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行政服務中心

常州市行政服務中心

常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位於常州市珠江路168號,總面積約12000平方米。“中心”於2001年11月2日正式建成運行,於2011年1月17日遷至現址辦公。“中心”為市政府派出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市級機關集中審批事項的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和指導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行政服務中心
  • 地點:常州市珠江路168號
  • 總面積:約12000平方米
  • 運行時間:2001年11月2日
概況,行政服務,機構設定,領導信息,

概況

目前有35個職能部門的271個許可事項、51個非許可事項在“中心”辦理;有29個市級行政職能部門、17個公共服務及中介機構共派駐200餘名視窗工作人員進駐“中心”工作。近年來辦件量保持在30萬件以上,日均辦理事項1700餘件。社會民眾滿意度一直維持在98%以上。

行政服務

“中心”運行以來,始終堅持“應進盡進、一事一地、充分授權、既受又理” 的進駐原則,著力推進事項集聚在“中心”辦理;對進駐辦理事項實行了“六公開”和“六件制”分類管理模式,所有進駐事項在全市“三合一”網路平台運行的辦件模式;在依法辦事的前提下,不斷改進服務方式,創新審批服務機制,先後推進實行了“一審一核”制、並聯審批制、集中年檢制、聯合收費制、聯合踏勘制、企業註冊登記“一表制”、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等審批服務機制;還建立了重點建設項目服務“綠色通道”、海歸創業人才服務“綠色通道”、青年創業直通車等服務舉措;與此同時,“中心”努力拓展服務功能,擴大服務範圍,專門設立了結算中心、商務中心、建立了綜合代理服務、公共服務和中介服務等視窗,提供便民服務,視窗普遍推行了上門服務、延時服務、預約服務等服務舉措,努力構築優質高效便民的服務平台。
“中心”確立了以“便民、高效、規範、廉潔”為工作宗旨;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辦事效率,降低企業成本,方便人民民眾”為建設目標;以“服務經濟、方便民眾、塑好形象”為工作要求;以“民眾滿意不滿意”為工作標準;堅持強化“支持企業天經地義,服務企業關愛有加”的服務理念,竭誠為市民和投資者提供便捷、規範、優質、高效的服務,努力成為政府服務市民和企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一線平台。
2011年推進實施“行政服務提升工程”,深化市級行政職能部門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工作;建立企業建設項目並聯審批服務機制;落實部門領導視窗輪值制、人大工委政協專委領導現場督查制、行政效能監察中心現場監督制等服務監管機制。著力推進“陽光綠色”服務品牌建設,組織實施“三大目標”(審批提速、服務提質、素質提升)、打造“三大平台”(依法行政、高效辦事的效能建設平台,轉變作風、便民利企的優質服務平台,培養幹部、提升能力的實踐鍛鍊平台),全面落實市委書記范燕青在全市行政服務效能建設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努力爭創全國一流的行政服務視窗。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承擔“中心”日常政務和有關事務的聯絡工作,聯繫落實內外事務活動。
2、參與“中心”的公文處理工作,負責收發、機要、保密、文印、檔案管理等工作。
3、負責管理“中心”的印章、介紹信。
4、負責對上級來文(含“電子郵件”)提出擬辦意見,處理各級各部門的來文抄件。
5、負責日常會議的會務準備、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6、負責“中心”計算機運行網路的維護管理工作。
7、負責“中心”的車輛調度、設施設備維護等工作。
8、管理“中心”的人事、財務、工資、財產、福利。協調經費結算中心工作。
9、負責和指導“中心”的衛生、安全保衛事務。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綜合協調處
1、負責指導各視窗的各項業務工作。
2、負責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和重大事項聯審(聯合踏勘)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召開“聯審會”和起草“聯審會”會議紀要,參與“周例會”的會務工作。
3、參與上報事項的有關手續辦理。
4、收集、整理各視窗的各類業務報表,做好統計、歸檔工作。
5、參與“中心”服務內容、辦事程式、運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釋工作,負責和管理“中心”的諮詢服務。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督查處
1、督促檢查“中心”各類審批事項管理暫行辦法的執行情況,做好收退件的認定覆核和辦結時間的查驗工作,並按要求做好相應事項的統計、歸檔工作。
2、督促檢查“中心”各項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督促落實“周例會”、“聯審會”確定事項和其他重大事項的辦理。
4、負責對各成員單位的月度考核和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
5、負責“中心”的日常考勤。
6、受理服務對象的投訴。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監察室
1、協助抓好政風、行風工作,加強勤政廉政建設。配合抓好政紀教育。
2、負責指導、協調行政監察、效能監察工作。
3、檢查行政監察對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情況,執行政紀以及廉潔自律情況,並進行監督。
4、受理對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與申訴,許可權內的,進行調查核實,並對調查案件提出處理意見;許可權外的,經初查後報市監察局。
5、完成市監察局和本單位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陳海軍
市政府副秘書長、中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
負責中心日常黨政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財務方面工作。
中心副主任
分管辦公室、綜合協調處、轄市(區)中心方面工作。協管財務工作。
耿建華
中心副主任
分管入口網站信息化建設,“三合一”網路平台建設、運行、監管工作。
陳國舫
中心副主任
分管綜合文稿、調研、對外宣傳、信息、簡報,視窗日常管理、考核考評工作。
施曉東
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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