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施辦法(試行)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發創新主體活力,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四川省科學技術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九部門關於促進全社會加大研發投入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川科政〔2019〕11號)檔案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施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20年11月17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2月18日
  • 發布單位:廣安市科學技術局 廣安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安市稅務局 廣安市統計局 廣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研發投入是指企業在研發創新時,用於直接開展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的經費總和。企業研發投入補助是指市級財政從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中安排,對企業年度研發經費投入給予的獎勵性後補助。
第二章 補助對象、類別和標準
第三條 本辦法補助對象為廣安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未被列入失信名單,近三年未被各級各部門通報過環保、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等重大問題且有研發投入的企業。
第四條 補助類別。本辦法補助分為研發投入補助和研發統計工作經費補助兩類。
第五條 補助標準。研發投入補助。企業申請研發投入補助,以企業年度所得稅彙算清繳向稅務部門申報,經稅務部門依法審定確認的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投入費用總額作為補助計算依據。市財政對年度研發投入費用總額超過50萬元(含)的企業給予研發投入補助,補助標準為高新技術企業不低於研發投入費用總額的4%,科技型中小企業不低於3.5%,其他企業不低於3%,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根據當年財政預算支出情況對補助標準適時進行調整,同一年度申報研發投入補助的同類型企業享受相同的補助標準。研發統計工作經費補助。對按照《企業(單位)研發活動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及時上報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和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的納統企業給予工作經費補助。對納統企業研發統計工作經費補助標準為1000元/戶,由科技部門直接補助到企業。
第三章 申報、審核、獎補程式
第六條 發布通知。市科技局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公開發布年度企業申報研發投入補助通知。
第七條 申報。企業按申報通知要求,向所在區市縣(園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補助申請表和相關材料。
申報研發投入補助的企業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廣安市企業研發投入補助申請表》。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主表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附表。
(三)研發項目立項檔案。
(四)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五)《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和《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納統企業提供)。
第八條 受理。區市縣(園區)科技主管部門按照屬地原則受理企業研發投入補助申報材料,會同同級財政、稅務、統計、經信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分工,逐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市屬企業的申報材料直接由市科技局受理,會同相關部門審核。
第九條 推薦。區市縣(園區)科技部門匯總經初審合格的擬獎補企業名單及補助額度,聯合當地財政、稅務、統計、經信部門上報市科技局。
第十條 審核。市科技局匯總區市縣(園區)、市屬企業的上報材料,會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統計局、市經濟信息化局,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結合獎補資金總額情況,核定擬獎補企業名單及補助額度。
第十一條 公示。市科技局對擬納入企業研發投入補助名單在入口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由市科技局擬定補助方案。
第十二條 資金撥付。補助方案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聯合報請市政府審批。補助方案經市政府批准後,財政部門按規定進行撥付。區市縣(園區)財政30日內將獎補資金撥付到企業。
第四章 管理監督
第十三條 建立跨部門會審制度。由市科技局牽頭,市財政、稅務、統計、經信等部門參與,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
市科技局主要負責牽頭制定政策、會同市級有關部門發布申報通知、匯總申報材料、擬訂補助資金分配建議方案等工作。
市財政局主要負責專項資金預算管理、資金下達等工作。
市稅務局主要負責對申報獎勵補助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金額進行審查審核,開展後續管理,並將結果書面反饋市科技局。
市統計局主要負責核實企業研發投入報統情況,並將核實結果書面反饋市科技局。
市經濟信息化局主要負責督促指導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普遍建立研發機構,開展研發活動和統計工作。
各區市縣(園區)科技、財政、稅務、統計、經信部門分別履行上述相應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 各級科技、財政、稅務、統計、經信等部門應建立信息交流通報機制,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及時解決獎補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第十五條 建立補助經費“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追究機制。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真實合法申報研發投入補助。對弄虛作假套取、騙取獎補資金的,依法予以追回,並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行處理,按規定列入企業信用記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六條 科技、財政、稅務、統計、經信等部門工作人員在獎補資金管理中,對存在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十七條 獲得補助的企業應當按規定使用資金,接受監督檢查,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統計局、市經濟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0年12月18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印發的通知

各區市縣(園區)科技、財政、稅務、統計、經信部門,市級有關單位:
《廣安市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施辦法(試行)》已經五屆市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
廣安市科學技術局 廣安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安市稅務局
廣安市統計局 廣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7日

解讀

《廣安市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施辦法(試行)》經五屆市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20年11月17日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經濟信息化局聯合印發。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研究與試驗發展支出(簡稱R&D)是衡量一個地區科技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2018年納入省政府對市政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考核內容。根據《2018年四川省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顯示,我市研發投入總量較少,投入強度全省靠後。基於上級的新要求和我市特殊背景,為引導企業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促進廣安經濟高質量發展,起草《廣安市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二、起草過程
《辦法》參考了《四川省科學技術廳等九部門關於促進全社會加大研發投入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四川省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施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和成都、瀘州等市州的做法,結合我市實際,最終形成該《辦法》。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五章十九條,分別明確了補助對象、類別、標準、辦理程式和管理監督等內容。
一是補助對象、類別和標準。補助對象為廣安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未被列入失信名單,近三年未被各級各部門通報過環保、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等重大問題且年度研發投入費用超過50萬元(含)的企業。補助類別分為研發投入補助和研發統計工作經費補助兩類。研發投入補助標準為高新技術企業不低於研發投入費用總額的4%,科技型中小企業不低於3.5%,其他企業不低於3%,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研發統計工作經費補助標準為每年1000元/戶。
二是申報受理程式。對包括發布通知、申報、受理、推薦、審核、公示、資金撥付等七個環節作了明確規定,確保受補助企業研發活動經得起檢驗。
三是市級相關部門職責和經費監督。明確市縣科技、財政、稅務、統計、經信部門的職責。明確建立補助經費“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追究機制。獲得補助的企業應當按規定使用資金,接受監督檢查,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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