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價款結算審計

工程價款結算審計是對建築安裝工程價款結算合理性和合法性所進行的審計。工程價款結算有各種不同方式,一般有: 旬末預支、月終結算; 月初預支、月終結算; 分次預支、竣工結算; 按月結算或工程竣工後一次結算等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要注意結合被審計單位所採用的結算方式來進行審計。

審計內容主要包括:
一、對支付工程價款的審計。其目的在於審查支付工程價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1) 審查結算工程款的項目,是否屬於國家計畫內項目。對於計畫外工程項目,不得支付工程款。
(2) 檢查工程質量是否達到設計要求,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予結算。
(3)對“工程價款結算帳單”進行抽查,審查有無錯算、多算或重複計算的現象。對於因工程增減發生的量差、價差所調整的預算,是否按規定程式,辦理簽證或批准手續。如未經建設單位簽證認可,一般不予結算。
二、對分段結算工程款的審計。指承發包單位應根據各地規定的分段結算辦法和契約要求,計算工程款。如“工程價款結算帳單”所列內容,與工程契約不符,建設單位應與施工單位聯繫加以修正,否則,建設銀行有權拒付不符合規定的部分款項;
三、對分次預支和月中預支工程款的審計; 主要審查預付工程款的數額是否合理,有無偏多的現象。預付工程款的數額一般按當月施工計畫工作量的50%預付。如超過此限,應查清情況,防止多付;
四、審查各單項工程是否保留適當的工程尾款,以便控制投資支出,防止浪費、超支和拖延工期。按規定,各單位工程的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累計數之和,一般以單位工程預算造價的95%為限(分段結算規定為90%),其餘的工程尾款,俟建設項目竣工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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