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林業局

常熟市林業局

根據《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275號)和《中共常熟市委、常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10]4號),設立常熟市農業委員會,掛“常熟市林業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熟市林業局
  • 類別:林業局
  • 地點:常熟市
  • 所屬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職責調整,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研究農林各業(包括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園藝業農業機械化等)產業的發展戰略,擬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制定的有關農業、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林業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農林牧漁、農業機械等綜合行政執法。
(三)組織編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規劃,負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申報、管理、服務工作,協調有關扶持政策落實。
(四)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實施農林各業技術標準;指導實施名特優農產品原產地保護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指導農業林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五)負責農業、林業信息體系建設;預測農林各業的最新發展動態,及時採集、整理、加工、傳播與農林各類發展有關的信息;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引導農林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
(六)組織擬訂農林業的科研、培訓、技術推廣及其服務體系建設的發展規劃;承辦科教興農戰略及重大項目的遴選,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與技術開發;負責農業科技成果及技術專利的管理;負責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組織指導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業、農機系統學會、協會和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組織指導農業科技入戶和農民培訓等工作。
(七)負責生態農業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負責全市濕地的規劃、保護和管理;參與農業生態環境污染控制和綜合治理;指導農業生態保護工作和休閒觀光農業建設工作;負責保護、提高耕地的質量和綜合生產能力。
(八)擬訂農業資源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的綜合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農林項目對外招商引資等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九)擬訂林業產業體系建設規劃和森林資源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森林資源和林地、林權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木材加工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森林防火工作。
(十)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林業種子、家畜家禽種苗、種魚苗、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行政許可與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農作物重大病蟲草害的防治;負責外來有害生物的防控及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和漁船檢驗工作;依法保護水生野生動物資源;負責全市漁業生產指導、疫病防控指導和漁業資源評估、監測、增值、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工作;組織指導漁業安全生產;參與協調漁業糾紛和查處重大漁業水域污染事故。
(十二)負責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農機技術監督管理,加強農機維修行業管理及網路建設;負責農機安全技術檢驗、核發牌證;參與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防災抗災農機用油的計畫申報、分配、監督管理和農機具的調度。
(十三)負責全市林業和農村綠化的統計、上報;負責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和農村綠化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劃入原市農林局的職責。
2、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產業化經營與農業龍頭企業、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管理的職責。
(三)劃出的職責
1、將城鄉綠化規劃,城市綠化及市級綠化項目建設和管理,指導農村經常化建設和管理的職責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將城市綠化監察職責劃入市城市管理局
(四)新增的職能
增加負責全市政策性農業補貼和農業保險的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常熟市農業委員會(常熟市林業局)設11個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建制。
(一)黨政辦公室
協助本委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政務工作;組織、承辦和協調綜合性會議和重要活動;負責保密、機要、文秘、檔案、信訪、督查工作;負責黨務政務信息、農林各業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報工作;擬訂本委機關內部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辦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答覆工作;承擔機關接待、後勤服務和機關網路系統設備維護工作。協助本委黨委做好組織、宣傳工作,組織開展黨員培訓、政治理論學習和精神文明建設等活動;負責綜治、統戰和人武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服務科)
負責有關農林各業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貫徹;組織有關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和報批;承辦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指導本系統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協調農林綜合執法和重大案件的查處;指導本系統農林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法制宣傳、監督檢查農林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本委行政許可服務事項和本系統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險、人事檔案保管等工作;承辦本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申報工作;負責本系統技術工人等級考核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評優和勞模評選工作;負責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四)財務管理科
指導本系統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編制本委機關年度預算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財務決算;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和項目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經濟活動、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內部審計;承辦委機關及下屬單位政府採購工作的協調和聯絡。
(五)農林科(市森林防火辦公室)
組織擬訂種植業(糧油蔬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調研與擬訂農業各產業發展的區域規劃和休閒觀光農業開發利用規劃;負責全市政策性農業補貼和農業保險工作;負責協調全市農業科技的研究開發和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示範工作;負責農業環境監測、耕地質量檢測和耕地質量的提高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化肥農藥的規範使用;監督管理種子的生產、銷售;協調處理有關農業事故;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經營工作;掌握農業各業災情並提出抗災防災措施;指導種植業(糧油、蔬菜等)結構調整和現代基地建設;監督指導植物檢疫、重大病蟲草害防治和外來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負責全市種植業的相關統計。
編制全市林業與濕地保護中長期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林業生態環境、濕地和森林資源保護政策;指導林業花卉果樹茶葉產業結構調整;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控和林政、森林資源的管理,指導野生動物保護;負責林木種子(種苗)、木材加工業的管理;負責產業統計、形勢分析和產業信息宣傳工作;指導全市林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調研與擬訂休閒觀光農業開發利用規劃;指導休閒觀光農業發展;負責全市林業和農村綠化的統計、上報;負責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和農村綠化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森林防火法規和條例,掌握全市森林用火情況,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協調指導撲救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專業森林撲火隊伍防火撲火工作,指導監督森林防火隊伍的建設和履行法定職責;結合採伐造林,負責森林防火設施建設工作;承辦市森林防火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漁業科
擬訂全市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漁業結構調整、漁業捕撈、漁業生產;負責漁業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和技術培訓;指導水產病害防治,監測魚藥魚飼質量、組織漁業技術服務;負責轄區內漁業資源、水生野生動植物、水產種質資源的增殖與保護;協調處理漁業糾紛、漁業污染事故和漁業生產安全事故;指導監督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水生動物疫病防控;指導全市水產苗種生產體系建設;負責漁業生產統計、形勢分析和產業信息宣傳工作。
(七)畜牧獸醫科(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辦公室)
擬訂全市畜牧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筆業生產;負責畜牧獸醫新技術推廣;負責全市畜牧獸醫體生活經驗建設、動物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手獸醫管理的重大活動;指導監督獸醫醫政(動物診療、執業獸醫)、獸藥獸政藥檢工作;負責相關產業統計、形勢分析和產業信息宣傳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政策、法規和條例;負責擬訂本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人畜共患病疫情的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全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導和監督動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承辦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科教信息科
擬訂農林各業的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參與全市農產品市場供應的調研、分析;收集、預測並發布農業的最新技術動態、各類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和聯繫,協調辦理現代農業發展情況的宣傳報導和新聞發布工作;組織農業系統科研項目攻關、技術開發和示範推廣工作,承辦農業科研項目的篩選、審核上報和管理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及技術專利;負責管理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指導本系統的業務培訓和農民培訓;負責農林科技檔案管理;指導農林系統學會和協會工作。
(九)農機科
擬訂農機發展中長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農機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機安全技術檢驗、核發牌證;指導農機新產品、新技術的試驗示範與推廣;指導機械化農業生產服務和經營活動;協調農業機械的跨區作業;參與農業現代化工作;負責農機維修行業管理及網路建設;負責農機用油需求預測、農用柴油市場的監督和協調工作;負責防災抗災農機用油計畫的申報、分配和監督;參與組織農業的抗災救災工作;參與調查、分析、處理重大農機事故和農機產品質量問題。
(十)農業資源開發辦公室(農業龍頭企業科)
指導編制、篩選、評估農業資源開發和對外招商項目,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系統涉外工作,組織開展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有關項目的立項、審核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資金管理,檢查項目建設情況,管理項目檔案;組織參與國家、省、市等各級各類農博會、農交會、名特優農產品推介活動;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管理服務工作,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項目資金的落實、使用監督工作。
(十一)農產品質量監督科(農業環境與農村能源科)
擬訂全市農產品質量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產品生產技術和質量標準,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優質農產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登記、申報等管理工作和原產地保護工作;負責地產食用農產品質量監管,協調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農業投入品監管、農產品質量檢測等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擬訂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發展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生態農業體系建設、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的綜合開發利用工作;指導農產品的標準化生產,進行農產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實施農產品優質化、創品牌戰略;負責保鮮食品的管理檢查。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駐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

人員編制

常熟市農業委員會(常熟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9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含副書記)5名;內設機構正副科長(主任)20名,其中:正科長(主任)11名,副科長(副主任)9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

地址:金沙江路8號
常熟市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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