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聽證工作的有序開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下稱《徵收條例》)、《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穗府規〔2017〕18號,下稱《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聽證規定
- 頒布時間:2020年1月16日
- 實施時間:2020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規範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聽證工作的有序開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下稱《徵收條例》)、《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穗府規〔2017〕18號,下稱《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為規範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聽證工作的有序開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下稱《徵收條例》)、《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穗府規〔2017〕18號,下稱《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
房屋徵收的聽證程式,按照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聽證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八條市、區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在徵收範圍內公告,並將公告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及在政府入口網站上發布。公告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
《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聽證規定》是由廣州市政府發布於的檔案,自2008年9月9日開始實施。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指導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聽證活動的順利、規範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五條 廣州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主管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和組織實施本條例。第二章 拆遷管理 第六條 單位和個人需要拆遷房屋的,必須領取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時,...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第十二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四)拆遷計畫和拆遷方案。第九條 房屋拆遷不得超越批准的拆遷範圍和規定的拆遷期限。第十條 根據城市規劃和建設的需要,由廣州市人民政府徵用土地辦公室實施房屋拆遷或委託有資格進行拆遷房屋的單位拆遷。第十一條 被委託承擔房屋拆遷...
由廣州市人民政府管理征地工作機構組織用地單位、被征地拆遷單位(個人)和有關單位商訂征地拆遷補償和安置協定書,並發給土地使用證。二、徵用廣州市屬各縣的土地,用地單位需持經國家規定程式批准的建設項目計畫任務書或上級主管機關的有關...
第二條 在各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進行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應遵守《條例》和本規定。第三條 拆遷人必須依照《條例》和本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和安置;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
三是徵收程式。擴大公眾參與程度,徵收補償方案要徵求公眾意見,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還要組織聽證會並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四是政府是房屋...
(三) 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檔案;(四) 拆遷計畫和拆遷方案;(五) 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補償安置資金專用帳戶的存款證明;(六) 產權自有、未設定抵押權的補償安置用房證明。前款第五項規定的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的金額不得...
保障集體土地徵收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南沙新區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收補償辦法》等行政規範性檔案的規定,結合南沙...
因徵收土地造成物業停產停業損失的,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予以補償。第四十二條 農村村民住宅應當以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用地、建房批准檔案,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等作為補償安置依據。房屋的用途...
第二條凡在本市市區範圍內,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農村集體所有制土地,或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拆遷房屋進行舊城區改造,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三條廣州市國土局、廣州市房地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國土局、市房管局)是本市國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12年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43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
國土資源部已確定我省的廣州市、佛山市為征地制度改革試點單位。經過幾年的...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對當地有關征地補償標準規定的清理工作,凡與《決定》相...有生活水平的,市、縣(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增加安置補助費的方案,報省人民...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配套規定(第4版)》主要內容包括立法目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行政管轄、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主管部門、舉報與監察、徵收情形、徵收相關建設的要求、徵收補償方案、舊城區改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徵收公告、...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定,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房屋徵收評估、鑑定活動。與房屋徵收當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第四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徵收部門通過組織被徵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編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進行公告,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並經改造項目所在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和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第二十三條【徵收補...
第二條 在本省的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華僑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華僑房屋所有人進行補償、安置的,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華僑房屋是指以下房屋:(一)華僑、歸僑的私有房屋;(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用僑匯購建的私有...
庭上,被告指出,此次房屋徵收,縣政府進行了社會風險評估,召開了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聽證會,廣泛聽取民眾意見。並提供了舉行聽證會的相關材料及會場照片。“此次徵收涉及900餘戶,由於聽證會沒有廣而告之,導致參加聽證會的人數太少,而且多為...
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實行耕地占用補償制度和基本...
第四條 1993年1月1日之後供應的國有建設用地且不符合劃撥條件的,應當按規定計收出讓金。1993年1月1日之後供應的國有建設用地的地下空間應當在辦理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前計收出讓金。2014年3月28日之前已辦理房屋不動產登記的地下空間...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2、相關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負責草擬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城市房屋拆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經批准後的組織實施工作;廣州市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辦公室的主要任務:一、負責貫徹執行房屋拆遷管理的政策、法規工作;二、負責草擬廣州市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