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計畫

《巴中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計畫》已經巴中市政府同意,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4月19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計畫
  • 頒布時間:2021年4月19日
  • 發布單位: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十四五”開局之年。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實省、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部署,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加強對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和城鄉治理領域的立法工作,為加快建設“三市兩地一樞紐”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一、立法項目調研及責任單位
(一)地方性法規立法項目調研及責任單位。
巴中市城市二次供水條例(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二)市政府規章制定項目調研及責任單位。
巴中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
二、地方性法規項目及起草單位
巴中市光霧山諾水河世界地質公園保護條例(草案)(起草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其他立法項目
(一)協助配合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巴中市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條例》進行立法後評估。(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二)按照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相關工作安排,適時啟動新一輪五年立法規劃初步編制工作。(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立法調研報告、法規草案文本及相關立法資料、立法後評估報告及相關評估資料於2021年9月底前分別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要及時跟蹤了解立法計畫執行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
(二)法規草案應當按程式和要求聽取、收集意見。報送審查前,應當由起草單位的法制機構審核,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經起草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送市司法局審查後,報請市政府審定。
(三)各立法工作責任及起草單位應積極主動與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司法局銜接,確保按時完成年度立法任務。立法計畫在實施過程中需要調整的,應當及時報請市政府決定。立法項目未按要求完成的,責任及起草單位應向市政府作檢視說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