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印發《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的通知

教育部關於印發《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的通知,時間是2013年1月8日,發布單位是教育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印發《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的通知
  • 時間:2013年1月8日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類型:通知
教師[201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和《教育部 中央編辦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教師〔2012〕11號),進一步規範各類幼稚園用人行為,我部研究制定了《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以下簡稱《標準》)。現印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確執行時間。自印發之日起,各地新設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按照《標準》執行,已設幼稚園在三年內逐步達到《標準》要求。
二、制定實施方案。《標準》為基本標準,各地可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學前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地的具體實施方案。
三、加強動態監管。各地要高度重視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將《標準》作為辦園的基本標準之一,補足配齊幼稚園教師,切實加強對各類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情況的動態監管。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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