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區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香坊區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是香坊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方案。

方案內容,政策解讀,

方案內容

香坊區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98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發〔2017〕21號)和《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哈爾濱市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哈政辦規〔2017〕59號)精神,切實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區關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要求,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大力弘揚誠信文化;加快個人誠信記錄建設,完善個人信息安全、隱私保護與信用修復機制;建立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使誠信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個人誠信教育
  1.大力弘揚誠信文化。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制定頒布的公民誠信守則,大力普及信用知識,將誠信教育貫穿公民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全過程。(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等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廣泛開展誠信宣傳。結合春節、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勞動節、兒童節、網路誠信宣傳日、全國信用記錄關愛日、誠信興商宣傳月、國慶節、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和法定節假日,集中宣傳信用政策法規、信用知識和典型案例。(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區網信辦、區市場監管局、國資委、區司法局等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積極推介誠信典型。大力發掘、宣傳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評選的誠信道德模範、優秀志願者等誠信典型。組織各類網站開設網路誠信專題,經常性宣傳推廣各類誠信典型、誠信事跡,推出一批高質量網路誠信主題文化作品,加強網路失信案例警示教育。(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區網信辦等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全面加強校園誠信教育。加強學校信用管理,建立健全18歲以上成年學生誠信檔案,將誠信教育作為中小學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內容,將學生個人誠信作為升學、畢業、評先評優、獎學金髮放、鑑定推薦等環節的重要考量因素。(責任單位:區教育局等有關部門)
  5.廣泛開展信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職業培訓與專業考評制度,加大對信用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豐富信用知識,提高信用管理水平。組織編寫信用知識讀本,並依託社區(村)等各類基層組織,向公眾普及信用知識。(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信用辦、區民政局等有關部門)
  (二)加快推進個人誠信記錄建設
  1.完善個人實名登記制度。以公民身份號碼制度為基礎,推進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持續開展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工作,實現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全覆蓋。以網際網路等領域為重點,推進建立實名登記制度,為準確採集個人誠信記錄奠定基礎。(責任單位:區網信辦、區公安局、區工信局)
  2.建立重點領域個人誠信記錄。有關部門要以食品藥品、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環境保護、產品質量、稅收繳納、醫療衛生、勞動保障、工程建設、智慧財產權、司法訴訟、電子商務、志願服務等領域為重點,以公務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律師、教師、醫師、執業藥師、評估師、稅務師、註冊消防工程師、會計審計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認證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導遊等職業人群為主要對象,加快建立和完善個人信用記錄形成機制,及時歸集有關人員在相關活動中形成的誠信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實現及時動態更新。(責任單位:區網信辦、區文明辦、區市場監管局、區安監局、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環保局、區稅務局、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區人社局、區城建局、區文體局、區工信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旅遊局、區總工會、團區委、區法院、區檢察院等有關部門)
  3.發揮社會組織在個人誠信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推動行業協會、商會等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會員信用檔案,並按照行業標準、行規、行約等開展行業懲戒,視情節輕重對失信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不予接納、限制任職、限制發起、勸退等懲戒措施。(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信用辦等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完善個人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
  1.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大對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接入機構、徵信機構的監管力度,確保個人徵信業務合規開展,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確保國家信息安全。建立徵信機構及相關人員信用檔案和違規經營“黑名單”制度。(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
  2.加強隱私保護。對金融機構、徵信機構、網際網路企業、大數據公司、移動應用程式開發企業實施重點監控,規範其個人信息採集、提供和使用等行為。(責任單位:區網信辦、區工信局等有關部門)
  (四)推進個人誠信信息規範化共享使用
推動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實施全國統一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分類標準和共享交換規範。依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資料庫,逐步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互聯、互通、互查機制。(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局、區財政局、區工信局等有關部門)
  (五)完善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1.為優良信用個人提供更多服務便利。對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確定信用狀況良好的行政相對人、誠信道德模範、優秀志願者和行業協會商會推薦的誠信會員,以及新聞媒體挖掘的誠信主體等建立優良信用記錄,各部門要創新守信激勵措施,對具有優良信用記錄的個人,在教育、就業、創業等領域給予重點支持,盡力提供更多便利服務。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對具有優良信用記錄的個人和連續三年以上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採取“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團區委等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對重點領域嚴重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將惡意逃廢債務、非法集資、電信詐欺、網路欺詐、交通違法、不依法誠信納稅等嚴重失信個人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法依規對其採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鼓勵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個人徵信機構採集的個人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產生的嚴重失信記錄,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為實施信用懲戒措施的參考。同時,依託“信用哈爾濱”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披露個人嚴重失信信息,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推動形成市場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形成強大的社會震懾力。(責任單位:區網信辦、區公安局、區財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稅務局、區信用辦、區總工會、區法院等有關部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和部門要統籌規劃,科學部署實施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要建立工作考核推進機制,定期督促、指導、檢查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區信用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本方案落實情況的統籌協調、跟蹤了解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責任單位:區信用辦等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健全相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個人誠信體系相關制度,完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記錄、歸集、處理和套用等各環節的規範制度,加強對個人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的保護,有力維護個人信息主體權利與合法權益,為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信用辦等有關部門)
  (三)加強教育宣傳。積極組織開展誠信主題實踐活動,大力發掘、宣傳“誠信個人”等道德模範。廣泛開展個人誠信教育,不斷提高市民整體誠信意識,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等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政策解讀

《香坊區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香坊區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是指導全區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系統性、綱領性檔案,對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現對《實施方案》解讀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加強個人誠信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增強社會成員誠信意識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9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7〕333號)、《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哈爾濱市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哈政辦規〔2017〕59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研究起草了《實施方案》,徵求了意見,反覆修改完善,形成了《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大力弘揚誠信文化,加快個人誠信記錄建設,完善個人信息安全、隱私保護與信用修復機制,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讓誠信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積極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主要內容
(一)加強個人誠信教育。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制定頒布的公民誠信守則,大力普及信用知識,將誠信教育貫穿公民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全過程。
(二)加快推進個人誠信記錄建設。以公民身份號碼制度為基礎,推進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持續開展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工作,實現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全覆蓋。以網際網路等領域為重點,推進建立實名登記制度,為準確採集個人誠信記錄奠定基礎。
(三)完善個人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大對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接入機構、徵信機構的監管力度,確保個人徵信業務合規開展,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確保國家信息安全。建立徵信機構及相關人員信用檔案和違規經營“黑名單”制度。
(四)推進個人誠信信息規範化共享使用。實施全國統一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分類標準和共享交換規範。依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資料庫,逐步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互聯、互通、互查機制。
(五)完善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為優良信用個人提供更多服務便利,對重點領域嚴重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推動形成市場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
《實施方案》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檔案精神,結合香坊區實際對相關內容進行了細化,並將任務分工要求,具體分解到有關單位,積極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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