調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分析、研究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加大指導、協調力度,密切與各單位相關工作機構的聯繫溝通,積極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努力為各地、各部門解決實際問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規範有序進行;全面檢查各地、各部門編制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有關情況,對不符合規範的單位提出改進意見,督促其按規定完成任務,更有效地向公眾提供各種政府信息。截至2008年11月,全省地級以上市和省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均已完成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編制、公布工作。
  (四)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組織舉辦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邀請有關專家就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理論、電子政務、政府與民眾互動溝通等問題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辦公室分管領導及具體經辦人共160多人進行專題培訓,進一步增強各地、各部門有關人員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提高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整體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省府辦公廳主要通過省政府入口網站、《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省政府和本廳的政府信息。
  (一)省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省政府入口網站發布政府信息583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1條,占0.17%;政府規章類信息9條,占1.54%;省政府、省府辦公廳規範性檔案類信息113條,占19.38%;省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類信息51條,占8.75%;其它類信息409條,占70.15%。公眾可通過省政府入口網站的“檔案查詢”欄目或“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查閱並全文檢索省府辦公廳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公報》發布政府信息335條,其中,省政府和省府辦公廳檔案118件,省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51件,人事任免信息166條,全文電子化率100%。
  (三)新聞發布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19場,內容涉及農村危房改造、環境保護、智慧財產權保護、應急管理、支援抗震救災、廣東國際旅遊文化節、奧林匹克科學大會、粵港澳合作、“三鹿”奶粉事件處置、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粵東僑博會等工作。出席新聞發布會的國內新聞機構673家(次),境外新聞機構184家(次)。
  (四)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廣州日報》、廣東電台、廣東電視台等省內主要媒體共播發由省府辦公廳提供的政府新聞信息近400條,其中省政府常務會議新聞信息18條、省政府領導公務活動新聞信息200多條。辦理省政府領導接受新聞媒體采(專)訪25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省府辦公廳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0宗,主要涉及2006年廣東省財政決算有關數據信息,已全部依法答覆。
  省府辦公廳接受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40人次,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編制、市縣相關工作機構電話號碼、小額貸款有關規定、獲取政府信息渠道、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外國機構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等內容。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省府辦公廳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支出200元(郵寄費),全部在行政經費中列支,沒有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沒有與省政府或省府辦公廳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08年,省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同時也存在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公開形式的便民性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問題和不足。為此,省府辦公廳將採取以下措施積極改進。
  (一)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建設。研究制定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社會評議辦法、責任追究辦法,以及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製度,明確實施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問責的具體要求,建立完善發布協調機制,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規範化水平。
  (二)加強公開載體建設。加強以省政府入口網站為中心的政府網站群建設,研發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強化政府與網民互動交流,提高網上辦事能力,逐步建立統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省政府入口網站無線站,方便公眾通過手機等無線終端隨時隨地,不受時間、地域的限制獲取政府信息和服務;充分發揮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國家檔案館、新聞傳媒等公開載體的作用,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加強監督檢查。會同省監察廳等有關單位對全省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發現並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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