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教職工與園內糾紛處理應急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幼稚園教職工與園內糾紛處理應急規範
- 標準編號:T/SYMBJY 103.434—2018
- 實施日期:2018年11月01日
- 發布日期:2018年08月01日
《幼稚園教職工與園內糾紛處理應急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幼稚園教職工與園內糾紛處理應急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起草單位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主要內容本規範規定了教職工與園內糾紛處理應急的工作內容、時間、質量等內容。本...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上海市教委關於轉發教育部等10部門《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條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範,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
通過安全專項培訓,使所有中國小教師牢固樹立保護學生安全的責任意識,熟練掌握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應急處置的政策法規,掌握安全管理的崗位職責和技能,掌握學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內容和方式方法,掌握應急處置和指導學生自救、互救、逃生...
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將學校安全作為保障義務教育實施和規範學校管理的重要方面加以規定,主要體現在第23條、第24條。《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為《義務教育法》實施的一個配套規章,對第23、24條做出了...
《幼稚園園長與教職工溝通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吳文鵬、王喜兵、范曉麗、鐘軍等 起草單位 瀋陽市民辦教育協會 主要內容 本規範規定了協會內幼稚園園長與教職工溝通的相關要求與方法等。本規範適用於本協會...
幼稚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幼稚園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幼兒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新時代幼稚園教師職業行為...
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管理規定的要求,組織相關部門對現有幼稚園進行全面檢查評估,全面清理整頓幼稚園保育教育工作秩序和辦園行為,堅決糾正幼兒教育教學及幼稚園辦園行為不規範等問題。對不符合管理規定要求的幼稚園要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
發現教職員工患有傳染病、精神病或者有不良行為等,不適宜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或者報教育行政部門妥善處理。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徵兆的...
第十三條 幼稚園的園舍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建設標準,以及相關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範,定期檢查維護,保障安全。幼稚園不得設定在污染區和危險區,不得使用危房。幼稚園的設備設施、裝修裝飾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應當符合國家...
《成都市幼稚園管理辦法》已經2013年8月14日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市 長 葛紅林 2014年1月21日 管理辦法 成都市幼稚園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依據)為規範幼稚園管理,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