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應急管理局

廣州市黃埔區應急管理局

廣州市黃埔區應急管理局,是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統籌、指導全區各部門、各鎮(街)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城鄉應急空間、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
(三)統籌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編制、修訂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一般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和信息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指揮協調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協調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部門、各鎮(街)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八)按中央有關消防救援管理體制改革部署,協調消防管理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冰凍、颱風、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有關部門和各鎮(街)安全生產工作,創新和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救災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牽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管理信息化套用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依據法律、法規及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的授權,本部門職責履行範圍涵蓋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全域。
(十九)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全區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現任領導

賴曦東(黨組書記、局長):主持黨政全面工作,聯繫廣州國際生物島(中以合作區)管理委員會。
潘建新(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防震減災、監測預警、災情速報、森林防火巡護、火災救援、火源管理、森林防火隊伍管理、消防管理工作。分管自然災害協調處、火災防治管理處;聯繫黃埔街、紅山街、聯和街。
劉文華(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人事管理、紀檢監察、黨務、財務、文電、督辦、保密、檔案、政務公開、維穩、案件回訪、扶貧、工青婦、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審批、形勢分析、安全生產綜合協調、改革工作。分管辦公室、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綜合協調處;聯繫夏港街、長洲街。
王瑞珍(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工礦商貿企業監督管理、石油天然氣管道監督管理、新籌建投產企業安全監督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設項目用地諮詢工作。分管基礎監督管理處、行業監督管理處;聯繫區總值班室、新龍鎮、蘿崗街、永和街。
李勁松(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化工、醫藥、煙花爆竹及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處置和調查處理、自然災害事故調查評估、行政執法數據統計、事故統計分析、街鎮執法隊伍標準化建設、“打非治違”工作。分管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處、執法和調查評估一處、執法和調查評估二處;聯繫文沖街、九佛街、龍湖街。
谷林(黨組成員):負責應急值守制度、預警和災情信息發布、事故接報、應急處置指揮、應急快訊、舉報投訴、科技信息化建設、專家庫建設、輿情應對、新聞發布、宣傳教育培訓、應急預案、應急隊伍、應急演練、應急處置和救援、防災減災規劃、避難場所、應急物資儲備、災害救助、減災示範區創建、自然災害數據統計工作。分管應急指揮處、科技和宣教處、應急救援和預案管理處、綜合減災和應急物資保障處;聯繫區三防辦、宣教中心、魚珠街、雲埔街、長嶺街。
陳籃(總工程師):協助王瑞珍同志開展工作,協助分管基礎監督管理處,聯繫穗東街、南崗街、大沙街。
劉剛(安全總監):協助李勁松同志開展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相關工作,完成危險化學品集聚區安全總監相關工作。
張衛東(副調研員):協助潘建新同志開展工作,協助分管自然災害協調處。
黃韓華(副調研員):協助李勁松同志開展工作,協助分管執法和調查評估處。
廖穗芬(副調研員):協助谷林同志開展工作,協助分管綜合減災和應急物資保障處。
鄭春林(副調研員):協助劉文華同志開展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
豐呈文(副調研員):協助谷林同志開展工作,選派龍湖街何棠下村任黨委第一書記。
龍華(副調研員):協助文華同志開展工作,選派龍湖街湯村任黨委第一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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