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

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

《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台的規範,旨在規範和加強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經2023年8月4日總局第16次局務會議通過,2023年8月17日以公告2023年第39號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
  • 頒布時間:2023年8月17日 
  • 發布單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發文字號:公告2023年第39號
規範全文,內容解讀,

規範全文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發布《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的公告
2023年第39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要求,規範和加強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已經2023年8月4日總局第16次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告。
1.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實施規範
2.食品生產許可實施規範
3.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實施規範
4.食品經營許可實施規範
5.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和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除屬於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外)註冊實施規範
6.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實施規範
7.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實施規範
8.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實施規範
9.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許可實施規範
10.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實施規範
11.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准實施規範
12.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認定實施規範
1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實施規範
14.特種設備採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審批實施規範
15.計量標準器具核准實施規範
16.計量器具型式批准實施規範
17.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實施規範
18.註冊計量師註冊實施規範
19.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以及相關活動的認證機構、實驗室指定實施規範
20.認證機構資質許可實施規範
21.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實施規範
22.藥品廣告審查實施規範
23.醫療器械廣告審查實施規範
24.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實施規範
25.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實施規範
26.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實施規範
27.企業登記註冊實施規範
28.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實施規範
29.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註冊實施規範
30.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實施規範
31.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核准實施規範
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8月17日

內容解讀

《實施規範》對市場監管領域的31項行政許可事項,依據設定和實施許可的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審批層級和審批對象的類別、專業等情況,逐項明晰許可事項的子項和業務辦理項,共明確子項100項、業務辦理項329項。對每一項許可事項的子項,逐項按照標準化的14項基本要素進行梳理,細化明確了許可基本要素、許可條件、許可服務對象類型與改革舉措、申請材料、審批程式、受理和審批時限、許可證件等內容。
《實施規範》系統梳理市場監管系統的行政許可事項,釐清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許可許可權和職責,為市場監管行政許可工作提供全面的指導和參考,分類為行政相對人辦理許可提供清晰明確的指引,方便辦事民眾知悉和查詢,有利於規範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許可工作,強化社會監督,避免一些地方市場監管部門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環節等不規範行為,為加強市場監管系統行風建設、深化對行政許可服務視窗人員的行風紀律約束奠定製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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