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雲區應急管理局

廣州市白雲區應急管理局

廣州市白雲區應急管理局是廣州市白雲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鎮街、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廣州市白雲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推動編制城鄉應急避護場所的規劃。
(三)統籌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編制、修訂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護設施建設。
(四)組織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和信息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組織指導協調一般及以下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指揮協調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鎮街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八)按中央有關消防救援管理體制改革部署,協調消防管理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冰凍、颱風、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有關部門和各鎮街安全生產工作,創新和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推動實施,牽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管理信息化套用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退休人員服務、計畫生育等工作。
政策法規和宣教科(審批管理科)
組織擬訂相關地方性辦法、制度草案,承擔重大政策研究、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文化建設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本區安全生產方面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核、審批、備案以及相關協調工作,擬訂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權責清單,制定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流程、審批標準等,負責行政審批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布工作。
應急指揮和救援科
(新聞科技信息化科)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負責事故信息接報工作,辦理向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報送的相關緊急重要事項。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負責擬訂全區應急管理年度工作計畫和考核目標。承擔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現場處置與救援的協調工作,協調專家組有關專家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置。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現場指揮的組織、協調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區、鎮街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統籌應急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項目套用,建立完善信息資源獲取、共享、管理機制。負責應急管理的科研、技術示範及技術推廣、專家隊伍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統計和分析工作,建立災情報告制度,組織指導災情的統計分析工作。協調指導洪澇、乾旱、冰凍、颱風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行業部門對全區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防風、抗旱調度。協調指導冰凍、颱風防禦準備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新聞發布,輿情監測和應對。
綜合協調科
綜合分析全區及各行業領域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形勢,定期提出相關對策建議。組織編制區安全生產規劃。負責制定全區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畫和考核目標。指導協調區有關部門和各鎮街履行自然災害防治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有關部門和各鎮街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全區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巡查、考核、表彰、獎勵工作。對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重大措施落實情況以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督查、督辦。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綜合減災和物資保障科(預案管理科)
組織擬訂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編制避難設施規劃並推動建設。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的協調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推動編制城鄉應急避護場所規劃。承擔區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編制應急救援、救助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依法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防震減災和地質災害救援工作,負責地震監測預測、地震災情速報等工作。編制本區地震應急預案並組織地震應急演練,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修訂全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的銜接協調。指導監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演練。
火災管理科
指導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協調有關消防管理工作。
危險化學品
安全監管科
負責本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基礎科
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執法一至四大隊
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按許可權依法處罰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行為。接收和登記、查處有關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信訪舉報投訴。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負責監管範圍內監督檢查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並指導鎮街相關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災情核查等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相關工作。其中,執法一大隊負責統籌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和調查評估有關工作。
紀檢監察室
承擔局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現任領導

李俊敏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羅春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黨建、紀檢監察、意識形態、組織人事、綜合協調、政務公開、信訪維穩、保密、財務、扶貧、綜治、計生、青年、婦女、宗教、統戰、後勤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協調科、紀檢監察室。
彭付元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火災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火災救援等工作。分管火災管理科、森林防火辦公室、森林火災救援中心。
曾桂容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執法監督、事故調查工作。分管執法一至四大隊。
黎秀鋒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安全生產基礎等工作。分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安全生產基礎科。
李韶昆 二級調研員 負責行政審批、普法、宣傳培訓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和宣教科(審批管理科)、應急管理宣傳教育中心。
林雄偉 三級調研員 負責應急指揮、應急救援、防汛防旱防風、災情統計、信息化建設、新聞發布、輿情監測、國防等工作。分管應急指揮和救援科(新聞科技信息化科、防汛防旱防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嚴恆 四級調研員 協助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黎秀鋒同志做好黨建、紀檢監察工作。
楊耀華 四級調研員 負責工會工作,協助黨組成員、副局長彭付元同志做好火災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火災救援工作。
肖詩斌 四級調研員 負責綜合減災、物資保障、自然災害預警和評估、災害救助、預案管理工作。分管綜合減災和物資保障科(預案管理科)、防震減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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