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關於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工作的實施意見

《關於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第14次上饒市委常委會議和第8次上饒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同意,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8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饒市關於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工作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8日
  • 發布單位: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創新型城市建設,加快建成區域性科創中心城市,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和行動目標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部署要求,落實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和上饒市第五次黨代會精神,圍繞“融入長三角、中部走前列”路徑定位,推動上饒建設創新型城市,為全面“建設區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現代化大美上饒”貢獻科技創新力量。
(二)行動目標
到2025年,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政策鏈、資金鍊深度融合取得重大突破;實現首位產業、主導產業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的重大突破;利用高新技術最佳化提升傳統產業取得重大進展;科技創新能力有大幅提升,建成一批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和公共服務平台。上饒區域性科創中心初步形成,穩健邁入國家創新型城市行列。
——科技創新綜合實力明顯提升。全市科技綜合實力在全省位次明顯前移,力爭進入全省前列。
——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增強。培育和壯大一批競爭力強的高新技術企業,推動科技型企業快速增長。到2025年,高新技術企業總數突破1600家。
——科技創新投入持續穩定增長。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資本廣泛參與的多層次、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基本形成,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展(以下簡稱R&D)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GDP)之比達到2.6%以上。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大幅提高。通過自主創新和協同創新,進一步補齊和延伸產業鏈條,取得一批具有牽動性、集成性和標誌性的產業技術成果,重點產品的核心競爭力大幅增強,技術契約登記成交額持續增長。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全社會研發投入攻堅行動
1.推動全社會加大研發投入。市、縣兩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全社會研發投入工作,確保各縣(市、區)全社會研發投入保持穩步增長,到2025年全社會研發投入強度達到2.6%以上。市級每年統籌落實財政引導性資金,設立研發投入後補助資金,重點用於提高支持研發活動的專項補助。企業研發投入補助以稅務部門提供的該企業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自行申報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額作為企業研發費用後補助計算依據。市創新型城市建設領導小組每年評選6個研發投入攻堅優秀縣(市、區),由市級財政給予每家50萬元的獎勵。
2.夯實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持續壯大創新企業群體,力爭2025年全市有研發活動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占全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比例達到60%以上;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有研發機構的比例達到60%以上。不斷提升國有企業創新能力,建立市屬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剛性增長機制,從國有經營預算中安排資金用於激勵市屬國有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鼓勵三甲以上醫院和特級、一級建築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醫院、建築企業重大科研項目,加大科技創新激勵和獎勵力度。
3.鼓勵科研院所加大研發投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對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創新的支持。本科高校“雙一流”建設專項資金和高職院校“雙高計畫”專項資金必須安排一定比例用於研發,力爭高等學校研發投入每年增長15%以上。
(二)實施科技型企業培育行動
4.實施獨角獸和瞪羚企業培育行動。到2025年,新增獨角獸(含潛在、種子)3家,瞪羚企業(含潛在)20家,對首次入選的獨角獸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種子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和潛在瞪羚企業,在省補助的基礎上,再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入選獎勵。
5.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行動。到2025年,力爭高新技術企業總數突破1600家,對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由受益財政給予不低於10萬元的獎勵,獎勵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
6.實施科技型企業培育行動。紮實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入庫,促進科技型企業快速成長,壯大科技型企業群體。到2025年力爭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突破1000家。對通過國家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的企業,受益財政給予每家5萬元一次性獎勵。
7.實施綠色技術創新企業培育行動。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推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轉變。力爭每年培育3家綠色技術創新企業,對入選的省級綠色技術創新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勵。
(三)加速科技創新平台載體建設
8.推動高新區提檔升級。全力推進上饒高新區創建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上饒農業科技園區爭創國家級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對獲批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和國家級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的,市級財政配套獎補500萬元/家。力爭新增1家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對獲得江西省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認定,市級財政配套獎補100萬元/家。對我市的省級高新區在全省綜合評價中排名在前50%以內的或進位3位以上的市級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排名在末位或降位3位的予以約談。
9.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根據“2+4+N”產業布局,重點在有色金屬、光伏新能源、汽車製造等產業分批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形成聯合開發、優勢互補、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技術創新聯合組織。獲得國家級評定,配套獎補100萬元/家;獲得省級評定,配套獎補50萬元/家;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市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給予20萬元經費獎勵。
10.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和重點實驗室建設。推動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市級以上(含)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孵化1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完善創新創業生態,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推動龍頭骨幹企業、中小微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創客多方協同創建眾創空間。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評為良好以上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考核優秀的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積極鼓勵在上饒高校院所圍繞市場和企業需求深化產學研用合作。在市級科技專項資金中設立基礎套用研究計畫,強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企業產學研合作開展產業基礎與套用研究,不斷提高基礎套用研究經費投入水平。鼓勵高校建立大學科技園,爭創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對獲批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60萬元、40萬元獎勵。
11.加大研發機構建設力度。聚焦主導產業創新需求,布局“一產一院”,實現“一縣一院”,全力發展新型研發機構,鼓勵引進大院大所和國內知名院校在上饒共建新型研發機構、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鼓勵新建新型研發機構積極申請認定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對於獲批省級、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和技術創新中心,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給予經費補助。
(四)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12.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行對獲得成果登記的項目單位給予獎勵,推廣套用江西省網上常設技術市場,打造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網上技術市場平台,針對技術交易實施後補助機制,推進03專項等國家重大科技成果在上饒轉移轉化和示範套用。實施國家級、省級科技獎培育計畫。對列入國家級、省級以上科技獎培育計畫的,獲得市政府推薦認定的後備項目,分別按10萬元/項、5萬元/項予以獎補。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科技獎項的科研成果主要完成單位和完成人,按照1∶1比例配套給予獎勵;屬於集體完成的科研項目,項目主要完成人獲獎金額不低於獎金總額的50%。
13.設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金。吸引國內外高科技成果落地上饒轉化,企業購買高校院所高科技成果在上饒轉移轉化的,按其技術契約成交並實際支付額給予獎補,按單項成果實際支付金額給予10%的獎補,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14.加強智慧財產權的申報與保護。鼓勵企業開展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和布局,對獲授權的發明專利,按繳納官方費用的50%或不低於2500元/件的標準給予補助。支持金融機構開發智慧財產權融資貸款項目,企業用專利權質押融資的,按一年期基準利率的30%給予貼息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按專利權評估費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加快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司法保護與仲裁調解有機銜接,推動組建上饒市主導產業智慧財產權聯盟,形成智慧財產權協同保護合力。
(五)加強科技人才引進和培養
15.加大高層次人才引培力度。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略,圍繞上饒戰略性產業需求,打好人才引進組合拳,引進和培育更多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水平創新團隊。用好院士(專家)工作站、海智基地、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駐外人才工作聯絡站等引智平台,加強與沿海地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京津冀對接合作,吸引國內外更多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創新團隊落地上饒。到2025年,力爭新引進培育30個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新招引培育100名領軍人才、200名高端人才,引進的人才依據《上饒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辦法(試行)》(饒發〔2019〕17號)給予政策支持。
16.強化本土創新人才培養。廣泛開展人才評定評選和創新型企業家培養計畫。構建創新人才培養梯次,培育鍛鍊拔尖人才和科技創新團隊。推進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完善高端創新人才與產業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倡導“工匠精神”,發展壯大支撐“上饒製造”“上饒智造”的本土專技人才隊伍。
(六)加強科技計畫項目培育
17.夯實項目培育工作。市縣兩級政府要及時掌握上級各項政策、投資的重點、方向,找準切入點,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各類創新平台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著力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建立科學技術創新研發項目庫,對入庫項目進行重點培育。
18.實施重大關鍵技術攻堅。針對主導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實施“揭榜掛帥”、“自主研發”、“擇優委託”等方式,突破一批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提升主導產業的產能和效益。對“揭榜掛帥”項目,按榜單金額的20%予以後補助,單個企業不超過100萬元。
19.支持申報國家、省級重大專項。對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畫等科技計畫項目的企業,按項目上年實際國家撥付經費的20%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牽頭承擔省級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畫等科技計畫項目的企業,按項目上年實際省撥付經費的20%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七)構建投融資體制機制
20.大力推廣“科貸通”業務。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解決科技型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各縣(市、區)要大力推廣“科貸通”業務,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設立“科貸通”風險補償金。
21.設立科技與金融協同發展基金。引導金融資源向科技創新集聚,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創新“信用+信貸”模式,鼓勵商業銀行制定研發機構專項信貸計畫,優先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推薦科技企業、科技項目,對研發投入強度高的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予以優先支持。
(八)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
22.推動創新型縣(市、區)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申報創建省級創新型縣(市、區)。通過認定的省級創新型縣(市、區),市財政按照1:1配套資金進行獎勵。
23.落實稅收支持政策。嚴格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技術轉讓稅收優惠、科技企業孵化器、軟體產業發展等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嚴格落實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高等學校等單位相關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等優惠政策;鼓勵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高等學校將科研儀器設備通過開放共享方式用於其他單位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活動,降低科研成本,提高設備使用效率。
24.支持科技服務機構發展。對在我市註冊、新成立的新型科技服務機構,其當年服務性收入超過200萬元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入駐上饒科技創新服務中心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科技服務機構,當年服務性收入超過2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技術經紀人培訓證書的,給予5000元/人補助;按技術交易契約實際成交額的1%進行獎勵,單個項目不超過5萬元,每人每年每家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
25.用好科技特派員隊伍。按照《江西省科技特派員助力鄉村振興行動計畫(2021-2025年)》和工業科技特派員制度,拓寬科技服務內容,創新對接服務模式,豐富創新創業服務方式。
26.最佳化科技創新管理。在科技項目申報上,科學制定市級科技項目指南,實行網上全時受理,推行“材料一次報送”制度。完善科研項目全過程管理流程和監督檢查機制,逐步推行科研項目全過程“無紙化”管理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逐步推進科技計畫項目經費“包乾制”,進一步最佳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
27.加強科研誠信體系建設。建立科研項目監督、檢查、審計信息共享機制,對同一科研項目,市財政、稅務、審計等有關部門實行監督、檢查、審計結果互認。加強監督評估和科研誠信體系建設,對科研活動實施全流程誠信管理。建立科研項目監督、檢查、審計信息共享機制。建立科研項目監督、檢查、審計等信息共享平台,減少對科研活動的審計和財務檢查頻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上饒市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領導小組統籌負責指導本《意見》的貫徹實施,研究審議有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重點項目布局等重大問題。各縣(市、區)分別建立相應的領導機制,具體負責本區域的科技創新工作。
(二)保障財政投入。把科技投入作為公共財政預算保障重點,按照目標導向,建立財政科技資金穩步增長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通過最佳化投向及方式,撬動金融資本,匯聚社會資本,形成以財政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金融市場為支撐的多元化科技創新投入體系。以上獎勵所需資金由市科技局總體把控,總額控制在財政年初預算安排及中途追加的科技專項經費之內。
(三)強化政策落實。要加強對實施意見的宣傳力度,明確責任,周密部署。各縣(市、區)要按照本《意見》制定具體措施,提高政策精細化水平。
(四)強化督查考核。市創新型城市領導小組每年對《意見》實施情況進行考評,對該《意見》執行力強、落實到位的縣(市、區)予以通報表揚,落實不力的縣(市、區)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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