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驗操作考試實施方案

《廣州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驗操作考試實施方案》由廣州市教育局於2024年1月19日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驗操作考試實施方案
  • 印發單位:廣州市教育局
  • 印發時間:2024年1月19日
廣州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驗操作考試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化學、生物學等科目實驗考試的指導意見》(粵教考〔2020〕7號)和《廣州市教育局印發〈關於深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3〕1號)等檔案精神,實施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化學和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以下簡稱“實驗操作考試”),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嚴格按照《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2022年版)》命題,堅持以學定考,認真落實學科教學目標和實驗教學要求,注重考核學生在實驗環境中對理科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掌握的情況,以及規範實驗操作、觀察實驗現象、分析及解決實驗問題的科學探究能力,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二、適用對象
  2024—2026年廣州市國中應屆畢業生和報考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的返穗生、往屆生。八年級學生參加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九年級學生參加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
  三、實施方式
  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由市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由市統一命題,並組織各區具體實施。
  四、考試辦法
  (一)考試成績及成績套用
  實驗操作考試的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學三科,分值各為10分。
  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分數與該學科學業水平考試閉卷筆試分數相加後作為該學科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計入錄取總分,考試成績當年有效;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分數與該學科學業水平考試閉卷筆試分數相加,經轉換後以等級形式呈現,作為錄取參考。
  (二)考試內容
  考試範圍為各科目課程標準規定的實驗內容,重點考核學生的實際操作技能、實踐能力和探究能力。每年考試前1個月,由市招考辦公布當年具體考試內容範圍。其中,物理、化學科目各命制4套試題,考試現場隨機分配1套試題給考生考試;生物學科目命制1套試題。
  (三)考試方式
  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採取考生現場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利用信息技術實時錄製存儲學生考試過程。物理、化學實驗考試同時組織,考生一次考兩科(分不同考場),單人單桌獨立完成實驗操作;考生參加實驗操作考試須穿白色長袖實驗服,進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還須佩戴護目鏡。
  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採取考生現場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具體實施方案由各區自行制定,報市招考辦備案後實施。
  (四)考試時長
  每科考試時間為10分鐘。
  (五)評分方式
  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根據考試過程錄像採取網上集中評分,並積極探索套用人工智慧評分。
  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評分由各區自行組織。
  (六)免考
  視力殘疾一級和二級、上肢殘疾考生,憑第二代及以上有效期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可申請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目實驗操作考試免考;色盲、高度近視或高度遠視考生,憑本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醫學證明可申請化學、生物學科目實驗操作免考。免考考生實驗操作考試成績按申請科目實驗操作考試全市平均分計(四捨五入取整)。
  五、考務要求
  (一)考點建設
  各區教育局要根據本區國中學校分布及考生人數的情況,按照“相對集中、就近考試”的原則,合理規劃考點布局和考場數量,最佳化考試日程安排。根據最新修訂印發的《廣州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場室裝備配置要求》(以下簡稱《考場配置要求》)做好考場建設,落實儀器設備、藥品試劑、防護用品和消耗性實驗材料配備等有關工作。每個考生的考試過程錄像圖像須清晰無遮擋、操作動作連貫,考場內須安裝電子監控設備,對考試過程全程無死角監控。考試所用的器材須符合相關標準,型號、規格統一,質量合格,數量充足,滿足實驗考試需要。
  (二)考務組織
  各區各考點要根據考務要求,選調組織紀律性和責任心強、專業素養高的教師或幹部擔任監考員和考試工作人員;認真開展考前全員培訓和考風考紀教育,確保監考人員明晰工作要求,嚴格執行考務工作規程。
  (三)評卷工作
  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評卷教師從全市學校相關學科教師中選聘。各區應根據評卷要求,選派組織紀律性和責任心強、符合條件的現任教師參加評卷工作。各學科評卷教師需參加專項業務培訓,充分掌握學科評分標準。
  (四)考試紀律
  嚴格執行考試招生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廉政要求,加強對考試過程的監督和檢查,公布監督舉報受理電話,嚴肅考風考紀,嚴防各類違紀舞弊事件發生,及時處理相關問題和突發情況,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市教育局。考試期間,一經發現違紀問題,應立即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考試組織和管理
  實驗操作考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領導,市招考辦、市教研院、市教育基建和裝備中心、市電化教育館等部門依據職責具體實施。各區教育局應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建立健全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嚴格落實考試工作責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實驗操作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健全協同工作機制
  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明確職責,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形成統一高效的實驗考試工作運行機制。
  市招考辦負責組織實驗操作考試,包括組織命題、考試、評卷、考試系統維護等,牽頭組織考點聯合檢查。
  市教育基建和裝備中心負責牽頭組織修訂《考場配置要求》,指導各區實驗操作考試考點建設,組織開展實驗器材質檢和實驗安全檢查等工作。
  市教研院負責實驗教學培訓和指導工作,組織評卷員的選聘、培訓及現場管理工作,指導考點做好試題相關儀器設備、藥品試劑的考前準備、考中使用和考後管理工作。
  市電化教育館在相關職責範圍內做好相關工作。
  (三)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各學校要加強實驗室的維護和管理,落實實驗室管理規程,強化實驗教學安全管理,制定實驗教學安全預案,落實危險化學品管理辦法,健全實驗教學安全責任制,定期開展安全風險排查。各考點要建立實驗操作考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切實保障考生、監考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安全,確保考試安全進行。各學校要在考試前對考生進行必要的安全和衛生教育。各考點要加強對實驗材料和儀器的運輸、存放、使用、回收的管理,要加強考試過程中防火、防爆、防毒、防漏電等管理,要制定針對考試期間的考場配電用水、易燃易爆藥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制定實驗操作過程中因不當操作造成意外等情況的應急處置預案。
  (四)強化實驗教學管理
  各學校要合理安排教學進度,確保開齊開足課程標準要求開設的實驗操作,配齊實驗教師和實驗室管理人員,加強實驗教學師資培訓指導,開展備課、上課和評價工作,提高實驗教學質量和效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學校向學生開放實驗室,方便學生利用課餘時間,以獨立或小組合作方式開展實驗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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