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教職工處罰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幼稚園教職工處罰規範
- 標準編號: T/SYMBJY 103.311—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08月01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1月01日
《幼稚園教職工處罰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幼稚園教職工處罰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起草單位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主要內容本規範規定了幼稚園教職工處罰的要求、程式和質量等內容。本規範適用於本協會內所有...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幼稚園教師職業道德行為,保障教師、幼兒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新時代幼稚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和《幼稚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
《幼稚園教職工與園內糾紛處理應急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 起草單位 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 主要內容 本規範規定了教職工與園內糾紛處理應急的工作內容、時間、質量等內容。本規範適用於本協會內各幼稚園的教職工與園內糾紛處理應急。
《三亞市公辦學校(幼稚園)編外教師管理辦法(試行)》已經2021年10月28日七屆市政府第1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三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辦法全文 三亞市公辦學校(幼稚園)編外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我市公辦學校編外教師(以下...
幼稚園園長與教職工溝通規範 《幼稚園園長與教職工溝通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 起草單位 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 主要內容 本規範規定了協會內幼稚園園長與教職工溝通的相關要求與方法等。本規範適用於本協會內幼稚園園長與教職工的溝通。
幼稚園教職工大會規範 《幼稚園教職工大會規範》是2018年11月1日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起草單位 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主要內容 本規範規定了幼稚園召開教職工大會的要求和證實方法。本規範適用於本協會內各幼稚園教職工大會的召開。
幼稚園教職工出勤統計規範 《幼稚園教職工出勤統計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 起草單位 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 主要內容 本規範規定了教職工出勤統計的內容及項目等。本規範適用於本協會內各幼稚園教職工出勤統計。
幼稚園教職工評優規範 《幼稚園教職工評優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起草單位 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主要內容 本規範規定了幼稚園教職工評優的要求、程式和質量等內容。本規範適用於本協會內各幼稚園教職工評優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只能用於改善辦園條件、減免租金、補充玩教具、增添保教和生活設施設備、培訓教職工,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三條 縣(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的監管和指導,落實年檢制,實行動態管理,對年檢不合格且整改不力的,按相關要求取消辦園資質;對出現辦園行為不規範、違背學前...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和《教育部 中央編辦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教師〔2012〕11號),進一步規範各類幼稚園用人行為,我部研究制定了《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
幼稚園教職工座談會規範 《幼稚園教職工座談會規範》是2018年1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起草單位 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主要內容 本規範規定了幼稚園召開教職工座談會的要求和證實方法。本規範適用於本協會內各幼稚園教職工座談會的召開。
幼稚園教職工測評規範 《幼稚園教職工測評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 起草單位 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 主要內容 本規範規定了教職工測評的時間、程式、質量等內容。本規範適用於本協會內所有幼稚園的教職工測評。
第十四條 新建幼稚園應有規範化設施:(一)應設活動室、幼兒衛生間、盥洗室、辦公用房和廚房。有條件的應當單獨設保健室、音樂室、遊戲室、體育活動室和家長接待室;(二)應有取暖、降溫、供水等設施與設備;(三)寄宿制幼稚園應當設寢室、隔離室、浴室、洗衣間和教職工值班室;(四)應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
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稚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第四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範、有...
《幼稚園教學副園長與教職工溝通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 起草單位 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 主要內容 本規範規定了協會內幼稚園教學副園長與教職工溝通的相關要求與方法等。本規範適用於本協會內幼稚園教學副園長與教職工的溝通。
幼稚園慰問教職工規範 《幼稚園慰問教職工規範》是2018年1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起草單位 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主要內容 本規範規定了幼稚園慰問教職工的要求、程式和質量等內容。本規範適用於本協會內各幼稚園慰問教職工。
《幼稚園行政副園長與教職工溝通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 起草單位 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 主要內容 本規範規定了協會內幼稚園行政副園長與教職工溝通的相關要求與方法等。本規範適用於本協會內幼稚園行政副園長與教職工的溝通。
北京市中國小校幼稚園安全管理規定(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加強北京市中國小幼稚園平安校園建設,構建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促進學校安全規範化管理,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和教職工安全,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章,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普通中國小校、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了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權利,促進學前教育事業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規範學前教育實施,提高全民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適用範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施學前教育,適用本法。本法所稱學前教育是指由幼稚園等學前教育機構對三周歲到入國小前的學前兒童實施的保育和...
第十一條(履職規範)教師在履職過程中應當公平、公正行使職權,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得利用職務便利或影響,牟取不正當利益。第十二條(特別義務)幼稚園、中國小教師在履行職責時,應當注重保護未成年學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制止學生欺凌和其他有害於學生的行為;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