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巡遊出租汽車車輛技術管理規定》是2020年09月01日施行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巡遊出租汽車車輛技術管理規定
- 文 號:穗交運規字〔2020〕13號
- 實施日期:2020年09月01日
- 發布機關:市交通運輸局
《廣州市巡遊出租汽車車輛技術管理規定》是2020年09月01日施行的規定。
《廣州市巡遊出租汽車車輛技術管理規定》是2020年09月01日施行的規定。全文第一條 為加強廣州市巡遊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遊車”)管理,保障城市公共客運安全,提高車輛整體形象和技術水平,適應廣州市城市環保和交通發展需要...
第五條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巡遊出租汽車客運行業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條例。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利用網際網路等技術,統籌建設全市統一的巡遊出租汽車運營、監管和服務平台,創新運營和監管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務水平。花都區...
《廣州市巡遊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19年11月1日正式實施,為做好《條例》的貫徹執行,提升行業車容車貌及駕駛員服務水平,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對《服務規範》的名稱及內容進行了修訂。二、政策的修訂原因及...
第二十四條 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建立車輛技術管理制度,保持車輛整潔衛生、設備設施完好。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每年對出租汽車進行一次審驗。審驗內容包括:車輛結構、外觀顏色變動情況,按照規定安裝、...
區、縣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的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租汽車客運行業的管理工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託符合法定條件的機構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公安、物價、勞動、質量技術監督、市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環境保護...
現就《規定》修訂情況解讀如下:一、修訂目的和必要性 《廣州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件管理規定》(穗交﹝2014﹞166號)自2014年實施以來,在廣州市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該份檔案在廣州市出租汽車行業...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出租汽車經營及其監督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出租汽車經營,是指使用7座以下乘用車,按照乘客意願提供的營利性客運活動,包括巡遊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遊車)經營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
1.符合國家、地方規定的巡遊出租汽車技術條件; 2.有按照第十三條規定取得的巡遊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從業資格證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
《巡遊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範》是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布的檔案。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和《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16年第64號令)有關要求,...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本辦法所稱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簡稱...
一、已按規定辦理在用客運出版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手續,並繳交了有償使用費的客運出租小汽車經營者,應於1995年12月31日前到廣州市客運交通管理處領取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的有關證照及有償使用標誌,並按規定在客運出版汽車上張貼...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的駕駛員,應當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本市核發的《廣州市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是駕駛員在本市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的從業資格證。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廣州市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從業資格...
(三)按照規定繳納稅費和客運管理費;(四)不得將出租汽車交給無客運資格證件的人員駕駛;(五)未經客運管理機構批准,不得將出租汽車轉讓或者移作他用;(六)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第十八條 出租汽車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車輛技...
《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客運管理條例》《廣州市巡遊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服務質量投訴管理規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廣州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廣州市客車租賃管理辦法》是廣州市頒布的地方法規。辦法全文 (2013年11月25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7號公布 根據2015年7月1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6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廣州市機車報廢管理規定〉等5件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
行業標準《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範》(JT/T 1068-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廣州...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客運出租汽車的單位和個人。第三條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本辦法的實施。廣州市客運交通管理處(以下簡稱市客管處)負責本辦法的組織...
廣州市出租小汽車里程計價表管理辦法 (1991年5月16日廣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章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出租小汽車裡程計價表的管理,保證計費準確,維護國家和乘客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九條和省的有關...
第一條 為加強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行業管理,規範公共汽車電車企業經營行為,提升公共汽車電車行業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客運管理條例》《廣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
到1985年,廣州出租汽車企業逾百家、車輛近7000台,打破了出租汽車業以往只有“廣汽”一家的格局,形成“百家爭鳴”的局面。然而,行業迅猛發展也產生了很多問題,經營管理有漏洞,司機服務不規範,向乘客漫天要價的現象屢禁不止。針對這種...
對有違法行為的教練員,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記入誠信考評。具體辦法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另行制定。第五章 教練車與經營性教練場 第二十三條 培訓機構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具有統一標識並懸掛教練車牌的教練車從事...
1.符合國家、地方規定的出租汽車技術條件;2.有按照第十三條規定取得的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從業資格證件的駕駛人員;(三)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四)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