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差別化入戶市內遷移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12月16日,廣州市公安局發布的《廣州市差別化入戶市內遷移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指出,差別化入戶人員入戶廣州市後,以實際居住、工作地登記入戶為原則,戶口可按照一定條件在市內進行遷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差別化入戶市內遷移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 發文機關:廣州市公安局
  • 發文時間: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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