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陰縣監察局

主管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及上級紀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認真抓好全縣的反腐敗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在我縣的執行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陰縣監察局
  • 地點:平陰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聯繫方式,

主要職能

1、主管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及上級紀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認真抓好全縣的反腐敗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在我縣的執行情況。
2、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鄉鎮政府及其負責人執行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決議、命令的情況;組織、督促、檢查、指導對部門和行業普遍性、傾向性不正之風的糾正工作。
3、負責檢查並處理縣直各部門、各鄉鎮黨組織和縣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負責的案件。
4、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政府及其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5、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縣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7、負責全縣黨的紀檢工作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和黨紀條規,擬定實施細則或具體規定。
8、調查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制定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
9、會同縣直各部門以及各鄉鎮黨委做好紀檢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縣直各黨委、縣鎮黨委紀委成員的幹部人選,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10、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紀委、監察局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1、辦公室(含調研信息職能)
綜合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負責起草重要會議報告、領導講話、工作計畫、總結和有關檔案;負責全縣紀檢監察信息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全委會、常委會、辦公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文印、文秘、督辦、文書檔案、機要通訊、保密保衛、財務管理、車輛管理等行政事務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協調機關各室有關工作。
2、黨風教育廉政建設室(含宣傳教育職能)
綜合分析、監督檢查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及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協調廉潔自律專項清理工作;綜合鄉鎮和縣直部門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情況。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黨風廉政建設成果;負責相關新聞宣傳報導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重點抓好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負責紀檢監察幹部培訓工作;指導基層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工作。
3、執法監察室
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組織開展全縣性或重要的執法督察活動;參加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檢查活動,指導開展效能監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重大事故的調查;辦理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和市監察局交辦的行政監察事項。
4、信訪室(掛平陰縣人民政府公職人員違法違紀舉報中心牌子)
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按照規定範圍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舉報、控告和申訴,並檢查部分案件;調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提供信訪信息和案件線索;指導基層紀檢監察信訪工作。
5、案件檢查室
負責縣直各部門、各鄉鎮的案件檢查工作,負責承辦縣管幹部及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協調指導、督促、查處基層案件檢查工作。
6、案件審理室
審理處理黨員、黨組織、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的紀律和行政紀律的案件;審核縣直部門、鄉鎮報批或備案的案件;受理黨員和行政監察對所受處分不服的申訴案件;調查研究案件審理工作和執行黨紀政紀的情況;擬定有關案件審理工作規範化的規定;指導基層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為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選擇典型案例,組織編髮案件的通報;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
7、平陰縣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縣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情況,提出加強和改進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意見;負責組織、督促、檢查、指導對普遍性、傾向性不正之風的糾正工作;辦理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和市糾風辦交辦的糾風工作。
8、幹部室
(1)負責委局機關和派駐機構幹部的考察、任免、錄用、調動、交流、獎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
(2)負責委局機關和派駐機構幹部職工的平時管理、年度考核和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
(3)負責委局機關和派駐機構幹部職工的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晉職晉級人員的工資調整等工作;
(4)負責系統內部監督工作,受理反映紀檢監察幹部有關問題的來信來訪;
(5)負責委局機關和派駐機構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6)負責委局機關和派駐機構的計畫生育工作;
(7)負責機關和派駐機構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及群團組織;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山東省平陰縣府前街25號
郵編:2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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