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貶他法

廣告貶他法是指在不違反廣告法的原則下,利用修辭手段,悄然地、委婉地、模糊地貶低競爭對手、抬高自身形象的廣告方法。貶他法在資本主義國家比較多見。[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告貶他法
  • 類型:廣告方法
  • 定義:模糊地貶低競爭對手抬高自身形象
  • 要求:不違反廣告法的原則
例子
例1:索普釀酒公司——“比別的酒稍好一些”。
例2:大眾甲克蟲汽車——“想想還是小的好”。
例3:嘉士伯——“可能是世界上最好的啤酒”。
例4:皇家打字機公司——“或許你可以付更多的錢,但你卻無法獲得更好的打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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