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規定

為規範全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推動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規範化建設和精細化管理,現將《廣州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向廣州市公安局內保支隊反映。

  特此通知。

廣州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規定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25日
  • 實施時間:2021年9月1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公安局
章程內容,政策解讀,

章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全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提升我市各級公安機關依法監督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簡稱《內保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是指關係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對國家或所在地區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影響的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
  第三條 遵循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分級管理,互不重複的原則,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省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以外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判定。
  第四條 根據對國家或所在地區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程度,將我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分別判定為市、區二級。
  第五條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區級以上公安機關統一組織,內保、治安部門牽頭實施。
  第六條 根據《內保條例》規定的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範圍,按照分級分類管理模式,結合我市工作實際,規定不同類別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判定標準。
第二章 判定標準
  第七條 機關團體:
  各級黨政機關(含司法機關)、人大、政協、人民團體以及對系統、行業具有監管職能的局(委、辦),依據其行政隸屬關係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第八條 廣播電台、電視台、通訊社等重要新聞單位:
  (一)市級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社、網路傳媒等重要新聞單位,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二)區級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社等重要新聞單位,判定為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第九條 機場、港口、大型車站等重要交通樞紐:
  (一)承擔市、區公共運輸運營的捷運、輕軌、公交、長途客運等單位,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二)各類港口(包括客運、貨運港口)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第十條 國防科技工業重要產品的研製、生產單位:
  (一)設有二級或三級風險軍工產品儲存庫的單位,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二)國防科技工業產品的研製、生產、維修單位,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第十一條 電信、郵政、金融單位:
  (一)市、區屬的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鐵塔等通訊運營企業及通信建設和傳輸單位,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二)市、區屬的郵政企業,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三)中資銀行廣州分行(不跨市經營)及其分支機構,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四)外資銀行廣州分行及廣州地區支行,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五)不跨區經營的村鎮銀行,判定為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六)證券業、保險業金融機構根據其規模、營業額和重要程度,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總部設在廣州的證券公司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其分支機構判定為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第十二條 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水、電、燃氣、熱力供應設施:
  (一)市、區屬的供電企業,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二)市、區屬的供水企業(水廠、自來水公司)、,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三)重要水利設施所屬單位,依據其行政隸屬關係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四)日供氣量在300萬立方米以上的燃氣供應企業,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其他燃氣供應企業判定為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五)中石化煉化企業,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其他較大規模油品銷售企業,根據其年營業收入、從業人員數等分別判定為市、區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第十三條 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和大型商貿中心:
  (一)儲量在10萬噸以上的市屬糧庫,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二)其他各類重要戰略物資儲備單位,根據其隸屬關係,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三)各類大型商貿企業,根據其年營業額、從業人員數和建築面積等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實行集團化管理的市屬大型企業、集團公司,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營業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綜合性商場和超市,判定為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四)金銀珠寶營業場所以有限公司形式經營的(專營店鋪),根據其年營業額、從業人員數等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商業場所內經營金銀珠寶飾品的專櫃不納入判定範圍。
  第十四條 教育、科研、醫療單位和大型文化、體育場所:
  (一)市教育行政部門直屬的高等學校,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高等院校在本市設立的分校(校區)不做重複判定;
  (二)中國小、幼稚園、職業技術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等,依據其行政隸屬關係,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中國小、幼稚園在本市同一區的,且校本部與分校(校區)存在隸屬關係的,不做重複判定;
  (三)市屬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四)市衛生行政部門直屬醫院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區衛生行政部門直屬醫院判定為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五)大型文化、體育場所,依據其經營規模或者行政隸屬關係,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六)國家級科研院所及其下屬研究機構、省級科研院所沒有確定為省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市級科研院所,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其他科研院所,判定為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第十五條 博物館、檔案館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一)各類博物館,依據其風險等級及行政隸屬關係,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二)各類檔案館、圖書館、美術館,依據其行政隸屬關係,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三)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根據文物保護等級及行政隸屬關係,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第十六條 研製、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或者實驗、保藏傳染性菌、毒種的單位:
  (一)危險化學品單位,依據危險化學品分級及行政隸屬關係,分別判定為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二)實驗、保藏傳染性菌、毒種的單位,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第十七條 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單位:
  本市行政區域內沒有確定為省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單位,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第十八條 其他需要列為治安保衛重點的單位:
  (一)各類大型生產性工業企業以及關係國計民生的食品、藥品等生產、加工企業,年營業額在10億元以上且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二)具有運輸、儲存、配送等功能,月業務量在100萬件以上的較大規模寄遞企業,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月業務量在100萬件以下的寄遞企業以及各類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寄遞企業加盟商、掛靠單位,判定為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三)具有運輸、儲存、配送等功能,占地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上的物流園區,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占地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下的物流園區、貨運站場,判定為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四)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保全守護押運公司,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第十九條 實行集團化管理的市屬大型企業、集團公司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其下屬二級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獨立核算的,判定為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第三章 判定程式
  第二十條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按照基礎調查、覆核判定、上報審批、政府確定、告知確認、信息錄入等程式進行。
  第二十一條 區級公安機關負責判定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市級公安機關負責判定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屬地派出所在區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指導下,實施對轄區內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基礎調查工作,並按照本規定相關判定標準,提出初審意見。對同一單位符合多個判定標準的,依照高等級標準判定,不作重複判定。
  第二十二條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判定工作採取自下而上分級覆核。區級公安機關負責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審核,市級公安機關負責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覆核判定和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審核。
  經覆核判定的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和經審核的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由負責管理的公安機關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確定,並報上一級公安機關備案。
  第二十三條 各級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經同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治安保衛重點單位要辦理告知確認手續,制傳送達統一樣式的《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確認告知書》,並按照《內保條例》有關規定,落實治安保衛工作措施。
  第二十四條 區級公安機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本行政區域內經判定確認的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有關信息數據實時錄入廣州內保工作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做好動態更新工作。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所指“以上”含本數或本級,“以下”不含本數或本級。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政策解讀

一、政策解讀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以下簡稱“重點單位”)是關係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對國家或所在地區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影響的單位,歷來是各級公安機關保衛的重點。組織開展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判定工作,是公安機關履行法定監管職責、維護單位安全穩定的法定要求,更是積極應對當前日趨嚴峻複雜的社會治安和反恐維穩形勢,維護社會大局持續穩定的現實需要。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實施後,政府有關部門(機構)進行了調整(有的機關單位重組、有的機關單位撤併,部分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發生了變化),企業撤併、重組等情況時有出現,原有的省、市、區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發生了較大變化。
  為適應我市經濟結構的發展變化和新業態的蓬勃發展,加強我市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完善並有效發揮“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內部安全防控網”的作用,全面提升廣州內保工作整體效能,在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國前列方面,貢獻廣州內保的力量。
  要推動社會共同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內保治理大格局,全面壓實單位內部安全防範的主體責任,必須建立一套完備可操作的內保規範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我局制定了《廣州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一是規範全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提升我市各級公安機關依法監督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二是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內保工作方針。切實突出保障重點單位、治安保衛重要部位和重點目標的安全。三是構建“重點突出、分級負責、職責明晰、問責有人”的公安內保指導監督工作機制。
  二、檔案創新和主要內容
  (一)檔案創新。積極應對反恐維穩形勢,把反恐重點目標與治安保衛重點單位進行交叉分析。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各類寄遞物流企業增長迅猛,在寄遞領域的業務總量已遠超郵政企業,成為關係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國計民生的新業態。《規定》將寄遞物流等新興行業單位、關係國計民生的食品、藥品等生產、加工企業單位及總部設在廣州的大型民營企業納入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範圍。
  《規定》明確中國小、幼稚園在本市同一區的,且校本部與分校(校區)存在隸屬關係的,不做重複判定。對同一單位符合多個判定標準的,依照高等級標準判定,不作重複判定。明確對實行集團化管理的市屬大型企業、集團公司判定為市級重點單位,其下屬二級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獨立核算的,判定為區級重點單位。
  (二)主要內容。《規定》共三章二十六條,規定了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工作機制、明確了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原則、規範了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程式。主要內容:
  1.總則。對立法目的、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界定、《規定》適用範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判定等級和判定模式,以及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的組織實施主體進行了規定,確立了“屬地管理”原則。
  2.判定標準。明確了機關團體,廣播電台、電視台、通訊社等重要新聞單位,機場、港口、大型車站等重要交通樞紐,國防科技工業重要產品的研製、生產單位,電信、郵政、金融單位,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水、電、燃氣供應設施,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和大型商貿中心,教育、科研、醫療單位和大型文化、體育場所,博物館、檔案館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研製、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或者實驗、保藏傳染性菌、毒種的單位,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及其他需要列為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十一類單位市、區兩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判定標準。將寄遞物流等新興行業單位、總部設在廣州的大型民營企業單位等納入“其他需要列為治安保衛重點單位”類。
  3.判定程式。規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按照基礎調查、覆核判定、上報審批、政府確定、告知確認、信息錄入等程式進行,並採取自下而上分級覆核。同時明確了各級公安機關依法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確認程式和要求。
  三、解讀方案
  (一)檔案的解讀部門:廣州市公安局。
  解讀途徑有:
  1. 信件方式:廣州市越秀區廣州市公安局內部安全保衛支隊
  2. 電子郵件方式
  3. 聯繫電話和傳真方式
  (二)檔案的施行日期: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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