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98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8〕10號),加快推進我市個人誠信體系建設,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營造廣安優良信用環境,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8年12月28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2月28日
  • 發布單位: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省決策部署,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堅持“政府推動、社會共建,健全法制、規範發展,全面推進、重點突破,強化套用、獎懲聯動”的原則,強化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支撐,加快個人誠信記錄建設,推動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使用,落實個人信息安全、隱私保護、信用修復等工作要求,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大力弘揚誠信文化,讓誠信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積極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
到2020年,與全省同步實現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全覆蓋,基本建成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目錄精準統一、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記錄全面、信息共享及時、信息安全和信用修復機制健全、聯合激勵懲戒系統機制和功能完善的個人誠信建設體系。
二、工作任務
(一)強化個人信用記錄基礎支撐。
1. 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按照全省“一網三庫多系統”的技術架構部署,依託省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和省級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在2019年底前,建好廣安市備份人口信息資料庫和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並與省、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實現信息對接。
2. 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歸集長效機制。依據權利清單和責任清單,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記錄行政相對人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按照全省統一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分類標準、採集標準、數據交換標準和統一格式,及時歸集至全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對各地各部門在公共服務和行政管理過程中採集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的監管力度,加強督促考核,確保公民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準確、全面、及時歸集。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全市所有戶籍人口及非廣安籍外來人口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查詢平台。
3. 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評價體系。結合廣安實際,在整合歸集、管理公民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礎上,積極探索重點行業、單位個人信用信息的評價和套用機制。依託全市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積極探索“市民誠信卡”管理機制,將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事業單位等機構採集的個人信用信息載入“市民誠信卡”,推動“市民誠信卡”在社會保障、公共運輸、教育、醫療衛生、身份識別等領域的套用,逐步拓展其套用功能。
(二)加快推進個人誠信記錄建設。
4. 深入推進個人實名登記。按照國家部署和四川省實名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總體要求,以網際網路、物流寄遞、電信、金融賬戶、公交卡等領域為重點,全面落實實名登記制度。深入開展戶口清理整頓工作,加快解決重、錯、假、無等戶籍管理歷史遺留問題,切實推進以公民身份號碼制度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加快居民身份證指紋信息採集和個人信息更新,進一步提高居民身份證信息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到2019年底,實現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全覆蓋。進一步清理規範居民身份證件,加強個人身份信息的核查,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多渠道用戶認證,方便民眾辦事。
5. 全面歸集個人公共信用信息。依託全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和社會信用信息平台,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身份標識,整合全市政府有關部門、事業單位、各行業協會等涉及公民信用信息的數據資源,依法依規全面歸集公民個人身份信息、從業信息、執業信息、受教育信息、違法違紀信息、法定代表信息、納稅信用級別信息、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等公民個人信用信息。
6. 建立重點領域個人誠信記錄。以食品藥品、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會展廣告、公共資源交易、教育科研、旅遊服務、網際網路套用及服務、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環境保護、生物安全、產品質量、稅收繳納、醫療衛生、勞動保障、工程項目建設、金融服務、智慧財產權、司法訴訟、電子商務、志願服務、慈善捐助、體育競技、文化娛樂、徵信服務等領域為重點,以公務員、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及相關責任人、律師、公證員、司法鑑定人、教師、醫師、執業藥師、評估師、稅務師、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安全工程師、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會計審計人員、住房城鄉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人員、資產評估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智慧財產權從業人員、認證人員、科研人員、保險經紀人、金融從業人員、統計從業人員、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公共資源交易和政務服務參與人員、導遊等職業人群為主要對象,建立和完善個人信用記錄形成和動態更新機制,及時歸集和更新有關人員在相關活動中形成的誠信信息,並推送至省、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鼓勵並引導行業協會、商會等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會員信用檔案。
(三)推動個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
7. 推進個人信用信息全面整合。推動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共享關係。逐步整合公民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行業協會商會等行業組織、通訊運營商所採集的個人市場信用信息等,實現個人信用信息記錄全覆蓋。
8. 建立個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工作機制。依託省、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互聯、互通、互查機制。依法依規開展向社會提供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權查詢服務,並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查詢使用個人信用信息, 依法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協助法院查詢被執行人及相關人員的身份信息情況。
(四)完善個人信息安全、隱私保護與信用修復機制。
9. 強化個人信息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個人信息記錄、歸集、交換、使用、安全保障等制度,明確個人信息查詢使用許可權和程式。加強對個人公共信用基礎資料庫的安全防護,落實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詢使用登記和審查制度,防止信息泄露。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徵信機構的現場和非現場監管力度,全面落實徵信機構及相關人員違規經營“黑名單”制度,確保個人徵信業務合規開展,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確保國家信息安全。
10. 加強個人隱私保護。嚴格按照規定信息目錄採集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對市內金融機構、徵信機構、網際網路企業、大數據公司、網際網路金融公司、移動應用程式開發企業實施重點監控、督促其依法開展個人信息採集和套用。加快建立健全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簡稱“雙公示”)保密審查制度,嚴格個人信用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確保“雙公示”信息不涉及個人隱私。加大對泄露、篡改、毀損、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以及非法竊取個人信息等行為的查處懲治力度。
11. 建立信用修復機制。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糾錯、修復機制,制定異議處理、投訴、行政複議等管理制度及操作細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雙公示”工作的有關部署,明確各類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和使用超過期限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暢通信用修復渠道,豐富信用修複方式,探索通過事後主動履約、申請延期、自主解釋等方式減少失信損失,制定按時履約、志願服務、慈善捐助等方式修覆信用的管理辦法。
(五)完善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12. 為優良信用個人提供更多服務便利。鼓勵對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確定的信用狀況良好的行政相對人、誠信道德模範、優秀志願者,行業協會商會推薦的誠信會員,以及新聞媒體挖掘的誠信主體等建立優良信用記錄,創新守信激勵措施。對具有優良信用記錄的個人,在教育、就業、創業、社會保障等領域給予重點支持,盡力提供更多便利服務;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對具有優良信用記錄的個人和連續3年以上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採取“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鼓勵社會機構依法使用徵信產品,對具有優良信用記錄的個人給予優惠和便利,讓守信者在市場中獲得更多機會和收益。
13. 對重點領域嚴重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認真落實《廣安市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實施方案》,依法依規加大對嚴重危害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等個人嚴重失信行為的信息歸集力度,採取聯合懲戒措施。對法院移送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案件,三個工作日內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書面決定,並反饋移送法院。將惡意逃廢債務、騙取財政資金、圍標串標、弄虛作假騙取中標、行賄受賄、非法集資、電信詐欺、網路欺詐、金融欺詐、新聞欺詐、騙取公證書、交通違法、不依法誠信納稅、詐捐、騙取婚姻登記、騙取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社會保險基金、廉租房等嚴重失信個人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法依規採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在對失信企事業單位進行聯合懲戒的同時,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採取相應的聯合懲戒措施,將聯合懲戒措施落實到人。鼓勵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通訊運營商、徵信機構採集的個人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產生的嚴重失信記錄推送至省、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作為實施信用懲戒措施的參考。
14. 推動形成市場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建立健全個人嚴重失信行為披露、曝光與舉報制度,依託各地各部門政府入口網站和“信用中國”網站群,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披露各地政府機關掌握的個人嚴重失信信息,並向省、市主流媒體推送,形成強大的社會震懾力。鼓勵市場主體對嚴重失信個人採取差別化服務。支持徵信機構採集嚴重失信行為信息,納入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
(六)加強個人誠信教育。
15. 大力弘揚誠信文化。把誠實守信作為道德建設的重點,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大力弘揚“誠實、厚道,守信、擔當”“人而無信,不知其可”等誠信文化理念,加大信用知識普及力度,開展誠信行業、誠信單位、誠信示範街區、誠信經營示範店等主題實踐活動,將誠信教育貫穿公民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全過程。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營造“守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社會氛圍。
16. 廣泛開展誠信宣傳。結合春節、國慶節、誠信興商宣傳月、質量月、網路誠信宣傳日、全國信用記錄關愛日、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等法定節假日和重要時間節點,深入開展誠信專題宣傳活動,集中宣傳信用政策法規、信用知識、典型案例和信用工作成果。推動創作中華傳統誠信文化與時代價值觀相融合的誠信文藝作品、公益廣告,通過開設報刊專欄、官方微博及微信公眾號,全方位宣傳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增加誠信宣傳頻次,提升誠信宣傳水平。
17. 積極樹立誠信正反典型。充分發揮網路、報刊、廣播電視台等媒體宣傳引導作用,大力發掘、宣傳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評選的信用狀況良好的行政相對人、道德模範、優秀志願者等誠信典型。組織各類網站開設網路誠信專題,經常性地宣傳推廣各類誠信典型、誠信事跡,推出一批高質量的網路誠信主題文化作品,加強網路失信案例警示教育。建立誠信典型選樹和推介制度,支持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定期向社會推介誠信典型、無不良信用記錄者。
18. 全面加強校園誠信教育。在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等相關課程中增加誠信教育內容。推動學校加強信用管理,建立健全18歲以上成年學生誠信檔案,將學生個人誠信作為畢業、升學、評先評優、獎學金髮放、應徵入伍、鑑定推薦等環節的重要考量因素。針對考試舞弊、學術造假、不履行助學貸款還款承諾、偽造就業材料等不誠信行為開展教育、處理,並依法依規將相關信息記入個人信用檔案。
19. 深入開展信用教育培訓。落實信用管理職業培訓與專業考評制度,探索建立信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廣從業管理辦法。鼓勵各類社會組織和企業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組織簽署入職信用承諾書,開展信用知識培訓活動,培育企業信用文化。組織編寫信用知識讀本和故事畫冊,依託社區(村)各類基層組織,向公眾普及信用知識。
三、實施步驟
(一)初步構建階段(2018年底前)。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推動廣安市備份人口信息資料庫建設與省、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互聯共享,按照全省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及採集、共享標準,推動重點領域個人誠信記錄和信息對接共享,開展個人誠信教育宣傳引導。
(二)啟動實施階段(2018年底—2019年底)。實現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全覆蓋,完成對相關職能部門公民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的準確、全面、完整收集,完成各重點領域個人信用記錄採集並實現動態更新,落實個人誠信建設相關法規制度,建立健全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信息安全保護、信用信息修復等工作機制,全面開展個人誠信教育,使誠信典型深入人心,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得到市場化廣泛套用。
(三)持續實施階段(2019年底—2020年底)。深入開展誠信教育宣傳,及時全面記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和重點領域個人信用信息,進一步完善信用安全保護和信用修復機制,全面開展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不斷拓展“市民誠信卡”功能,開展個人信用記錄查詢服務,充分發揮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在社會治理和經濟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下設個人信用建設專項工作組於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為成員,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負責專項工作組日常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落實工作機構和人員,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門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節點,制定可操作的工作規範、實施細則。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公安局,定期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進行考核、督促、指導和檢查。
(二)健全信用制度體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依據法規政策,按照職責分工逐步建立和完善個人誠信體系建設規章制度,加強對個人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的保護,有力維護個人信息的主體權利與合法權益,完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記錄、歸集、處理、查詢和套用等各環節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範,為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個人誠信建設納入本地本部門重點工作範圍,加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對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工作、管理工作予以經費支持。加大對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記錄、信息套用、宣傳教育和人才培訓等各方面的資金支持力度。廣安市備份人口信息資料庫、市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項目建設和維護經費,歸集整合各部門、行業信用信息的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印發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協興園區、華鎣山景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廣安市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解讀

2018年12月28日,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廣安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廣安府辦發〔2018〕69號)(以下簡稱《方案》),現就《方案》有關情況簡要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98號)精神,2018年2月11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川辦發〔2018〕10號),決定全面啟動四川省個人誠信體系建設。2018年4月8日,市深改領導小組制定的《2018年擬出台改革任務台帳》也要求“2018年制定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並全面啟動該項工作”。因此,市公安局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結合廣安實際,及時起草了本方案,旨在迅速啟動我市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紮實推進我市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健康有序發展,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營造廣安優良信用環境。
二、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省、市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堅持“政府推動、社會共建、健全法制、規範發展、全面推進、重點突破、強化套用、獎懲聯動”的原則,強化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支撐,加快個人誠信記錄建設,推動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使用,落實個人信息安全、隱私保護、信用修復等工作要求,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大力弘揚誠信文化,讓誠信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積極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
到2020年,與全省同步實現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全覆蓋,基本建成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目錄精準統一、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記錄全面、信息共享及時、信息安全和信用修復機制健全、聯合激勵懲戒系統機制和功能完善的個人誠信建設體系。
三、主要內容
(一)強化個人信用記錄基礎支撐。
1.建立個人公共信用基礎資料庫。按照“一網三庫多系統”的技術架構,建立市人口信息業務資源備份資料庫。
2.加快落實個人公共信息管理標準和技術規範建設。按照省廳要求,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制定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分類標準、採集標準、數據交換標準和統一格式,建立健全各重點領域個人信用信息標準體系,建立覆蓋全市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查詢平台,到2020年,形成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個人信用信息徵集、共享標準體系。
3.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評價指標體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省廳要求,結合廣安實際,在整合歸集、管理公民個人信用信息基礎上,完善公民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評價指標規則和數據分析模型,積極探索公民個人信用評價各預測機制。
(二)加快推進個人誠信記錄建設。
4.深入推進個人實名登記。按照國家部署和四川省實名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總體要求,全面落實實名登記制度。
5.全面歸集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公民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徵集長效工作機制,依據權利清單和責任清單,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記錄行政相對人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並及時歸集至省社會信用信息平台。
6.建立重點領域個人誠信記錄。以食品、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會展廣告、公共資源交易、教育科研、旅遊服務、網際網路套用及服務、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環境保護、生物安全、產品質量、稅收繳納、醫療衛生、勞動保障、工程項目建設、金融服務、智慧財產權、司法訴訟、電子商自願服務、慈善捐助、體育競技、文化娛樂、徵信服務等領域為重點,以公務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及相關責任人、律師、公證員、司法鑑定員、教師、醫師、執業藥師、評估師、稅務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安全工程師、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會計審計人員、住房城鄉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人員、資產評估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智慧財產權從業人員、認證人員、科研人員、保險經紀人、金融從業人員、統計從業人員、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公共資源交易和政務服務參與人員、導遊等職業人群為主要對象,建立和完善個人信用記錄形成和動態更新機制,及時歸集和更新有關人員在相關活動中形成的誠信信息,並推送至省社會信用信息平台。鼓勵並引導行業協會、商會等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會員信用檔案。
(三)推動個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
7.推進個人信用信息全面整合。推動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共享關係。
8.建立個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工作機制。依託省、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互聯、互通、互查機制。
(四)完善個人信息安全、隱私保護與信用修復機制。
9.強化個人信息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個人信息記錄、歸集、交換、使用、安全保障等制度,明確個人信息查詢使用許可權和程式。
10.加強個人隱私保護。嚴格按照目錄採集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未經法律法規授權不得採集個人公共信用信息。
11.落實信用修復機制。落實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糾錯、修復機制、制定異議處理、投訴、行政複議等管理制度及操作細則。
(五)落實完善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12.為優良信用個人提供更多服務便利。鼓勵各地各部門對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確定的信用狀況良好的行政相對人、誠信道德模範、優秀志願者、行業協會商會推薦的誠信會員以及新聞媒體挖掘的誠信主體等建立優良信用記錄,創新守信激勵措施。
13.對重點領域嚴重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認真落實《四川省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實施方案》,依法依規加大對嚴重危害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等個人嚴重失信行為的信息歸集力度,採取聯合懲戒措施。
14.推動形成市場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落實個人嚴重失信行為披露、曝光與舉報制度,依託各地各部門政府網站和“信用中國(四川)”網站,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披露各地政府機關掌握的個人嚴重失信信息,並向主流媒體推送,形成強大的社會震懾力。
(六)加強個人誠信教育。
15.大力弘揚誠信文化。把誠實守信作為道德建設的重點,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大力弘揚“城市、厚道、守信、擔當”“人而無信,不知其可”等誠信文化理念。加大信用知識普及力度,落實四廣安市公民誠信守則,開展誠信行業、誠信單位、誠信示範街區、誠信經營示範店等主題活動,將誠信教育貫穿公民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全過程。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營造“守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社會氛圍。
16.廣泛開展誠信宣傳。結合春節、國慶節、誠信興商宣傳月、質量月、網路誠信宣傳日、全國信用記錄關愛日、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登等法定節假日和重要時間節點,深入開展誠信專題宣傳活動,集中宣傳信用政策法規、信用知識、典型案例和信用工作成果。
17.積極樹立誠信正反典型。充分發揮四川、廣安等主流媒體宣傳引導作用,大力發局、宣傳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評選的信用狀況良好的行政相對人、誠信道德模範、“廣安好人”、優秀志願者等誠信典型。
18.全面加強校園誠信教育。在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等相關課程中增加誠信教育內容。
19.深入開展信用教育培訓。落實信用管理職業培訓與專業考評制度,落實信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川從業管理辦法。
廣安市公安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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