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深圳市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以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為總目標制定的檔案。

2022年6月,深圳市政府正式批覆通過由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海洋漁業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編制的《深圳市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
主要內容,內容解讀,

主要內容

《規劃》概要如下:
“十四五”期間,深圳海洋經濟以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為總目標,構建統籌海洋經濟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增進民生福祉,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加快向海發展步伐,打造國內國際雙循環戰略支點,打造全國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引領區、全球海洋科技創新高地,努力創建競爭力、創新力、影響力卓越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社會主義海洋強國戰略的城市範例。
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圳海洋發展步履鏗鏘:
先行示範、創新發展。增強自立自強的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率先突破一批海洋領域關鍵技術,積極促進數位技術與海洋經濟深度融合,搶占世界海洋科技創新制高點。不斷提升海洋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最佳化產學研用協同攻關模式,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與資金鍊的協同創新。
陸海統籌、集聚發展。堅持陸海統籌和區域聯動,提高海洋經濟輻射帶動力。促進陸海在空間布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資源開發、生態保護等領域的協同發展,形成兩廊引領、四區支撐的空間格局,構建陸海統籌、城海互動的協調發展新格局。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牢固樹立發展與保護相統一的理念,打造綠色可持續的海洋生態環境,加強海洋環境污染防治,保護海域生態環境和海洋生物多樣性,有序開發利用海洋資源,促進海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開放共贏、協同發展。秉承開放包容、互利共贏的理念,加快培育海洋經濟開放合作新優勢,積極參與全球海洋治理,推動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海洋經濟產業鏈、海事管理機制、生態環境治理、防災減災等合作,抓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生效實施下的對外貿易和技術合作機遇,深度融入“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
踔厲奮發,只爭朝夕。深圳以“雙區”建設重大項目引領海洋經濟發展,將構建1個統籌格局,推進3個重大項目,拓展5個重點方向。
——陸海統籌,全域支撐
堅持陸海統籌,引陸下海,全域支撐。以兩廊引領,打造“廣深港”海洋科技創新走廊、“深惠汕”海洋產業發展走廊;以寶安重點片區為核心打造海洋新興產業引領區,以前海、南山、福田重點片區為核心打造海洋科技金融服務集聚區,以鹽田、大鵬重點片區為核心打造海洋產城科教融合示範區,以深汕合作區重點片區為核心打造深汕產業拓展區,四區聯動,優勢整合,構建“兩廊四區”海洋經濟發展空間格局。
——項目牽引,先行示範
加快建設海洋大學、國家深海科考中心和探索設立國際海洋開發銀行。圍繞三大重大項目,匯聚核心資源,依託核心發展平台,吸引全球高端複合人才集聚、推動深海技術集成創新以及提升海洋金融服務水平;探索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機制,建立全球海洋智庫與科教融合發展的模式、設立海洋基金等。
——把舵定向,重點拓展
完善海洋科技創新生態鏈,聚焦海洋關鍵技術攻堅、加強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完善科技創新重大基礎設施;培育海洋新興產業新動能,大力發展海洋電子信息產業,推進海洋工程和裝備業智慧型化,提升海洋生物醫藥產業競爭力,積極發展海洋新能源產業;促進海洋傳統產業高質量發展,推動港口航運提質增效,推進濱海旅遊和海洋文化體育發展,提升海洋油氣和礦產資源開發能力,加快海洋漁業轉型升級;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示範,加強藍碳研究和探索,提升海洋安全與公共服務能力;提升開放合作與全球海洋治理能力,聚合灣區海洋發展動能,全方位多層次開展國內海洋合作,提升資源配置能力、參與全球海洋治理。

內容解讀

預計到2025年,深圳海洋經濟發展取得新成效,海洋空間品質提至新水平,海洋科技創新實現新突破,海洋生態文明邁向新台階,海洋開放合作取得新進展,強化海洋功能和特色,奠定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堅實基礎。
展望2035年及遠期願景,深圳將實現陸海融合發展、海洋經濟發達、海洋科技領先、海洋生態優美、海洋文化繁榮,逐步建成具有國際吸引力、競爭力、影響力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發展成為彰顯海洋綜合實力和全球影響力的國際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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