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2021年12月1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該《規劃》依據國家海洋經濟總體部署和《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是指導“十四五”時期廣東海洋經濟發展的專項規劃。規劃範圍包括廣東省全部海域和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惠州、汕尾、東莞、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陽 15個市所屬陸域,海域 41.9萬平方千米,陸域8.8萬平方千米。規劃期為2021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粵府辦〔2021〕33號 
  • 成文時間:2021年9月30日 
發布通知,規劃目錄,內容解讀,

發布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粵府辦〔2021〕33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9月30日
附屬檔案: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規劃目錄

目 錄
引言
第一章 發展成就和面臨形勢
第一節“十三五”發展回顧
第二節 面臨形勢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發展目標
第三章 推動形成陸海統籌內外聯動海洋經濟空間布局
第一節 著力提升珠三角核心發展能級
第二節 加快建設東西兩翼海洋經濟發展極
第三節 統籌利用海洋保護開發帶
第四節 聚力打造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示範區
第四章 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第一節 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
第二節 加快海洋服務業提速升級
第三節 推動傳統海洋產業提質增效
第四節 支持海洋經濟數位化發展
第五章 強化海洋科技自立自強戰略支撐
第一節 最佳化海洋科技資源配置
第二節 激發涉海企業創新活力
第三節 加強海洋科技人才培育
第四節 改善海洋科技創新環境
第六章 推動海洋經濟綠色高效發展
第一節 高水平保護與修復海洋自然資源
第二節 高效率利用海洋自然資源
第三節 積極探索海洋生態產業化
第七章 加強海洋經濟開放合作
第一節 持續深化粵港澳海洋經濟合作
第二節 對接輻射泛珠三角區域海洋經濟
第三節 加快推進全球海洋經濟合作
第八章 提升海洋經濟綜合管理能力
第一節 完善海洋公共服務平台
第二節 築牢海洋防災減災防線
第三節 提升海洋公共文化服務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第二節 加強重點攻堅
第三節 加強要素保障
第四節 加強公眾參與
附屬檔案1 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重點改革舉措
附屬檔案2 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重大工程項目

內容解讀

規劃提出,“十四五” 期間,廣東力爭實現以下海洋經濟發展目標:到2025年,海洋生產總值繼續保持全國首位。海洋經濟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取得明顯成效,建成海洋高端產業集聚、海洋科技創新引領、粵港澳大灣區海洋經濟合作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四類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示範區10個,打造5個千億級以上的海洋產業集群。
規劃提到,支持大型電子信息企業向海洋領域拓展,推動高端海洋電子裝備國產化。加快船艦智慧型終端、船用導航雷達、 船舶海工電子設備及系統的研製與開發,重點研發基於高通量衛星、 低軌衛星、 天通衛星和北斗衛星導航系統的船舶通信導航設備。推動服務於航行保障、 海上搜救、 環境監測、 生態調節、 資源管理的海上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海底數據中心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有序引導廣州、 深圳、 珠海、 汕頭和惠州等地在海底布放高能耗數據中心。深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 “智慧海洋” 工程。開展海洋數據資產化研究,探索數據資產化標準體系建設,開發和挖掘海洋信息諮詢、 海洋目標監測、 海洋資源開發、 漁場漁情預報、 海洋防災減災、 航運保障、 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海洋大數據套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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