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信用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治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國家長治久安和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是促進富民強市的重要基礎。為著力完善“有信可查、守信激勵、失信必究、市場規範”的社會信用體系,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重點領域信用建設,推進信用信息共享,健全激勵懲戒機制,提高全社會誠信水平,提升懷化整體競爭力,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發〔2015〕20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社會信用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治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國家長治久安和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是促進富民強市的重要基礎。為著力完善“有信可查、守信激勵、失信必究、市場規範”的社會信用體系,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重點領域信用建設,推進信用信息共享,健全激勵懲戒機制,提高全社會誠信水平,提升懷化整體競爭力,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發〔2015〕20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湖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的要求,全面推動懷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全社會廣泛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濃厚氛圍,使誠實守信成為全民的自覺行為規範。
二、建設目標
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要求,努力實現以下目標:
1.切實增強社會成員誠信意識,在全社會加強誠信教育,全面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形成誠實信用的社會文化氛圍,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提升社會文明進步水平。
2.有計畫、有針對性地解決一批影響政府誠信度的重點、熱點問題,確保民眾對政府誠信滿意度≥90%。
3.努力塑造“高效、廉潔、務實、為民”的政府形象和“忠誠、廉潔、高效”的公務員形象,全面提高社會和諧發展的促進能力和政府執政為民的施政能力。
4.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的推動和引領作用,進一步深化各行業各領域誠信建設,加快徵信平台建設,共同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4.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的推動和引領作用,進一步深化各行業各領域誠信建設,加快徵信平台建設,共同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三、主要任務
(一)政務誠信建設
政務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各類政務行為主體的誠信水平,對其他社會主體誠信建設發揮著重要的表率和導向作用。推進政務誠信建設,不僅是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環節,也是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內容。
1.堅持依法行政
(1)依法推進政務公開。強化依法行政意識,規範行政決策、行政執法、行政監督等行為,著力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升行政服務水平。推進政務公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機制,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方式,依法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配合單位:市政府法制和經濟研究室、市政務中心。)
(2)規範行政決策程式。完善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加強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建立健全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式,增強行政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將公眾參與、專家諮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式。(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配合單位:市政府法制和經濟研究室。)
2.發揮政府誠信建設示範作用
加強各級政府自身誠信建設,通過政府誠信施政,帶動全社會誠信意識的樹立和誠信水平的提高。在行政許可、政府採購、招標投標、市場準入、資質審核、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科研管理、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申請政府資金支持、政府購買服務等領域,率先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支持和推動信用服務市場發展。(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加快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設
(1)嚴格履行政府承諾。建立政府服務承諾制度,把政務履約和守諾服務納入政府績效評價體系,把發展規劃、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落實情況以及為民辦實事的踐諾情況作為評價政府誠信水平的重要內容。防止不當行政干預和地方保護主義,嚴禁濫用行政權力封鎖市場,嚴禁包庇縱容行政區域內社會主體的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建立健全政務和行政承諾考核制度,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
(2)嚴格規範財政管理。強化政府收支預算約束,嚴格遵守財務規定,提高透明度。規範地方政府性債務舉借程式,加強政府性債務資金使用監管,提高債務資金使用效益,債務信息披露真實全面、準確及時。將地方政府性債務各項指標納入地方財政績效管理體系,建立健全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有效監控債務風險。完善政府性債務償還機制,切實履行債務償還責任。(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3)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審計監督,依託預算執行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等,重點審查財政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加強行政監督,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行政監察制度。完善民眾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強化各級人大、政協對本級政府的法律監督和民主監督。(牽頭單位:市審計局。)
(4)著力解決征地拆遷遺留問題。認真清理征地拆遷相關遺留問題,集中精力,克難攻堅,加大征地拆遷、安置房建設力度,逐步解決超過協定期限尚未交付土地、安置房的問題。(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配合單位:市政府法制和經濟研究室、市城建投資公司、市交建投資公司、懷化高新區、懷化經開區、市徵收安置辦、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辦。)
4.加強公務員誠信管理和考核
(1)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平台。以公務員誠信檔案為主體,建立完善公務員誠信信息採集、管理系統,實行一人一檔,具體記錄公務員廉潔信用、守法信用、履職信用、納稅信用、公德信用、借貸信用等情況,使公務員個人誠信情況有據可查,便於管理和監督。爭取到2017年,公務員誠信檔案覆蓋率達到90%,到2020年,實現公務員誠信檔案覆蓋率100%。(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健全誠信考評體系。相關職能部門應及時將公務員個人的信用情況歸集到公務員誠信檔案,確保真實反映公務員誠信踐諾情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務員所在單位要充分利用公務員誠信檔案信息,將公務員個人信用信息作為考核、獎懲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商務誠信建設
進一步加強行業誠信管理,建立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實施分類管理,強化守信自律,深入推進商務誠信建設,為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市場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提供有力支撐。
1.生產領域信用建設
(1)建立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建立健全生產經營企業主體信用檔案,重點推進生產經營企業安全與質量信用評價,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收集和發布制度,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建立第三方信用評估機制。在企業安全生產許可、項目核准、用地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品牌創建、評先評優等領域,為社會提供安全與質量誠信報告,建立失信“黑名單”、市場禁入和退出機制。(牽頭單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加強安全生產信用制度和平台建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誠信承諾、信用檔案、信用評價、“黑名單”、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等制度,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特種設備、冶金等工程行業生產企業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和爆破等行業為重點,完善安全生產準入和退出機制,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生產誠信責任。(牽頭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
(3)加快推進企業質量信用管理體系建設。依託“金質”工程系統,加強以組織機構代碼實名制為基礎的企業質量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對生產經營企業產品質量等信用信息的記錄和整合,完善重點產品安全和質量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嚴格實行產品召回和責任追究制度。推動建立質量信用徵信系統和共享制度,依法及時向社會公布生產經營者的質量信用記錄,為異地查處和聯合打擊違法經營、制假售假等失信行為奠定基礎。(牽頭單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流通領域信用建設
(1)建立完善流通領域市場主體信用檔案。依託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健全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及居民服務企業、流通服務企業、進出口企業等的信用信息記錄,建立完善流通企業信用檔案,做好流通領域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記錄、收集、匯總、評定及共享工作。(牽頭單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和糧食局、市農業委員會。)
(2)積極開展流通領域誠信建設。研究制定流通領域企業信用信息徵集共享制度,完善流通領域企業信用評價基本規劃和指標體系。加強餐飲、住宿、居民服務等環節監管,特別是對食品、藥品領域的失信行為進行重點監管。加大對虛假宣傳、商業欺詐、商業詆毀、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典型案件、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增加企業失信成本,促進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逐步建立商品流通追溯體系。支持商貿服務企業信用融資,規範預付消費行為,強化契約履約信用管理,依法打擊契約欺詐和惡意違約拖欠行為。(牽頭單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和糧食局、市農業委員會。)
(3)建立流通企業信用獎懲制度。完善失信提示、預警、“黑名單”、信用修復等聯合懲戒機制,開展“誠信示範企業”創建活動,引導企業樹立誠信為本、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理念。鼓勵社會公眾主動舉報,參與監督。(牽頭單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市農業委員會。)
(4)推進對外經濟貿易信用建設。進一步加強對外貿易、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合作等領域的信用信息管理、信用風險監測預警和企業信用等級分類管理。建立完善進出口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信用分類管理和聯合監管制度。加強檢驗檢疫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商務和糧食局。)
3.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信用建設
(1)建立信用分類管理制度。將全市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納入食品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範疇,明確食品藥品信用信息管理、信用等級確認、信用等級信息發布、信用分類管理等具體規定。(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建立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建立藥品研發、生產和流通企業及藥品生產、經營等企業法人、企業負責人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完善藥品研究、生產、流通、使用、藥品廣告發布等藥品安全環節的信用制度。建立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制度。嚴格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退出與責任人員禁入管理,建立全省統一的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系統。(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建立食品藥品行政處罰一般程式案件信息公開制度。實行以“誠信至上,以質取勝”為主題的食品藥品安全誠信承諾、踐諾及考核,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行為,切實提高食品藥品安全信用水平,保障人民民眾飲食用藥安全。(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農業委員會。)
4.金融領域信用建設
(1)加強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制訂和實施有關信用信息採集、公開、使用的管理辦法和統一標準,推動金融領域信用信息共享。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為依託,加快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及外匯管理相關信用信息的歸集、整合。推動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期貨公司、信託公司、金融交易場所、民間借貸等機構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擴大資料庫覆蓋面,提高資料庫服務水平,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牽頭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懷化銀監分局、市財政局。)
(2)加大金融信用信息的推廣套用。落實《徵信業管理條例》,擴大金融信用信息的歸集面。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為依託,進一步完善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業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推進金融領域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對金融欺詐、惡意逃廢銀行債務、內幕交易、制售假保單、騙保騙賠、披露虛假信息、非法集資、逃套騙匯等違法失信行為的打擊力度。(牽頭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懷化銀監分局、市財政局。)
(3)加強金融信用信息的服務能力。創新金融信用產品,健全金融市場客戶資信和風險評價機制,推廣利率、費率與客戶信用狀況相結合的浮動機制,提升金融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機制,加大“12363”金融消費者投訴熱線的宣傳,加強投訴信息的收集統計和分析工作,並將投訴處理情況納入對金融機構的綜合考評項目。(牽頭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懷化銀監分局)
(4)加強金融從業人員的誠信建設。以金融監管部門為主體,加強金融業高級管理人員的信用記錄和整合,建立金融業高級管理人員的誠信檔案;依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公示行政處罰信息和嚴重失信行為,實行聯合懲戒。(牽頭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懷化銀監分局)
5.稅務領域信用建設
(1)完善稅務信息數據。依託稅收征管系統,完善全省企業、自然人納稅信息記錄,健全稅收信用信息資料庫。(牽頭單位: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
(2)加強納稅信用管理。完善納稅信用評價機制和管理制度,著力推廣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的套用,將企業納稅信用套用到銀行貸款、企業投資、商業貿易等經濟領域,推進納稅信用與其他信用的聯動管理,促使全社會形成誠信納稅的良好信用環境。(牽頭單位: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
(3)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建立稅務與銀行、工商、公安、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開展涉稅信息的比對、交換和套用工作,提高稅源監控效能,提升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牽頭單位: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
6.價格領域信用建設
(1)增強經營者價格自律意識。引導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建立自我約束和內控機制。幫助企業分清合法與違法的界限,了解企業價格行為規範和法律責任,進一步增強價格自律意識。(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建立健全價格信用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組織開展“明碼實價示範店(點)”、“明碼實價一條街”創建活動,大力倡導和推進明碼實價工作。嚴厲打擊價格欺詐行為。重點打擊在廣播、報紙、電視等媒體上發布虛假優惠、虛假折扣、虛假促銷等價格欺詐信息的行為,淨化網路購物環境。強化價格執法檢查和反壟斷執法。(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商務和糧食局。)
(3)建立價格誠信信息系統。以金價工程為載體,完善市場價格監管體系,建立價格信用信息系統,做好價格信息披露工作,公開曝光社會影響大和屢查屢犯案件,推動實施獎懲制度。(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商務和糧食局。)
7.工程建設領域信用建設
(1)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領域誠信管理制度。加快工程建設市場信用法規制度建設,制定工程建設市場各方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標準,建立健全違法犯罪及不良行為記錄查詢公示制度、工程建設市場準入退出制度等。(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完善工程建設領域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健全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加強對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工程諮詢、招標代理、工程檢測、施工圖審查等單位及其註冊人員信用信息的記錄和整合。開展工程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堅持將工程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與市場履約情況相結合,實行動態評價,建立科學、規範的信用評價機制。依法加強對工程建設市場主體的守法誠信評價,引入第三方信用中介機構開展綜合信用評價。加強信用分類監管。建立健全工程建設市場和施工現場聯動機制,加大對企業在招標投標、工程造價、質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等方面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及時曝光嚴重失信行為,在工程建設中對承包方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對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實行技術隔離。將企業信用評定結果作為資格預審、評標等的重要依據。(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構建建築市場信用獎懲機制。將信用體系建設與招標投標、資質監管、市場稽查、評優評先等相結合,逐步建立信用獎懲機制。(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8.政府採購領域信用建設
加強政府採購信用管理。強化聯動懲戒,保護政府採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供應商、評審專家、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以及相關從業人員的信用記錄標準。依法建立政府採購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對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完善政府採購市場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充分利用工商、稅務、金融、檢察等部門提供的信用信息,加強對政府採購當事人和相關人員的信用管理。將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作為對採購商進行資質審查的必經程式,凡是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將受到一定的限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採購相關信息,提高政府採購活動透明度,逐步實現信用信息的統一發布和共享。(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9.招標投標領域信用建設
(1)加快建立招標投標誠信管理制度。擴大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範圍,建立涵蓋招標投標情況的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體系,健全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建立健全招標投標誠信檔案。進一步貫徹落實招標投標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公告制度,推動完善獎懲聯動機制。對招標投標活動中不良行為實施記分管理,公布招標投標不良行為“黑名單”,建立投標人、評審專家、招標代理機構以及相關從業人員的信用記錄,並納入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推動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套用。建立招標投標信用信息互通共認機制,依託省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實現招標投標和契約履行等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交換共享。制定出台在招標投標領域使用第三方信用報告的政策措施,並將其作為投標人資格審查、評標、定標和契約簽訂的重要依據。在公共投資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將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作為招投標審查的必經程式,取消有行賄犯罪前科的投標人的投標資格。(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0.交通運輸領域信用建設
(1)加強交通運輸信用制度建設。積極推進地方性交通誠信制度建設,將信用考核和信用管理工作納入制度化軌道。(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2)完善信用考核標準,實施分類考核監管。針對公路、水路等運輸市場不同經營門類,分別制定考核指標,加強信用考核評價監督管理,積極引導第三方機構參與信用考核評價,逐步建立交通運輸管理機構與社會信用評價機構相結合,具有監督、申訴和覆核機制的綜合考核評價體系。(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3)完善交通運輸領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依據國家和省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和要求,實現部門內信息系統建設的規範和統一,並逐步實現與省信用信息公用服務平台的互聯互通。(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4)建立交通運輸領域信用獎懲機制。按照行業相關規定對從業單位進行信用評價,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對企業進行跨地區、跨行業聯動監管,建立適應交通運輸領域特點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營造誠信經營環境。(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11.電子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建立健全電子商務領域企業客戶信用管理和交易評估制度,加強電子商務企業自身開發和銷售信用產品的質量監督。推進電子商務主體身份標識制度,開展電子商務網站可信認證服務工作,推廣套用網站可信標識,推行網店實名制。加強網店產品質量檢查,對失信主體建立行業限期禁入制度。促進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社會其他領域相關信息的交換和共享,推動電子商務與線下交易信用評價。完善電子商務信用服務保障制度,推動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擔保、信用保險、信用支付、商賬管理等第三方信用服務和產品在電子商務中的推廣。(牽頭單位:市商務和糧食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電子政務辦。)
12.統計領域信用建設
加快建立統計誠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誠信檔案。(牽頭單位:市統計局。)
13.會展、廣告領域信用建設
加強會展業誠信建設,加強廣告業誠信建設。(牽頭單位:市商務和糧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4.中介服務業信用建設
建立完善律師類、司法鑑定類、鑑證類、會計類、擔保類、評估類、認證類、代理類、經紀類、職業介紹類、諮詢類、交易類等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檔案,建立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信息資料庫,將其不良信用信息記入信用檔案。加強對中介服務業的信用分類監管,建立完善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記錄披露制度,開展中介服務業第三方信用評價,將有關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市場行政執法部門實施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5.企業誠信管理制度建設
(1)建立健全守信激勵機制。開展各行業企業誠信承諾以及“誠信示範企業”等評選認定活動,引導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感,在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和勞動用工管理等各環節強化信用自律。(牽頭單位:市商務和糧食局。)
(2)建立健全企業信用約束機制。充分利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對被載入失信信用信息的企業、有違法記錄的市場主體及其相關責任人採取有針對性的信用約束措施。推進“黑名單”管理及套用。(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市公安局。)
(3)引導企業加強信用建設。鼓勵企業建立客戶檔案、開展客戶誠信評價,將客戶誠信交易記錄納入應收賬款管理、信用銷售授信額度計量,建立科學的企業信用管理流程,防範信用風險,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強化企業在發債、借款、擔保等債權債務信用交易及生產經營活動中誠信履約。鼓勵企業建立內部職工誠信考核與評價制度。加強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電信、鐵路、航空等關係人民民眾日常生活行業企業的自身信用建設。支持本土信用評級機構發展,推動企業外部信用評級,並將評級結果通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向社會適時公布。(牽頭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懷化銀監分局、市財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社會誠信建設
社會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是體現社會公平,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是社會進步和保障公民權益的基石,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保障。
1.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領域信用建設
(1)建立健全衛生計生領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師、藥師、護士等醫務人員的信用檔案,將醫護人員收受賄賂、過度診療等情況納入信息檔案。建立公民計畫生育和醫療醫保誠信檔案,通過簽訂誠信計生協定等方式,推進計生誠信公開承諾制度,將公民違法多生育、醫鬧、騙取醫保資金和藥品供應商、醫療器械供應商、檢驗試劑供應商、耗材供應商等情況納入信用檔案。全面實行藥品價格、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牽頭單位: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2)建立健全衛生計生領域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培育誠信執業、誠信採購、誠信診療、誠信收費、誠信醫保理念,堅持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設立收費等誠信醫療服務準則,開展誠信醫院、誠信藥店創建活動。懲戒醫護活動中收受賄賂、過度診療的違法和失信行為;懲戒醫鬧、騙取醫保資金、違法生育、拒不繳納社會撫養費、騙取計畫生育證件等違法和失信行為。(牽頭單位: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3)建立健全衛生計生行業信用評價考核機制。制定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推進醫院評審評價和醫師定期考核。(牽頭單位: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2.社會保障領域信用建設
(1)完善社會保障領域誠信制度建設。在社會救助、救災、養老、社會保險、慈善、彩票、保障性住房管理等方面,建立全面的誠信制度,打擊各類騙保、詐捐騙捐、騙取保障房等失信行為。建立健全社會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實施過程中的申請、審核、退出等各環節的誠信核查制度。構建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系統,加強對申請相關民生政策和已獲得社會保障家庭經濟狀況的信息核對工作,將失信和違規的個人納入信用“黑名單”。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領域信用信息資料庫。(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建立健全社會保險誠信管理制度。加強社會保險經辦管理,加強社會保險領域的監管執法,規範參保繳費和待遇領取行為。建立社會保險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誠信檔案,積極探索將監管延伸到社會保險服務行為的有效方式。加大對各類參保單位、參保人員和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防止和打擊各種社會保險欺詐行為。(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
(3)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制度。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提高基金徵收、管理、支付等環節的透明度,規範參保繳費行為,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
3.勞動用工領域信用建設
建立和完善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建設,加強人力資源市場誠信建設。(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教育科研領域信用建設
建立健全教育科研領域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科研領域相關人員信用檔案,開展教育科研誠信宣傳教育活動。(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局。)
5.文化、體育、旅遊領域信用建設
推進文化市場信用建設,推進體育事業信用建設,推進旅遊業信用建設。(牽頭單位: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旅遊外事僑務局。)
6.智慧財產權領域信用建設
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誠信管理制度,開展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信用建設。(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
7.環境保護和能源節約領域信用建設
完善環保信用信息記錄,加強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建設,加強能源節約領域信用建設。(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8.社會組織誠信建設
規範社會組織信息公開行為,加強對社會組織的信用監管。(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9.自然人信用建設
建立完善自然人信用信息記錄,加強重點人群職業信用建設。(牽頭單位: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
10.網際網路套用及服務領域信用建設
大力推進網路誠信建設,建立網路信用評價體系,建立網路信用“黑名單”制度。(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市公安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
11.農村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總結推廣麻陽農村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模式,完善“麻陽苗族自治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綜合信息系統”,大力開展農村信用信息徵集和信用評價,強化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和信用保險體系建設,以農村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效落實精準扶貧工作。(牽頭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懷化日報社。)
(四)司法公信建設
司法公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樹立司法權威的前提,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
1.法院公信建設
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引導誠實守信風尚,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判決執行率。(牽頭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
2.檢察公信建設
強化法律監督職責,健全檢務公開制度,完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牽頭單位:市檢察院。)
3.公共安全領域公信建設
推進警務公開制度建設,加快信用信息資源整合,提高公共安全意識。(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4.司法行政系統公信建設
進一步提高監獄、戒毒場所、社區矯正機構管理的信息化、規範化、制度化,認真執行減刑、假釋聽證會制度和紮實推進獄務公開工作,維護服刑人員、戒毒人員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監獄、戒毒場所、社區矯正機構與公、檢、法等部門信息資源的交換與共享。(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5.司法執法和從業人員信用建設
加強司法執法隊伍建設和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建立司法從業人員誠信承諾制度,推進誠信規範執業。建立各級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員以及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公證機構從業人員、司法鑑定人員、社區矯正社工、心理諮詢師等從業人員信用檔案,依法依規將徇私枉法及不作為等不良記錄納入檔案,並作為考核評價和獎懲依據。(牽頭單位:市司法局。)
6.健全促進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礎
加快推進司法領域工作機制改革,健全司法工作監督機制。(牽頭單位:市司法局。)
(五)信用信息系統建設
信用信息系統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性工程。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按照統一的信用信息標準和技術規範,完善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共享和交換,為信用信息的套用提供載體和平台。
1.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規範信用標準體系建設,推動使用全國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提高信用信息歸集質量。加強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建設。以歸集、整合和共享金融交易信息為目標,依託已經建成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補充完善並建立涵蓋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信託業及新興金融業態的統一金融徵信平台,依法向金融機構及社會公眾提供全面、快捷、高效的金融基礎徵信服務。建設形成以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為基礎,以公共基礎信用信息資料庫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為骨幹支撐,以專業化、市場化的社會徵信資料庫為補充,建立層次清晰、豐富多元的覆蓋全社會的徵信資料庫體系。(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
2.徵信系統建設
加快徵信系統建設,深化徵信服務,促進徵信資料庫向平台歸集數據。(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
3.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建設
廣泛收集和及時處理行業內信用信息,建立和規範行業或部門內部共享的資料庫。建立行業信用等級分類管理制度,結合部門特點和管理要求,依據監管對象的信用狀況,實行分類管理。建立行業信用信息公開制度,保證各類信用信息及時記錄,依法向其他執法部門和信用服務中介機構開放在執法和履行公務過程中收集或產生的有關信用信息,實現信用基礎信息共享。加強對行業信用信息公開的監督管理工作,加大對信用信息錄入、披露、數據更新的監督考核力度。根據行業特點,制定行業信用發展戰略,加強信用監管制度建設。引導行業協會管理部門積極參與行業信用技術標準的研究和制訂工作,加速整合全社會的信用數據。加強協會與會員、協會與協會、協會與政府及協會與其他經濟組織的信用關係和信用體系的構建和有序共享。發揮包括行政內部監督、政府行業管理部門監督、人大政協監督、信用評估報告使用部門監督以及社會公眾和輿論監督作用。(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各成員單位。)
4.信用信息系統的交換和共享
(1)建設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國家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建設總體要求,以統一的數據格式標準,逐步整合工商、稅務、質監、食品藥品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司法、電信、公安等部門的信用信息,建設“信用懷化”網站,建立信用信息統一發布門戶,完善信用網企業、個人、政府部門信用信息的依法公開、查詢、服務、評估以及政策法規發布、失信懲戒曝光等功能。(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推進系統對接與信息共享。在懷化市信用信息共享系統框架下,推進市直部門和縣市區政府社會公開類信用信息的互動交換,實現“信用懷化”服務門戶與行業信用服務網站和縣市區以及外市州信用服務網站信用信息的對接、整合和共享。在政務外網公用網路區部分,推進市直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共享類信用信息的互動共享,實現懷化市數據共享交換平台信用數據共享交換業務域與行業信用信息資料庫和縣市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的對接、整合和共享。(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六)社會信用體系運行機制建設
1.構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1)健全信用獎懲和監督制度。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是社會信用體系運行的核心機制,研究出台《懷化市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暫行辦法》、《懷化市誠信示範企業創建實施意見》,建立違法失信“黑名單”公開曝光制度,對守信者予以激勵,對失信者予以懲戒。通過制度約束,使人不願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同時,建立信用修復機制,對於出現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和個人,允許其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恢復企業和個人信用,通過規定的考核和評價後,獲準解除失信行為公示等限制。(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
(2)強化行政監管性信用獎懲。依法加大對守信者的激勵力度,實行優先辦理、簡化程式、“綠色通道”和重點支持等激勵政策。依法加大對失信者的懲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促進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跨部門、跨區域聯動套用,實現對守信者的聯合激勵和對失信者的聯合懲戒。(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各成員單位。)
(3)建立司法性懲戒機制。加強失信違法案件移交機制和執法聯動機制建設,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加大對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查詢套用力度。建立完善與失信懲戒要求相適應的司法配套體系。對違法失信行為,由法務部門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責任。(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
(4)推動形成市場性懲戒。規範發展行業組織,充分發揮其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制訂信用基準性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完善失信信息記錄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場交易中受到制約,形成對失信者的市場性懲戒。(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單位:各成員單位。)
(5)加強社會性約束和懲戒。建立信用信息的快速傳遞機制,通過政府網站、“信用懷化” 網站、行業協會、信用服務機構、新聞媒體等依法向社會發布失信者“黑名單”及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結果,形成對失信者的社會性懲戒。(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市中級人民法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配合單位:各成員單位。)
2.建立健全信用法規制度
完善信用法規規章體系,推進行業、部門和地方信用制度建設。(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
3.培育和規範信用服務市場
制定相關規範,扶持信用服務機構,擴大信用產品需求,培養信用從業人員,創新信用產品。(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市商務和糧食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電子政務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4.保護信用信息主體權益
健全信用信息主體權益保護機制,建立信用修復與守信正向激勵機制,建立信息主體維權和信用信息侵權責任追究機制。(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政府法制和經濟研究室。)
5.強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體制,加強信用服務機構信用信息安全內部管理。(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電子政務辦。)
(七)加強誠信教育與誠信文化建設
1.深化誠信文化
運用各類新聞媒體深入傳播誠信理念,使誠信價值準則深入人心,形成崇尚誠信、踐行誠信的社會風尚。深入開展誠信主題活動,充分利用“3·15”消費者權益日、“6·14”信用記錄關愛日、“誠信興商宣傳月”、“全國質量月”、“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專項行動,開展以誠信為主題的公益宣傳活動,突出誠信主體,營造誠信和諧的社會氛圍。要宣傳先進典型,大力發掘、宣傳誠信人物和誠信企業的先進事跡,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作用。充分發揮輿論監督,揭露社會上突出的誠信缺失問題並有針對性的開展專項治理,鞭撻失信行為。弘揚誠信文化,將中華民族誠實守信的傳統文化發揚光大,並賦予其在當代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時代價值。鼓勵創作弘揚誠信的影視文學作品,用文化傳播滋養誠信價值理念。(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各成員單位。)
2.普及誠信教育
突出企業主體誠信教育,要通過對企業經營者和員工的誠信教育工作,引導企業將誠信守法作為企業經營的核心理念,落實到企業生產和經營的各個環節,使企業主體自覺抵制失信行為。將誠信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在各級各類教育中進一步充實誠信教育內容,使誠實守信的精神滲透於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各個領域,落實到教育教學管理服務各環節。對學術造假,考試違紀違規、職稱申報弄虛作假等失信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懲戒。(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各成員單位。)
四、工作步驟
按照“以建促用,以用促建”的理念,形成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良性循環,力爭到2017年基本建成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具體工作分三個階段推進: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8日)。深入分析研究《國務院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發〔2015〕20號)、《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等檔案精神,把握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並在認真學習借鑑外地經驗、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完善《懷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11月底前)。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做到“十個務必”、“十個率先突破”,確保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考核合格。
“十個務必”:務必儘快搭建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務必建立數據長效更新機制,務必提高地方平台互聯互通範圍,務必加強牽頭部門自身信息歸集工作,務必提升信用信息數據質量,務必做好信用信息套用服務,務必推送足量信用信息到“信用懷化”網站,務必紮實推進雙公示工作,務必加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增量公示和存量轉換,務必做好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工作。
“十個率先突破”:在信用記錄和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套用上率先突破,在信用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標準制度規範上率先突破,在守信紅名單和失信黑名單制度建設上率先突破,在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設與套用上率先突破,在面向社會的地方信用網站建設上率先突破,在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公示上率先突破,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轉換上率先突破,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上率先突破,在引入第三方徵信機構參與信用建設和監管上率先突破,在誠信宣傳教育上率先突破。
(三)鞏固提升階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從工作機制、建設目標、建設內容、實施進度和效果評價等方面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長效機制,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系統化、法制化和科學化,為實現全市社會誠信意識明顯增強、經濟社會發展信用環境明顯改善、形成獨具特色的懷化誠信文化提供制度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懷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市人民政府分管發展和改革工作的副秘書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行長任副組長,市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大決策和總體協調工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懷化中心支行為牽頭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分管副主任、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分管副行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並有專門的辦公場地和必要的辦公設備。市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實行“一把手”負總責,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共同推進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二)加強統籌協調。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等重點領域信用建設的聯繫與協調,做好工作對接,及時了解掌握各類信用信息。建立懷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採取切實有效的對策措施,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形成推進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合力。
(三)健全推進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層層加強組織保障,明確專門的聯繫領導和工作聯絡員,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記錄、歸集、處理、審核、報送制度和信息更正、異議處理等質量保障制度。開發套用信用信息質量監控系統,提高信用信息報送的完整性、規範性、準確性、時效性。每月按規定的時間節點,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本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資料,確保按時高質完成工作任務。市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統一認識,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有關問題,積極參加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認真落實領導小組布置的工作任務。要加強溝通配合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核,與部門履職盡責掛鈎,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