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全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推動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規範化建設和精細化管理,現將《廣州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向廣州市公安局內保支隊反映。
特此通知。
廣州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規定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25日
- 實施時間:2021年9月1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公安局
為規範全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推動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規範化建設和精細化管理,現將《廣州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向廣州市公安局內保支隊反映。
特此通知。
廣州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5日
為規範全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推動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規範化建設和精細化管理,現將《廣州市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向廣州市公安局內保支隊反映。 特此通知。1...
《廣州市企業治安保衛條例》,共六章、三十三條(含附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是為加強企業治安保衛工作,維護企業生產、經營秧序,保障企業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根據廣州市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而制定的,適用於在該市行政區域內設有生產、經營場所的所有企業的治安保衛工作。條例全文 第—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
第四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應執行本條例,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活動。第五條廣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廣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是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常設機構。公安機關是社會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門,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
(八)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接受有關法律知識和治安保衛業務、技能以及相關專業知識培訓、考核情況;(九)其他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內容。第五條 公安機關監督檢查治安保衛重點單位,除執行本規定第四條規定外,還應當對下列事項進行監督檢查:(一)治安保衛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報主管公安機關備案情況;(二)治安保衛重要...
郵政、金融、財稅、水、電、燃氣、熱力、能源、交通、水利、儲備、商貿、宣傳、教育、文化、衛生、科研以及國家重點建設工程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市屬學校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區公安分局、縣級市公安局開展內部安全保衛工作;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行使治安處罰權。
(二)負責轄區(含捷運上蓋物業)的公安工作;掌握、分析、預測轄區社會治安狀況,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工作;為上級公安機關和區委、區政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供對策。(三)負責全區公安人民警察隊伍的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實施公安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訓和公安宣傳、幹部人事管理工作,對分局所屬單位...
(十二)協助廣州市公安局負責的警衛工作;負責在本市召開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和大型民眾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十三)組織實施公安信息通信、科技管理、刑偵技術建設工作;為區分局所屬單位提供信息、技術、通信、後勤、裝備等服務。(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治安工作事項。(十五)承擔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
廣州鐵路公安處隸屬於廣州鐵路公安局,其全稱為“廣州鐵路公安局廣州公安處”。鐵路公安處是鐵路系統的重要部門之一,主要負責鐵路系統的治安、保衛等實施警察職能的單位。鐵路警察除了負責所在鐵路地區內安全工作外,還擔當旅客列車上的治安管理,以制止犯罪分子在列車上危害人民民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等。一些省會城市(重要...
(七)治安保衛工作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傳染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性菌種、毒種以及武器彈藥的單位,還應當有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九)其他有關的治安保衛制度。單位制定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不得與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相牴觸。第九條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
(九)指導、監督轄區內機關、團體、事企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對保全員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核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許可證;負責養犬登記及年審工作。(十)依法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開展和指導安全防火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消防建設規劃和工程的審查、...
《廣州市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暫行辦法》在1992.11.29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範工作的管理,保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廣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和《廣東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安全保衛責任制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
不得安排一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場所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隱患的勞動;不得安排學生到酒吧、洗浴沐足和夜總會、歌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不得通過中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第二十六條 學校組織學生校外活動...
(七)治安保衛工作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傳染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性菌種、毒種以及武器彈藥的單位,還應當有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九)其他有關的治安保衛制度。單位制定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不得與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相牴觸。第九條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
(七)協助公安機關對本單位的暫住人口進行管理;(八)參與所在地區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第六條 重點要害單位及其他單位存放現金、有價證券、涉密資料、貴重和危險物品等重點部位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等要害部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定安全技術防範設施。第七條 單位生產、銷售、儲存、運輸和使用易燃、易爆...
單位新建住宅應設有樓院值班場所;現有住宅有條件的也應設有樓院值班場所。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簽訂重點建設項目的工程承包契約時,應建立工程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落實必要的經費和措施。第四章 保衛機構與民眾治安保衛組織 第十三條 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應的保衛機構...
(七)消除妨礙治安的隱患;(八)參加所在地區組織的治安聯防,開展聯合調解工作,維護本單位及職工宿舍區的治安秩序。第八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下列治安保衛工作規章制度:(一)門衛、值班、巡邏、守護制度;(二)要害部位安全保衛制度;(三)防火安全制度;(四)易燃、易...
(二)查處單位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三)督促單位實施內部治安保衛責任制;(四)組織考核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四條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應當堅持“領導負責,依靠民眾,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保障安全”的原則,實行治安保衛責任制。第五條 單位法定代表人...
(二)查處單位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三)負責培訓單位保衛工作管理人員和經濟民警;(四)督促單位實施內部治安保衛責任制;(五)組織考核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四條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應當堅持“領導負責,依靠民眾,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保障安全”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