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園長資格證是園長上崗的唯一有效證書。目前,國家嚴把質量關要求所有園所園長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國家教委頒布實施的《全國幼稚園園長任職資格、職責和崗位要求(試行)》是根據我國幼兒教育對幼稚園園長素質提出的要求、兼顧園長隊伍現狀而制定的;是選拔、任用、考核和培訓幼稚園園長的基本依據、各地應採取有大措施通過組織崗位培訓和日常的政治業務學習及工作鍛鍊,使幼稚園園長努力達到《資格》的基本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幼稚園園長
- 外文名:Principal of Kindergarten
職業規範
任職資格
(二)示範性幼稚園和鄉鎮中心幼稚園園長應具備幼兒師範學校(含職業學校幼教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有五年以上幼兒教育工作經歷,並具有國小、幼稚園高級教師職務。
其他幼稚園園長應具備幼兒師範學校(合職業學校幼教專業)畢業及以上學歷或高中畢業並獲得幼稚園教師專業考試合格證書,有一定幼兒教育工作經歷,並具有國小、幼稚園一級教師職務。
(三)獲得幼稚園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四)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崗位要求
能力要求
2、有管理和指導保教工作的能力、能組織管理幼稚園衛生保健工作;指導教師制訂適合幼兒發展水平的教育計畫;正確評析保育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有效的教研工作,幫助保教人員提高業務水平,改進保教工作。
3、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能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善於依靠和動員家長、社區等各方面的力量參與和支持幼稚園建設。
4、有一定的撰寫文稿和口語表達能力、能擬定工作計畫,撰寫工作經驗和研究報告,並指導教師撰寫文稿。
課程設定
(2)幼稚園管理。
(3)幼稚園教育動態。
(4)事故防範與處理。
(5)人類教育發展的歷史困境與學前教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