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起草審查聽取意見工作規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起草審查聽取意見工作規定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
《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起草審查聽取意見工作規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法規。
《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起草審查聽取意見工作規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法規。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起草審查聽取意見工作規定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徵求意見工作,促進科學、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
《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審查工作規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法規。內容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審查工作,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和《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審查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送審稿,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省...
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制定本規則。二、省政府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
行政管理對象已成立行業協會的,應聽取行業協會意見。除對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規範性檔案作出具體規定外,規範性檔案涉及《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省政府令第183號)、《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諮詢論證辦法(試行)》(粵府辦〔2012〕37號)所述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
第一條為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其他有關法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本省地方性法規,批准廣州市的地方性法規、本省民族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件,適用本規定。第...
《廣東省人民政府規章立項工作規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法規。法規全文 廣東省人民政府規章立項工作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政府規章立項工作,增強立法計畫項目編制工作的科學性、民主性,更好地服務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廣東省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的國家行政機關,是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
第四條 地方性法規的規定應當明確、具體,具有針對性和可執行性。第五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第二章 立法規劃、立法計畫和法規起草 第六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立法規劃、年度立法計畫等形式,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統籌安排,提高立法的及時性、...
市政府第13屆98次常務會議決定對《廣州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辦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條中的“11月30日”修改為“10月31日”。二、第八條增加一項作為第(五)項,修改為“(五)有明確的起草工作計畫。”三、第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列入年度規章制定工作計畫的項目,承擔起草工作的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將下列檔案...
第五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對行政審批管理監督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五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情況的報告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對省政府提請審議的《廣東省行政審批管理監督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和省人大內司委關於該草案的審議意見...
立法後評估應當按照《廣東省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規定》要求,對政府規章的合法性、合理性、協調性、可操作性、規範性、實效性進行全面評估,廣泛聽取和收集各方對立法質量和實施效果的意見,不得預設評估結論,不得按照預設評估結論取捨信息資料。評估報告應當包括評估工作的基本情況、制度設計和實施績效等內容分析、評估...
《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於2021年8月24日十三屆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5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引言 《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已經2021年8月24日十三屆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5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省長 馬興瑞 2021年9月10日 內容 廣東省重大行政...
根據《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六條和《肇慶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式規定》第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等有關規定。同時參照《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立項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審查工作規定》。三、關於主要內容說明 本辦法第二條規定市政府法制機構對擬列入市政府規章年度計畫項目進行...
為了規範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以下簡稱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以下簡稱規章)的程式,提高法規草案和規章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的立項、起草和規章的立項、...
落實交通運輸立法項目徵集和論證制度,組織起草行業相關立法草案,推進行業立法項目列入地方性立法計畫,按程式報送2021年地方性法規建議項目《廣東省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廣東省公共運輸條例》;完成2021年省政府規章預備項目《廣東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辦法》的立法前期準備工作,報送《廣東省道路貨物裝載源頭管理辦法(修訂...
《廣東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送審稿)》,是由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起草的。條例公布 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 告(第112號)《廣東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於2022年6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三)向被監督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四)對有關行政許可實施活動進行現場監督;(五)向行政許可相對人及有關單位和個人徵求意見,了解情況;(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方式。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本級人民政府發布的規章或者其他規範性檔案進行備案審查時,發現以備案...
第四十五條 地方性法規解釋草案表決稿由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後,由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予以公布,並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第四十六條 常務委員會的地方性法規解釋同地方性法規具有同等效力。第七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七條 地方性法規案的提案權人可以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也可以委託有關...
(一)《汕頭市立法條例》規定可以制定法規的事項;(三)市人民政府認為需要制定法規或者規章的其他行政管理事項。第八條 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應當進行制度廉潔性評估。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九條 市法制部門是負責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承擔下列工作:(一)起草並組織實施...
江門市人民政府於2023年9月22日印發江門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本規則自發布之日 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制定本規則。二、市政府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的工作實際,制定的規則。2024年1月18日,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印發...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以下簡稱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以下簡稱規章)的程式,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計畫建議,起草和審查法規草案適用本規定。
8.政府規範性檔案在提交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前報送本級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核;部門規範性檔案在發布前報送本級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9.規範性檔案在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載體上統一發布,並按規定上報備案;上一級政府對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情況進行年度或者季度通報,並向社會公布通過備案審查的規範性檔案目錄。10....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作若干條文修改。廣東省東莞市和中山市、甘肅省嘉峪關市、海南省三沙市,比照適用本決定有關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的規定。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為進一步規範市人民政府工作程式,提高辦事效率和決策水平,推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和《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制定本規則。二、市政府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的程式,提高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適用本規定。
《台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江門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制定的規則。2024年1月25日,台山市人民政府印發《台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台山市...
(一)為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規定,需要根據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作具體規定的事項;(二)屬於地方性事務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規或者政府規章的其他事項。第六條 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應當符合下列原則:(一)符合憲法、法律、法規,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和《...
促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保障稅務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稅務規範性檔案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修正)、《廣東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93號公布)等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制定了《廣東省稅務系統稅務規範性檔案制定管理實施辦法》,現...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管理,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廣東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規範性檔案,是指除政府規章外,各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