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暫行辦法》在1989.08.30由廣州市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89年08月30日
- 實施時間:1989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廣州市政府
《廣州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暫行辦法》在1989.08.30由廣州市政府頒布。
《廣州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暫行辦法》在1989.08.30由廣州市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新建住宅小區(以下簡稱小區)管理,維護和管理好小區內的房屋、服務配套設施及公共場地,保持小區安靜、優美、整潔、安全、良好的生活環境,...
廣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廣州市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新建住宅小區管理,維護業權人的合法權益,維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社會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
一、凡市屬、區成片開發建設的居住小區或住宅組團(以下簡稱居住小區),必須按《廣州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在住宅建設的同時,配套建設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商業服務、行政管理以及市政公用等配套設施(定額指標詳見附表)。...
廣州市商品住宅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商品住宅建設項目驗收管理工作,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商品住宅建設項目是指具有房地產開發...
廣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九月六日 廣州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管理。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廣東省房地產開發經營條例》及有關法律、...
《廣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評辦法》是廣州市人民政府1996年2月15日印發的一份檔案。具體內容 廣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評辦法 (穗建開(1996)第47號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條為開展全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達標考評活動,提高我市住宅...
廣州市物業管理行業管理規定 (穗建開(1996)第47號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條 為加強物業管理行業的管理,根據《廣州市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物業管理,是指對房屋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園林...
廣州市住宅小區管理統籌金使用辦法是1996-02-15發布並在1996-02-15生效的地方性法規。內容 第一條 為切實搞好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根據《廣州市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住宅小區經竣工綜合驗收合格後...
《廣州市房地產開發辦法》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範,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辦法頒布 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0號,廣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於2003年3月11日通過的《...
本辦法所稱新建住宅小區,是指達到一定規模,基礎設施配套比較齊全的新建住宅小區(含居住小區、住宅組團,以下簡稱住宅小區)。本辦法所稱住宅小區管理(以下簡稱小區管理),是指對住宅小區內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一條 經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應實施物業管理的區域,產權人及相關單位應當配合實施物業管理。第六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12月20日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廣州市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廣州市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管理辦法》是廣州市人民政府1998年12月23日印發的一份檔案。【發布單位】81905 【發布文號】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號 【發布日期】1998-12-23 【生效日期】1998-12-23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一、廣州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一)將第三條第四款中的“環境保護”修改為“生態環境”,“質量技術監督”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修改為“應急管理”,“公安消防”修改為“消防”。(二)將...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廣州市城市道路臨時占用管理辦法》等16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廣州市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管理暫行規定 (一)第六條第(二)項修改為:“民眾性體育運動場地、居民健身場所、社區少年宮、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社區日間...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轄區內成片開發住宅小區的教育設施配套建設。第三條廣州市計畫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計委)具體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教育、城建、規劃、財政、國土房管等有關部門應按各自的職責實施本辦法。第四條按城市規劃配套...
《廣州市農村居民住宅建設用地管理暫行規定》在1995.07.11由廣州市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農村居民住宅建設用地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結合本市農村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第十二條 新開發建設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前,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徵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確定物業服務區域。物業服務區域應當納入區域規劃綜合實施方案、土地出讓契約或者劃撥檔案。新建物業出售時,建設單位應當將物業服務區域...
《廣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是2018年12月6日廣州市人民政府第15屆59次常務會議通過的規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規定發布 廣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4號 《廣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已經2018年12月6日...
1992年7月31日 主要內容與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不相適應。5 廣州市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市政府 穗府〔1995〕152號 1995年12月20日 與1998年8月1日省人大常委會公布的《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相牴觸...
《廣州市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試行辦法》是廣州市人民政府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一份檔案。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民用...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廣州市城市道路臨時占用管理辦法》等16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 (一)第七條修改為:“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社區物業服務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
廣東省城鎮個人建造住宅管理規定,1991年5月2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第一條 為加強對城鎮個人建造住宅的管理,防止個人建造住宅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根據國務院批准發布的《城鎮個人建造住宅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
城市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在房屋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拆遷工作完畢期間的房屋安全責任,適用《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規定。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的安全責任,《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一條 房屋安全責任人...
建築公共開放空間規劃建設的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五十條開發利用地下空間應當符合國家、省、市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規定、標準和規範,符合地下空間規劃,依法辦理用地、規劃等相關審批手續。規劃要求新建地下工程與相鄰在建或者已建...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房地產交易的各類契約文書,由市房地產主管機關按照國家規定的契約文本統一印製。第五十條 縣級市的房地產交易管理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廣州市房屋交易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廣州市人民政府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城市規劃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制訂本辦法。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廣州地區進行各項建設,都必須符合...
《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經2014年7月21日廣州市人民政府第14屆124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2014年9月4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6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交易規則、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5章58條程,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廣州市限價商品住宅銷售管理辦法(試行)》是2007年頒布的法規。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規範限價商品住宅的銷售,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
廣州市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管理規定 檔案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
《廣州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是1990年07月24日發布並生效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為穗府[1990]67號。第一條為加強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