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區發展改革局

平房區發展改革局是平房區政府部門,負責監測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房區發展改革局
  • 所在地區:平房區
  • 內設機構:5個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黨委職責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局黨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3、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服務,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對黨員進行監督,督促黨員幹部和其他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
5、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民眾的意見,維護民眾的正當權益,幫助民眾解決實際困難,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機關建設。
6、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7、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機關和直屬企業幹部進行教育和管理;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對機關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領導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8、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9、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係,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
(二)行政職責
1、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目標和重大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統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2、負責監測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負責工業行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建議,及時向市、區報告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搞好有關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責任制的制定、分解和考核工作。
3、貫徹國家、省、市投資和建設領域的各項政策,合理安排和嚴格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做好投資方向和投資結構的調控。負責審批區級政府投資項目;負責申報中央和省、市財政建設專項資金項目,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
4、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及產業政策實施細則,負責協調一、二、三次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現代農業、城鄉一體化、現代服務業、高技術產業、能源業、老工業基地等重點行業發展規劃,引導和促進產業結構合理化。參與擬訂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民政等產業發展政策,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政策的統籌銜接工作。
5、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6、負責全區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和綜合指導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
7、負責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8、指導和推動工業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培訓、配套服務體系建設,搭建投融資平台。負責上市公司的推薦申報工作。
9、負責組織價格宣傳、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監測市場價格動態,分析預報價格走勢;應對市場價格異動,進行價格應急調控;負責農副產品成本調查工作;負責農村價格網路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價格誠信”工作;負責全區《收費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本地區涉案物品價格鑑定工作,負責本地區人民民眾有關物價和收費問題的信訪接待和處理工作;依據有關規定對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10、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和義務,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哈爾濱市平房區發展改革局(掛工業和信息化局牌子)設5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黨委領導重要講話、工作計畫、工作報告、經驗總結、規章制度、黨委決議、以黨委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檔案起草、送發工作;負責黨委宣傳、信息報導工作;負責黨委會議的準備、記錄和議定事項的催辦、落實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企業的黨務工作;按照黨委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考察、管理和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普法工作、綜合治理工作、防範邪教工作和信訪工作;負責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黨組織建設;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黨務、政務和事務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執行;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信息及信息安全、保密、檔案管理及外事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
研究提出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和重大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的統籌銜接工作,並協調和監督實施,引導和促進產業結構的合理化;組織制訂全區國土和資源的開發、利用、整治、保護的總體規劃,搞好生產力的布局;組織編制現代農業、城鄉一體化、現代服務業、工業和信息行業、高技術產業、能源業、老工業基地等專項發展規劃;依據國家、省、市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區產業政策實施細則;負責起草《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負責新型工業化、節能減排、企業改革等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並做好責任目標的分解考核工作;負責全區巨觀經濟的預測、監測、分析和研究,按期開展經濟形勢分析;負責工業和信息行業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指導企業科技創新,推進產、學、研工作,推動中小企業集合債發行和投資公司發展工作,負責組織企業人才招聘、培訓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
負責監測分析本區域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本區域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本區域固定資產調控的政策、措施建議;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和重點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建和建設大型商品市場的審批、區級審批許可權內非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核准、非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備案工作;負責審批區級政府投資項目;負責產業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負責組織安排全區重大項目及重點建設項目的協調、評估、論證、推進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價格綜合調控科(掛價格監督檢查科牌子)
負責區機關、事業單位申辦《收費許可證》初審、上報及年度審驗、換髮工作;負責對轄區內放開商品價格實行市場監測,進行農副產品、工業產品市場調研和價格預測;監測市場價格動態,分析預報價格走勢,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負責轄區涉案物品價格鑑證工作;負責轄區內民辦非企業、民辦幼稚園(二級及以下)及中國小大型文體活動收費備案工作;負責價格形勢的分析及應對市場價格異動的預警預測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部分農產品服務價格項目成本調查工作;負責檢查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各項收費標準執行情況,及時清理和糾正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物價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全區開展“價格誠信”單位建設活動,指導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價格管理制度;受理本地區人民民眾有關物價和收費問題的來信來訪、舉報諮詢案件,並及時進行處理和答覆;負責農村價格監督網路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和開展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案件;承擔法律、法規授權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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