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廣州市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業經廣州市委、市政府同意,於2022年8月16日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 印發日期: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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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一、發展基礎和面臨形勢
  (一)“十三五”發展回顧
  (二)“十四五”面臨形勢
  二、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工作原則
  (三)發展目標
  三、最佳化海洋經濟空間布局
  (一)江海聯動:構建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帶
  (二)雙核引領:形成海洋科技創新和高端服務高地
  (三)集群發展:重點打造一批特色化海洋產業集群
  四、打造海洋創新發展之都
  (一)建設我國南方海洋科技創新中心
  (二)激發涉海企業創新活力
  (三)強化海洋科技人才引育
  (四)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五、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一)最佳化提升海洋主導產業
  (二)加速發展海洋新興產業
  (三)積極培育海洋潛力產業
  六、全面提升海洋治理能力
  (一)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
  (二)提升海洋公共服務能力
  (三)深度參與全球海洋治理
  (四)拓展海洋開放合作格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完善配套政策
  (三)做好空間保障
  (四)加大投入力度
  (五)抓好規劃實施
  (六)強化監測評估
  八、環境影響評價
  (一)規劃環境影響分析
  (二)環境影響防範措施
  附屬檔案1“十四五”期間海洋經濟發展分區指引
  附屬檔案2 廣州市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海洋經濟發展空間格局示意圖
  
前 言
  “十四五”時期,是廣州市以新發展理念引領高質量發展,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的關鍵時期。海洋作為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要積極拓展海洋經濟發展空間,加快建設海洋強國。《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要把廣州打造成海洋創新發展之都。《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進一步提出,要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海洋科技創新核心區。
  廣州自古以來向海而生,因海而興。從古代海上絲綢之路始發港,到我國最早的對外通商口岸,千年商都與海洋有著深刻歷史淵源。近年來,廣州作為南海之濱的綜合性門戶城市,在海洋強國戰略實施方面一直發揮主力軍作用。新時期“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也為廣州發揮陸海界面樞紐功能、促進海洋經濟創新發展提供了重要契機。為推動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大力發展海洋產業,形成廣州經濟發展新引擎,促進老城市煥發新活力,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根據《廣州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編制本規劃,規劃範圍包括廣州市管轄海域以及海洋經濟發展所依託的相關陸域,規劃期至2025年,展望2035年。
  一、發展基礎和面臨形勢
  (一)“十三五”發展回顧。
  “十三五”期間,廣州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建設海洋強市目標,著力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經過五年的努力,海洋經濟綜合實力穩步提升,海洋科技創新步伐不斷加快,海洋優勢產業集群效應凸顯,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勢頭迅猛,海洋公共服務能力不斷增強,海洋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階。
  1.海洋經濟綜合實力穩步提升。
  “十三五”期間,廣州海洋生產總值從2015年2632.8億元穩步增加到2020年的3146.1億元,約占全市GDP的12.6%。海洋第二、三產業發展迅速,海洋交通運輸業、濱海旅遊業、海洋產品批發與零售業、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增加值占海洋生產總值比重達60%。
  國際航運綜合服務功能增強,國際航運樞紐地位更加穩固。根據《2020新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指數報告》,廣州位居全球第13位,全國第4位。
  2.海洋科技創新步伐加快。
  廣州集聚了一批面向前沿領域的國家、省級涉海科研單位和龍頭企業。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天然氣水合物勘查與試采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廣東省實驗室(廣州)、廣東智慧型無人系統研究院及廣東腐蝕科學與技術創新研究院等落戶廣州,海洋科技創新體系逐步完善,自主創新水平有效提升。冷泉生態系統觀測與模擬大科學裝置、極端海洋動態過程多尺度自主觀測科考設施完成預研前期工作,新型地球物理綜合科學考察船“實驗6號”正式投入使用,天然氣水合物鑽采船(大洋鑽探船)建設進展順利。
  3.海洋優勢產業發展態勢良好。
  初步構建具有競爭力的海洋產業體系,在南沙區、番禺區、黃埔區逐漸形成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業、濱海旅遊業等海洋產業集群雛形。
  海洋交通運輸業。2020年,廣州港貨櫃航線總數達226條,其中外貿航線120條,內貿航線106條。完成貨物吞吐量6.36億噸、貨櫃吞吐量2351萬標箱,分別居全球第4和第5位。2020年完成滾裝商品汽車吞吐量150萬輛,位居國內港口第一位。
  海洋船舶製造業。廣州是全國三大造船基地之一,已基本形成以龍穴造船基地為核心的高端船舶海工產業集聚區。全市有船舶企業40多家,其中具有船舶建造能力的企業20多家,船舶製造產品覆蓋貨櫃船、成品油船、大型多功能化學品船、滾裝船、客滾船、半潛船等品類。
  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廣州以龍穴造船基地為核心,形成集造船、修船、海洋工程、郵輪及船舶相關產業的海洋工程裝備產業集群,培育形成31家海洋工程裝備企業。利用水路運輸優勢,依託核電裝備產業基地和重大裝備製造基地,核電產業和盾構機軌道交通產業等重型裝備製造產業向南沙集聚,推動臨港工業高端化發展。自航式沉管運輸安裝一體船、飽和潛水作業支持船、風電安裝平台等高端船舶海工裝備總裝研發、設計建造和智慧型化水平不斷提升。
  濱海旅遊業。廣州港口文化歷史悠久,海絲文化、海防文化和海洋工業文化遺蹟遺址豐富。2019年,南沙國際郵輪母港舉辦開港首航活動,廣州已開通往返香港、日本、越南、菲律賓等地航線9條。
  4.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快速發展。
  海洋金融業。落地全國首個線上航運保險要素交易平台,帶動航運保險機構、人才、資金、信息等要素資源集聚。開展全國首單美元結算的跨境船舶租賃資產交易、全國首單船舶租賃資產跨境直接保理、全國首單以人民幣為交易貨幣的租賃船舶境外交易等創新業務,航運資產管理和資產交易能力不斷增強。
  海洋生物產業。擁有國家生物產業基地,產業發展基礎好,增長潛力大。高標準舉辦中國生物產業大會、官洲國際生物論壇,推動海洋生物領域的技術研發和產業化。
  海洋電子信息產業。廣州在船舶電子、海洋通信、海洋觀測、海洋電子元器件等方面不斷取得關鍵技術突破,集聚一批海洋電子信息上市企業和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工業大學等海洋電子信息科研高校,以及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七研究所、廣州工業智慧型研究院、廣州工業技術研究院等科研單位。
  天然氣水合物開採業。我國海域天然氣水合物主要分布在南海,廣州具有天然的地緣優勢。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中山大學等廣州科研院所帶頭開展海域天然氣水合物勘查、試開採和理論研究。廣州將優先享受天然氣水合物商業化開採後產業鏈上中下游帶來的巨大利好。
  5.海洋公共服務能力不斷增強。
  廣東省海上風電大數據中心落戶廣州,基於海洋大數據的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在大型港口普及。廣州港每年平均新增10條國際班輪航線、10個內陸無水港和辦事處、10個國際友好港,國際海洋開放合作加速。廣州近年來多次舉辦國際涉海專業展會,如2019年世界港口大會等,拓展本地涉海企業產品市場。
  6.海洋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階。
  組建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海洋局),整合海洋行政管理職能,履行包括海洋在內的自然資源“兩統一”職責。完成龍穴島南部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向自然資源部備案。修訂《廣州市規範海域使用權續期工作的意見》,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海洋資源監管工作方案》,海洋資源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修訂《廣州市海洋災害觀測與回響預警預案》,健全海洋災害觀測預警機制。廣州、佛山、深圳和東莞市於2019年共同簽訂珠江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珠江口地區生態環境協同保護機制初步建立。
  (二)“十四五”面臨形勢。
  “十四五”時期,隨著海洋強國和海洋強省戰略深入實施,海洋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戰略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加快發展海洋經濟,建設海洋強市,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既面臨重大機遇,也需應對諸多挑戰。
  1.重大機遇。
  “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重要契機。廣州將抓住全球產業鏈調整重塑機遇,利用國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核心優勢和產業體系完備優勢,以擴大內需為戰略基點,提高全球資源配置能力,發展成為國內大循環的中心節點城市和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連結城市,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建設成為落實新發展理念的引領區。
  “雙區”建設激發廣州海洋高質量發展新動力。中央加速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廣東省以同等力度支持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為廣州參與區域協同發展、拓展與港澳全面合作的廣度和深度、提升海洋經濟綜合競爭力提供新動力。
  廣東打造海洋強省為廣州海洋經濟發展提供重要機遇。廣東省加快推進海洋強省建設,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陸海統籌系統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加速集聚各種高端要素,加快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為廣州海洋經濟發展提供重要機遇。
  廣州城市經濟創新動能不斷增強,為海洋經濟向高端化和現代化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廣州在“十四五”期間,將加快實現老城市新活力,推動“四個出新出彩”,打造創新之城、實力之城、樞紐之城、機遇之城、智慧之城、品質之城,為海洋科技要素匯集、科研人才集聚、產業加速創新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2.面臨挑戰。
  從國際看,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國際格局和全球治理體系發生深刻調整,新冠肺炎疫情對世界海洋經濟發展影響深遠,廣州作為開放程度較高的城市所面臨的外部風險更為直接。
  從國內看,當前經濟結構性、周期性問題依然存在,關鍵核心技術突破難度大,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任務仍然艱巨。各國家級新區、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等圍繞海洋產業、科技和人才等要素展開激烈競爭,將對廣州搶抓海洋產業布局關鍵期、提升海洋經濟綜合競爭力帶來一定挑戰。
  從省內來看,全省海洋經濟發展存在速度與質量不平衡、區域發展不平衡、創新驅動不充分、對外開放合作待拓展、海洋治理能力待提升等問題,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任務仍然艱巨。
  從本市來看,廣州海域面積狹小、岸線人工化程度高,可供開發利用岸線尤其是深水岸線資源短缺,亟待進一步向深遠海拓展藍色空間。另外海洋產業鏈、供應鏈和創新鏈融合不夠,科技創新成果轉化不足,經略海洋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部分支柱產業缺乏龍頭帶動,新興產業未形成規模優勢,創新型海洋高新企業不多,轉化效益不強。保障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也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洋強國的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廣東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發揮海洋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作用,以推進高質量發展為主題,進一步增強海洋經濟綜合實力,提高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協同推進海洋生態保護,彰顯海洋城市文化特色,有效促進陸海融合發展,深度參與全球海洋治理,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推動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為建設海洋強國和海洋強省做出更大貢獻。
  (二)工作原則。
  1.創新驅動。
  繼續深入實施科技興海戰略,積極承接涉海領域前瞻性、戰略性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加強海洋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以創新為手段激發市場活力,深化海洋經濟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發展現代海洋產業,引導海洋新技術轉化套用和海洋新產業、新業態培育,前瞻布局天然氣水合物等未來產業,提升海洋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
  2.生態優先。
  堅持開發與保護並重,加強海洋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強化海洋環境污染源頭控制,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打造可持續海洋生態環境。回響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促進海洋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加強海洋碳匯技術研發套用,提升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3.陸海統籌。
  協調陸海關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戰略引領和剛性管控作用,協調產業布局、資源利用、通道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確立區域協同、城海融合、江海聯動的空間發展戰略,推動陸域資金、技術等生產要素下海,海洋資源和產品上岸,實現陸海優勢互補、良性聯動和整體發展。
  4.開放共享。
  以海洋為紐帶推進珠江口兩岸城市聯動發展。推動灣區沿海城市海洋服務一體化發展,合作開發保護南海自然資源。全力支撐國家南海開發戰略。積極參與國際海洋經濟合作,增強全球配置資源能力,提升廣州在國際海洋產業鏈中的地位與作用。推動海洋文化交融,共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和國際海洋文化旅遊長廊,共享海洋經濟發展成果。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打造海洋創新發展之都,成為海洋科技創新策源地、涉海資源要素配置中心、南海綜合開發先行區、海洋產業集群高地和海岸帶高質量發展示範區,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初見成效。推動南沙建設南方海洋科技創新中心。
  海洋經濟綜合實力再上新台階。到2025年,海洋生產總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力爭達到15%左右。推動船舶與海工裝備製造、海洋交通運輸、濱海旅遊等海洋支柱產業形成新競爭優勢,加快發展海洋電子信息、海洋生物、海洋現代服務等海洋新興產業,積極培育天然氣水合物、海洋新材料等潛力產業,打造一批特色化海洋產業集群,建設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示範區。
  海洋科技創新取得新突破。加大海洋科技創新投入力度。突破一批“卡脖子”的海洋關鍵核心技術,取得一批產業帶動性強、技術自主可控的重大科技成果。海洋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到2025年,新增涉海行業或部門類實驗室2家,新增涉海科技企業孵化載體1家,涉海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350家。
  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嚴格落實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制度。持續開展海岸線和海島生態修復,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完成省下達紅樹林修復及營造指標。到2025年,濱海濕地恢復修復面積不少於1.6平方公里,海岸線修復長度不低於3公里。
  海洋城市文化特色更加彰顯。加強海洋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提升海洋文化影響力,彰顯廣州海洋城市文化特色。新增具有廣州特色的海洋文化設施數量2處,舉辦海洋文化活動不少於5次,海洋文化遺產認定數量不少於10處。
  海洋開放合作取得新進展。進一步提升國際航運樞紐能級,強化涉海資源配置能力。國際海洋產業、科技、生態等合作取得新突破。到2025年,貨櫃鐵水聯運量不低於30萬標箱,貨櫃航線數量不少於260條,舉辦國際海洋高端展會5次。
  海洋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提升海洋綜合管控能力和海洋公共服務水平,加強海域海島開發利用活動監督管理。到2025年,海洋觀測點數量達35個,新增海洋科普與意識教育基地3個。
  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海洋經濟發達、海洋科技創新活躍、海洋城市文化特色彰顯、海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推動南沙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區。
三、最佳化海洋經濟空間布局
  發揮廣州在綜合交通、科技、商貿、公共服務以及國際供應鏈網路等方面的樞紐優勢,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南海綜合開發,按照陸海統籌、江海聯動、集群發展的原則,構建“一帶雙核多集群”海洋經濟發展新格局。
  (一)江海聯動:構建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帶。
  以珠江水係為脈,由沿江走向濱海,串聯重大海洋科研平台、產業平台和科技金融平台,打造“產學研城”一體化江海聯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帶。
  推動珠江沿岸高質量發展,豐富海絲文化展示、海洋綜合管理、海洋公共服務、航運總部經濟等功能,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交往舞台、承載多元文化生活的世界濱水活力區和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生態文明標桿。
  整合提升海岸帶空間,集聚發展港口航運、海洋科技、臨港商務、航運金融、濱海文化旅遊等功能,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海岸帶高質量發展示範區,形成開放包容、多元品質、繁榮活力的珠江口“黃金內灣”標誌性區域,建立濱海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桿。
  (二)雙核引領:形成海洋科技創新和高端服務高地。
  海洋科技創新核:強化廣州在海洋科技創新方面主要承擔戰略性、前瞻性、基礎性和原創性研究等職能,打造以南沙區為核心的海洋科技創新核,圍繞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加快深遠海開發、天然氣水合物、特種海洋工程設備等關鍵領域理論和技術研究,形成全球海洋科技創新策源地。
  海洋高端服務核:依託駐穗海洋管理機構、涉海高校、科研院所等,形成以海珠區、黃埔區為中心的海洋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集聚區,推動海洋綜合管理、信息服務、技術服務、航運服務等公共管理服務業發展,提供面向南海的海洋綜合管理服務和面向全球的海洋公共服務。
  (三)集群發展:重點打造一批特色化海洋產業集群。
  高起點打造海洋經濟重點片區,培育海洋戰略新興產業,推動打造若干個百億級海洋產業集聚區。依託龍穴島海洋高端裝備製造區等產業集聚區,積極培育高技術船舶、深遠海及極地海域裝備等產業,建設世界級船舶與海工裝備製造業集群。以南沙新區國家科技興海產業示範基地和天河測繪地理信息產業園為重點,加快布局海洋觀測、海洋通信、水下機器人等海洋電子信息產業。支持中新廣州知識城、廣州科學城、南沙科學城、蓮花灣片區積極培育發展海洋生物醫藥產業,引進一批海洋生物新型研發機構及企業,促進海洋生物產業集聚發展。依託南沙港區、黃埔新港等糧食、能源、滾裝汽車等專業碼頭物流節點,推進港口轉型升級和臨港產業聚集。將南沙灣地區打造成為彰顯嶺南海洋文化特色的國際高端消費功能集聚區。
  四、打造海洋創新發展之都
  (一)建設我國南方海洋科技創新中心。
  充分發揮廣州國家中心城市和綜合性門戶城市的引領作用,進一步集聚國家海洋戰略科技力量,集中布局重大海洋科技基礎設施,爭取高等級海洋科研基地或創新平台落戶廣州。加快與中科院、香港科技大學共建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廣東省實驗室(廣州)。加快冷泉生態系統觀測與模擬大科學裝置、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深海科技創新中心、南海生態環境創新工程研究院、新一代潛航器項目等重大創新平台建設。在海洋科技領域實現一批引領性原始創新成果重大突破,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海洋科技創新策源地。
  (二)激發涉海企業創新活力。
  強化涉海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鼓勵龍頭企業帶頭組建創新聯合體,積極參與海洋領域重大科技項目。支持企業建設技術中心,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突出、集成創新能力強的創新型涉海龍頭企業。落實並推動實施自主創新產品優先採購及技術裝備首台套等激勵政策。發揮龍頭企業引領作用,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大中小微涉海企業融通創新,提升海洋產業鏈協同創新能力。遴選一批高成長性涉海中小企業,推動成為細分行業領域的專精特新企業。
  (三)強化海洋科技人才引育。
  積極構建涵蓋高層次技術創新人才、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等多層次海洋人才體系。制定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面向全球引才聚才,打造海洋科技創新人才高地。建設海洋領域院士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和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大力聚集海洋高端人才。支持廣州交通大學等綜合性涉海高校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海洋學科。鼓勵校企合作設立海洋技術學院或產業研究院。大力發展海洋職業技術教育,設立涉海職業技能實訓基地。
  (四)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推動南沙區爭創省級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示範區。建設好國家科技興海產業示範基地,推動可燃冰、海洋生物資源綜合開發技術研發和套用,推動海洋能發電裝備、先進儲能技術等能源技術產業化。加強華南(廣州)技術轉移中心、香港科技大學科創成果內地轉移轉化總部基地等項目建設,積極承接香港電子工程、計算機科學、海洋科學等領域創新成果轉移轉化,建設華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
  創建海洋產業創新聯盟和海洋高端智庫,支持創新主體開展產學研用協同攻關。加強涉海領域智慧財產權保障,支持涉海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涉海科技成果轉移試點,促進海洋科技產業融合發展。積極爭取國家部委及其下屬科研機構在穗設立新型研發機構和科技成果轉化基地。鼓勵智慧財產權交易主體拓展海洋板塊業務,建立專業化涉海科技成果轉化機構和產業孵化平台。
五、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一)最佳化提升海洋主導產業。
  1.鞏固提升海洋交通運輸業。
  增強國際航運物流樞紐功能。按照功能互補、錯位發展的原則,充分發揮香港國際航運中心作用及海事專業服務優勢,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內航運服務資源跨境跨區域整合,提升大灣區港口群總體服務能級,重點在航運物流、水水中轉、鐵水聯運、航運金融、海事服務、郵輪遊艇等領域深化合作。支持廣州航運交易所拓展航運交易等服務功能,支持粵港澳三地在南沙攜手共建大灣區航運聯合交易中心。依託廣州南沙綜合保稅區,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大宗原料、消費品、食品、藝術品等商品供應鏈管理平台,建設工程塑膠、糧食、紅酒展示交易中心,設立期貨交割倉。
  完善海洋交通運輸基礎設施。以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海港樞紐為目標,最佳化廣州港功能布局,完善港口、航道、錨地等基礎設施,加快推動港口資源整合,拓展港口遠期發展空間。加強南沙港區貨櫃、糧食、通用、商品汽車滾裝等專業化深水泊位建設,加快大型貨運碼頭建設,提升公共航道與錨地適應能力,最佳化疏港道路網路,完善疏港鐵路網路。穩步推進黃埔港區老港作業區轉型升級,結合南沙港區開發建設進度,有序推進貨運功能轉移。加強番禺港區、五和港區、新塘港區等內河港區與南沙港區聯動發展。加強龍穴島深水岸線資源的保護和統籌規劃,為廣州港未來發展預留空間。
  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推進江海聯運提質增效,以廣州港為樞紐港,加強與珠江三角洲、西江、北江內河貨櫃駁船運輸網路建設。加快發展海鐵聯運業務,推進南沙港鐵路配套站場建設,依託廣州鐵路貨櫃中心站—南沙港鐵路—南沙港區,構建通往西歐、中亞的國際大通道,打造以港口為核心的國際貨櫃海鐵聯運品牌。發揮海港和空港疊加優勢,建立貨郵海空聯運通道。依託捷運十八號線、二十二號線和廣州東至花都天貴城際、芳村至白雲機場城際,構建白雲國際機場—廣州南站—南沙郵輪母港的客運通道。
  創新發展國際物流和專業物流。做優做強貨櫃物流,加強與京津冀、長江經濟帶以及海南自貿港等國家重大戰略區域的協同聯動,持續拓展最佳化內貿班輪航線。鞏固廣州港至非洲、東南亞、地中海的國際貨櫃運輸樞紐地位,進一步豐富地中海航線和亞洲航線。爭取在南沙港區設立外貿滾裝班輪航線、乾散貨準班輪航線。創新發展商品汽車物流,構建進出口汽車物流集散地和展銷平台,把廣州港打造成國際汽車綜合服務樞紐。大力發展冷鏈物流,加快高標準、現代化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打造綜合冷鏈物流基地。依託南沙綜合保稅區、南沙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建設,發展航運物流新業態。
2.融合發展海洋文化旅遊產業。
  深入挖掘海洋文化資源。加強保護、深入挖掘海絲文化、海商文化、海防歷史遺蹟等海洋文化資源,彰顯海洋城市文化特色。推進“海上絲綢之路”申報世界文化遺產,依託十三行、黃埔古港、蓮花塔、琶洲塔、赤崗塔、南海神廟等遺蹟,打造“海上絲綢之路”重要文化節點,形成海絲人文地標。進一步發揮海上絲綢之路保護和申遺聯盟牽頭城市作用,加強與國內各海絲聯盟城市和海外海絲沿線城市交流合作,加強海洋文化宣傳。研究廣州古海岸遺址,修復展示古海岸遺存。打通獅子洋—珠江水上文化遺產游徑,活化展示粵海關舊址、長洲島等歷史文化節點。做好珠江口海防遺址考古和保護利用工作,聯合東莞構建南沙—虎門“金鎖銅關”文化遺產游徑,推動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海防遺址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廣州海事博物館等海洋公共文化設施,依託海洋創新平台、海洋實驗室、海洋觀測站點等,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海洋科普與教育場所,強化海洋文化傳播。加強濱海公路、生態景觀廊道、海濱公園、濱海綠道等濱海設施、公共空間建設,串聯沿線海洋文化資源,形成觀海文化長廊。
  促進海洋文化旅遊業繁榮發展。依託海洋文化和景觀資源,推動珠江—濱海游、海洋科普文化游、濱海休閒度假游、郵輪游等融合發展,推出一批海洋特色主題旅遊線路和產品。依託海洋文化資源,大力發展海洋文化創意產業,舉辦海洋文化活動,打造若干海洋文化旅遊主題園區或特色文化旅遊目的地。打造千年海絲文旅品牌,推進以南海神廟、廣州海事博物館、外貿博物館為核心的南海神廟歷史文化綜合發展區建設。整合嶺南海洋文化、農耕文化、水利文化等物質和精神文化遺產。促進郵輪遊艇產業發展,建設國際化郵輪母港和遊艇碼頭,完善郵輪旅遊產業鏈和產品供給體系。高水平建設黃埔國際郵輪城,支持在黃埔老港開發中小型郵輪、遊船旅遊航線。探索開發廣州至珠江口、海南、西沙群島等地以及沿海郵輪遊船旅遊新產品。推動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城市的旅遊合作,串聯“海上絲綢之路”文化遺址,合力打造國際海洋文化旅遊新名片。
3.發展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全產業鏈。
  提升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積極推動以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需求端升級牽引為導向的產業鏈升級,大力培育產業鏈上下游配套企業。促進產品結構最佳化調整,重點發展浮式生產儲卸裝置、深水半潛平台、載人深海潛水器、綜合物探船、海洋調查船、起重鋪管船等海洋工程裝備。積極發展海洋環境監測與探測、海水淡化和綜合利用、海洋儀器儀表等設備和海上救助打撈船舶、無人船艇等應急保障技術裝備。
  加強核心技術攻關和產業化。面向海洋油氣、海底礦產和極地資源領域,瞄準大型、高端、深水、智慧型方向,加強核心技術協同攻關,培育國際一流海工企業。強化高端船舶設計建造技術以及重點配套設備集成化、智慧型化、模組化設計製造核心技術攻關,突破深海錨泊及動力定位控制系統、水下油氣生產系統工程技術等關鍵技術研發。推進無人機、無人艇等無人系統產業發展。加大海上浮式風電、天然氣水合物開採、海上風電機組、深海漁業裝備、深海油氣裝備、液化天然氣(LNG)裝備、海水淡化裝備、海洋科考船等領域的技術研發。
  強化海上新基建支撐能力。以龍穴造船基地、大崗先進制造業基地為重點,發展海上風力發電機組配套裝備產業,提升風電研發和運維水平。面向國家和地區戰略需求,為各類海洋工程建設提供裝備、數據和技術支持。開發海洋大數據技術和智慧型化海工平台,支撐海洋立體觀測網路、海底光電纜管道工程、海洋大型綜合保障平台等海洋基礎設施建設。
 (二)加速發展海洋新興產業。
  1.做優做強海洋生物產業。
  創新發展海洋藥物與生物製品業。支持建設中山大學國際藥谷、粵港澳大灣區精準醫學產業基地等重大海洋生物產業平台,培育和引進一批海洋生物醫藥龍頭企業。依託廣州國家生物產業基地、海珠區海洋生物技術產業開發示範基地等載體,發揮海洋生物科研優勢,加快海洋藥物與生物製品公共試驗平台和產業孵化器建設,推動海洋藥物和生物製品研發及產業化。重點發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質篩選、海洋生物基因工程等技術,支持海洋生物疫苗及源於海洋生物的抗菌、抗病毒、抗氧化等高效海洋生物創新藥物研發,以及降血糖降血脂類、提高免疫力類、抗衰老類等高附加值海洋生物功能性食品研製、生產及產業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海洋藥物及功能性生物製品專精特新企業。做優做強海洋藥物與生物製品生產性服務業,搭建集研發、中試、檢測驗證、專利、標準和科技文獻信息等功能於一體的公共技術服務平台,打造海洋生物醫藥產業創新基地。
  促進現代海洋漁業集聚發展。建設南沙區漁業產業園、南沙漁業水產種業創新中心、南沙科技農業創新創業示範基地,推動漁業產業創新發展。推進番禺區名優現代漁業產業園建設,以蓮花山中心漁港為基礎打造漁港經濟區。大力發展遠洋漁業,推進遠洋漁業海外基地和遠洋漁港建設,完善遠洋漁業生產、產品回運、遠洋海產品儲運加工銷售配套服務和政策支持,吸引更多遠洋漁業企業落戶廣州,完善遠洋捕撈、水產品精深加工流通業務產業鏈。鼓勵發展數字漁業,加強數字漁業裝備研發,搭建數字漁業服務平台,促進海洋漁業轉型升級。
2.積極發展海洋現代服務業。
  大力發展航運與海洋金融產業。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航運與海洋金融業務,發展航運保險交易、船舶融資租賃、航運運價指數衍生品開發等金融業務。鼓勵開展涉海抵質押貸款業務,對於重大海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涉海企業、漁民等不同主體,給予針對性支持。支持優質涉海企業上市,鼓勵發行債務性融資工具,引導風險投資基金支持海洋高新技術產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海洋經濟發展。探索海洋巨災保險和再保險機制,加快發展航運保險、濱海旅遊保險等。
  促進航運專業服務業發展。強化國際航運樞紐功能,加快航運要素集聚,積極推動航運經紀、海事仲裁、航運資訊、航運研究與教育培訓、航運文化創意與傳播等發展,提升現代航運服務國際影響力與核心競爭力。鼓勵國內外港航關聯企業在廣州開展業務,提升本地港口航運物流企業國際服務能力和競爭力。吸引專業特色航運物流公司和航運服務企業及機構落戶廣州,促進航運服務與實體經濟協同發展。積極爭取絲路港口國際航運人才培訓基地獲得上級單位授牌,打造國際航運人才培訓品牌。編制國際都市遊船活力指數及廣州國際航運樞紐發展指數,進一步豐富廣州航運指標體系。
 3.推動海洋電子信息產業集群化發展。
  打造海洋電子信息產業集群化示範基地。重點發展基於北斗衛星導航系統的船舶通信導航設備、水下機器人、海洋自動監測系統等高端海洋電子設備及系統,提高船用電子設備、海洋工程裝備電子設備的研製與開發水平。開發海洋多層次立體化感測、探測與觀測技術,加強水面及水下組網、電子海圖顯示與信息系統、海洋地理信息與遙感探測系統等關鍵核心領域技術攻關,積極發展海上通信、海底定位與水下通訊及海洋大數據服務,支撐空天地海通信一體化和海洋立體觀測網建設以及“智慧海洋”“智慧海防”工程實施,支持國家海洋科學數據中心粵港澳大灣區分中心建設。
  推動5G(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在海洋領域的創新套用,促進海洋產業數位化。加快推進5G智慧港口建設,推動廣州港自動化、數位化、智慧型化的持續升級,將廣州港建成為粵港澳大灣區首個全自動化碼頭。支持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企業開展數位化改造。推動智慧型航運發展,發展數位化航運服務業。
 (三)積極培育海洋潛力產業。
  1.加快培育海洋新能源產業。
  搶抓天然氣水合物產業發展先機,穩步推進天然氣水合物開發和產業化。支持天然氣水合物勘查開發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深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基本完成天然氣水合物鑽采船(大洋鑽探船)項目建造。加強可燃冰資源勘查開採技術攻關,開展鑽井、完井、固井以及水平井、壓裂等關鍵施工技術研發。支持海洋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溫差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成套設備研發。積極開展適合遠海島礁和海上設施的大型漂浮式波浪能裝置研究,加快大型波浪能供電浮標研製。
 2.培育海洋新材料製造業。
  以南沙鋼鐵基地為重點發展造船用高端精品鋼材、油氣傳輸專用鋼管;推進深海熱液區、南海高濕熱等極端海洋環境下船舶及海工用鋼的研發製備研究;研發高強、可焊、耐蝕、加工性能優良的鋁合金材料,以及強度高、耐腐蝕的碳纖維複合材料;開發海洋工程裝備用鈦金屬材料的設計、生產加工和套用技術;開展海洋裝備自潤滑、耐磨、防腐、防垢、防污及減阻降噪等表面防護材料套用基礎研究及工程套用示範推廣;鼓勵原材料企業大力發展精深加工和海洋新材料產業,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
 六、全面提升海洋治理能力
  (一)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
  1.集約高效利用海洋資源。
  剛彈結合,推進陸海空間一體化規劃管理。劃定海洋“兩空間內部一紅線”,加強海洋生態空間管控,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精細化利用海洋發展空間,加強重大建設項目用海保障。開展海洋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動態監測,加強海洋資源調查評價和確權登記。統籌陸海功能,分類保護利用海岸線資源,促進海岸線集約利用,系統推進海岸帶生態修復。開展無居民海島資源調查,推進海島保護利用,強化海島功能管控。
  2.強化陸海污染綜合治理。
  實施陸海統籌,加強入海河流水環境治理和陸源污染物防控,嚴格規範入海排污口管理,強化港口碼頭及船舶污染物控制。嚴格執行海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環境準入條件。協調建立海洋環境污染應急聯動回響機制。
  3.實施海洋生態修復工程。
  推進南沙區省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示範區建設,打造若干段有示範意義的高質量濱海公共開敞空間。開展海域、海岸線和海島生態修復,構築人海和諧的藍色生態屏障。加強沿海灘涂、紅樹林等濱海濕地生態系統保護,提升海洋生物資源多樣性。持續推進海岸線、海島生態修復和紅樹林營造,打造海洋生態修復精品工程。
(二)提升海洋公共服務能力。
  1.建設海洋公共服務平台。
  聚焦基礎服務、基礎設施、基礎數據,推動各級各類海洋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系統提升公共服務效能。推動建設海洋綜合管理公務船碼頭和海洋綜合服務保障基地。推動南海綜合開發先行區建設,打造服務國家深遠海勘探開發戰略的總部基地、技術研發基地和服務保障基地。整合海洋地理信息數據資源,納入自然資源管理一張圖平台。支持市場主體建設海洋產業投融資信息服務平台。
  2.提升海洋綜合防災能力。
  完善海洋災害觀測網路,加大沿海人口密集區、濱海重大工程所在區域、海洋災害易發區和海上其他重要區域等觀測密度,新建岸基海洋觀測站,提高濱海重點區域和重點項目安全保障能力。強化重點保障目標精細化海洋預報工作,為企業和涉海重大項目提供定製化海洋預報服務。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調查、評估和區劃工作,提高海洋災害風險管理的科學化程度。結合生態修復工程推進生態海堤建設,完善濱海應急避難場所,構建濱海安全螢幕障,完善多部門共同參與的海洋防災減災聯動機制。
 (三)深度參與全球海洋治理。
  鼓勵駐穗研究機構創新發展中國特色全球海洋治理理論體系,鼓勵創新主體參與制定海洋新興領域國際技術標準和行業規則。發揮最高人民法院國際海事司法廣州基地、中國廣州國際航運仲裁院等平台影響力,高標準舉辦“廣州海法論壇”。打造國際海事服務產業集聚區,加快發展船舶管理、檢驗檢測、海員培訓、海事糾紛解決等海事服務。參與海上打撈救助,向國際社會提供更多海洋領域公共產品。重點支持南沙建設國家向海發展的重大戰略性平台。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海洋治理創新服務區,吸引國際海洋事務機構及國際海洋組織落戶,積極參與國際海洋事務,提升國際影響力。支持涉海機構走向遠洋,積極參與極地和大洋科考。鼓勵科研機構開展海洋物理環境變化、海洋塑膠污染、海洋酸化、極地以及海洋觀測等國際合作。
  (四)拓展海洋開放合作格局。
  1.加強海洋領域開放合作。
  積極拓展藍色夥伴關係,締結新的國際友好港,與更多城市結為友好城市。加強與國際港口協會、國際海事組織、波羅的海交易所等國際組織合作。探索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加強海洋油氣等戰略資源供應和儲備合作。支持企業積極參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港口、園區等的開發建設運營。推進“廣東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國際博覽會”升格為國家級展會,利用廣交會等平台推進海洋經貿、科技等合作。支持駐穗高校、科研機構、央企和大型國企帶頭建立海外研發中心、聯合實驗室等海洋科技合作平台。
  2.最佳化海洋經濟國際化營商環境。
  針對與海洋相關的貿易、航運金融、船舶登記、智慧財產權、融資租賃、保稅交割、產業投資等領域,加快與國際標準、國際通行規則的接軌步伐。鼓勵龍頭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提升航運口岸服務國際化水平,探索推進廣州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平台業務套用。推進琶洲港澳客運口岸、穗港客運碼頭、黃埔國際郵輪城、黃埔新港二期、南沙港區四期、南沙郵輪母港和廣州港大嶼山錨地等口岸對外開放建設。將南沙區打造成為海洋經濟國際化營商環境引領區,加快建設南沙粵港營商環境合作試驗區、南沙粵港深度合作園,加大國際一流涉海企業引入力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黨在規劃實施過程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凝聚海洋經濟發展的強大合力。強化涉海事務統籌,協調解決跨區跨部門重大問題,督促各區、各部門落實責任和任務。各區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根據本規劃確定的發展方向和重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積極發展海洋經濟和海洋事業。市各部門要強化履職盡責,推動各類涉海政策、活動、項目落地,牽頭推進本領域各項涉海重點工作實施,積極爭取上級部門支持。
  (二)完善配套政策。
  出台推動海洋事業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和配套檔案。強化規劃引領,開展海岸帶、海域海島保護利用、海洋產業布局等專項研究。各部門圍繞支持海洋經濟發展,從科技、航運、產業、金融、人才、開放合作等方面進行政策創新實踐,積極爭取郵輪入境便利化等政策支持。
  (三)做好空間保障。
  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完善海洋資源管理機制,進一步強化海洋資源監管,加強重大建設項目的用海保障。優先安排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等管控要求的重大項目用海,保障涉海重大平台、重大項目落地實施。做好海域使用權確權登記,強化海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
  (四)加大投入力度。
  積極爭取各級財政資金,穩步加大對海洋經濟、科技、生態等方面的投入。充分利用現有科技和產業政策,優先支持海洋領域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充分發揮政府出資的各類基金作用,為重大涉海項目落地提供多元化資金保障。
  (五)抓好規劃實施。
  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檢查,並突出工作重點,明確工作責任,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結合重點項目、重點任務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總結評估,推動規劃有序實施。
  (六)強化監測評估。
  加強海洋經濟統計、核算與監測評估,定期開展海洋經濟運行監測工作。積極推進海洋生產總值核算,定期發布海洋經濟統計調查報告。加強海洋經濟運行分析和海洋經濟發展重大問題研究。
  八、環境影響評價
  (一)規劃環境影響分析。
  本規劃是“十四五”期間廣州海洋科技、海洋產業和海洋事業發展的指導性檔案,涉及海洋科技創新、海洋經濟空間布局最佳化、海洋產業體系建設、海洋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規劃編制過程中嚴格落實生態優先和陸海統籌的要求,提出系統性生態保護修復、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轉型升級等規劃措施,規劃的實施總體有利於海洋生態環境的改善、海岸帶空間品質的提升和產業結構的最佳化。
  規劃實施中,將統籌推進海洋科技創新平台、海洋產業功能區、海洋基礎設施、海洋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項目,其對環境的影響主要包括碼頭貨物裝卸作業、工業製造及交通運輸產生的大氣環境污染;碼頭作業、船舶生活污水等產生的水環境污染;設備運行、船舶鳴笛、裝卸運輸等產生的聲環境污染;船舶及工業製造產生的生產、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污染。部分海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航道、過江隧道、科考設施等,可能會影響海洋底棲生物及其生境等,對海洋生物、海水養殖造成一定影響。
  (二)環境影響防範措施。
  加強本規劃所涉及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設項目的性質應符合國家和地方行業發展規劃要求,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符合本規劃區域行業發展要求。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應重視對敏感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評價、施工期環境影響評價等內容,重視項目環境保護措施與生態補償措施的研究與落實,提出可操作的環境影響防範措施。
  海洋基礎設施、海洋交通運輸、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製造等涉海建設項目,應採用國內外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設備,減少各類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滿足行業污染控制標準和所在區域的環境管理目標,儘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量。海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布局要充分考慮海域、岸線和後方陸域資源的統籌開發利用,注重開發與保護的協調,合理布局項目,控制和治理污染源,滿足區域環境功能的要求。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加強噪聲和揚塵污染控制,確保施工現場及周邊責任範圍內不得積塵、積泥,作業垃圾應當及時清理,採取封閉運輸。
  總體而言,本規劃與國家、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政策、規劃和區劃相協調。規劃項目在建設及運營期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和固體廢物等污染影響以及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可以通過強化環境管理和落實防範措施得到有效控制。具體建設項目實施時,應按照規定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本規劃的實施對環境影響可控。
  附屬檔案:1.“十四五”期間海洋經濟發展分區指引
   2.廣州市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海洋經濟發展空間格局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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