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辦案談

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辦案談

《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辦案談》是一本黃璞琳編寫,由中國工商出版社在2009年出版的書籍。

基本介紹

  • 書名: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辦案談
  • 頁數:291頁
  • 出版社:中國工商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12月1日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平裝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802153974
條形碼: 9787802153974
尺寸: 20.1 x 14 x 1.3 cm
重量: 240 g

作者簡介

黃璞琳,男,1974.年生,江西宜黃人,北京大學法學學士(函授),1995年獲律師資格,現在江西省撫州市工商局政研法規科工作。
曾代理本系統參加行政訴訟8次均獲勝訴,在《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中國工商報》、《法制日報》等市級以上刊物上發表法制宣傳和調研文章281篇(其中國家級126篇),被中國工商執法交流網聘為專業指導。
2006年榮獲國家工商總局授予的“200l-2005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稱號.2 007年7月被中國工商報社評為第三屆“工商新聞百星·耘墨之星”,自2002年度起連續7年被評為中國工商報社優秀通訊員,1998年被江西省總工會評為江西省職工自學活動積極分子,2007年被江西省工商局評為全省工商系統辦案能手和全省工商系統優秀共產黨員。

內容簡介

《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辦案談》內容簡介:
一行為違反數法條如何實施行政處罰?工商行政處罰中的證據有何要求?鑑別假冒商品時如何抽樣更科學?網咖使用盜版軟體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或虛假宣傳?建築施工者購買使用侵權原料如何定性?公用企業濫收費用構成不正當競爭嗎?公司或分公司擅設分支機構如何處罰?數量短少的定量包裝商品屬不合格產品嗎?在《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辦案談》中,黃濮琳以自己豐富的執法經驗為大家一一解答。
《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辦案談》以基層工商執法人員的視角。從行政法及行政訴訟、商標行政執法、廣告行政執法、公平交易執法、企業個體登記執法、消保與質量監管六方面,緊貼基層工商執法實務和工商管理立法變化.對基層工商執法實務中的116個典型案例或常見問題,進行深入淺出的法理分析,以案例研究方式辨析法理、提示要點。《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辦案談》可供基層工商執法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參考。

目錄

第一章 行政法及行政訴訟問題/l
1.一行為違反數法條如何實施行政處罰/1
2.法條交叉且有上位法與下位法關係時如何適用法律/8
3.論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及其在消費者權益保護中的運用/11
4.試述工商所授權執法/16
5.處罰前應告知當事人“作出處罰的依據”之範圍/23
6.法院能否制裁違法失職的行政訴訟被告/25
7.將沒收款或沒收財物變賣款
作為罰款收繳存在法律風險/27
8.管轄權是認定“非法經營額”的前提/29
9.如何確定網路虛假廣告的管轄機關/32
10.試述委託舉行行政處罰聽證會的合法性/35
11.處罰決定書錯誤告知當事人直接訴權咋辦?一起行政訴訟案引發的思考/37
12.僅在倉庫中發現過期變質食品能否處罰/40
13.網頁截屏列印件能否用作證據/43
14.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機構能否列為行政處罰當事人/44
15.基層工商執法人員應具備的法治理念/46
16.工商執法辦案中應查清的違法事實/50
17.調查取證應堅持的基本原則/55
18.工商行政處罰中證據的要求及取證策略/58
19.工商行政處罰中準確適用法律的操作要點/75
第二章 商標行政執法問題/81
20.淺談商標侵權的事實認定與證據固定/81
21.如何有效查清侵權產品數量/84
22.鑑別假冒商品時如何抽樣更科學/85
23.定牌加工侵權如何計算非法經營額/88
24.“非法經營額”應以核實的冒充註冊商標活動為據/91
25.如何計算使用未註冊服務商標冒充註冊商標的非法經營額/92
26.有關《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修改建議/93
27.尼斯分類中具體商品名稱間並非絕對排斥/94
28.網咖使用盜版軟體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或虛假宣傳/96
29.珠寶改款後使用原註冊商標是否侵權/99
30.略論商標假冒與反向假冒的競合/102
31.反向假冒中“投入市場”應作擴張解釋/105
32.假冒他人註冊商標並未局限於在商品本身及其包裝上使用——兼談《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中“商標使用”之含義/106
33.建築施工者購買使用侵權原料如何定性/108
34.也談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之界定/1l0
35.贈與銷售有不同商業使用是關鍵/112
36.定牌加工中商標標註具有特殊性奮發公司的加工行為不是商標侵權/113
37.註冊商標轉讓後原商標權人已售出的商品能否再轉售/116
38.損害商譽與損害註冊商標專用權並不等同/119
39.印製銷售與他人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標識如何定性/121
40.再談印製銷售與他人註冊商標近似
的商標標識如何定性/123
41.違規承印註冊商標標識如何處罰
——“國家有關規定”包括部門規章/125
42.也談對違法印製商標標識的法律規制,127
43.“絲網印”並非界定印刷業的標準/133
44.也談在廣告布上噴繪他人在同類商品上的註冊商標如何定性/136
45.法律已經規制賣自己“孩子”之行為/138
46.容易誤認是域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必要條件/140
47.將他人註冊商標用作企業字號造成誤認構成侵權/143
48.行政權力有邊界違規使用方處罰——也談對字號權與商標權衝突的行政干預,145
49.“混淆可能”和“善意與否”是定紛止爭的標尺——也談商標權與企業名稱權衝突之解決/148
50.善意使用在先標誌不宜處罰/151
51.專門銷售還是特許銷售詞義不同則結果不同/153
52.地名商標的保護因案而異/156
53.再談商標合理使用的認定/159
54.註冊商標不應作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進行保護/164
55.保護途徑不止一條——未註冊馳名商標還可按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保護/166
56.“擁有但不能使用”,還是“可用但尚未擁有”,168
57.民事權益處分自由應儘量尊重——也談商標使用再許可的合法性/171
58.是否移送還得客觀判斷/173
59.如此使用“奧標”是否侵權/175
60.對發布擅自使用奧標的商業廣告的廣告發布者能否查處/176
第三章 廣告行政執法問題/179
61.“鼎級”太絕對違法當受罰/179
62.對擅自發布戶外廣告行為能沒收違法所得嗎/180
63.如此軟廣告是否違法/181
第四章 公平交易執法問題,182
64.銀行強行扣劃儲蓄卡年費構成限制競爭/182
65.公用企業濫收費用構成不正當競爭/184
66.應授權縣級工商局管轄公用企業限制競爭案件/188
67.競買人之間給予收受不正當利益串通競買構成商業賄賂和不正當聯合/189
68.供電企業能強行收取電費保證金或強行預收電費嗎/192
69.商業活動中給予國家機關“宣傳費贊助款”構成商業賄賂/194
70.是受委託加工還是變相偽造產地/197
71.只有一個競買人能拍賣嗎?/200
72.公司網站上宣傳姚明的相關信息如何定性處罰?/202
73.包裝裝潢被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咋辦/203
74.將三聚氰胺稱為毒構成虛假宣傳嗎,204
75.以“折扣”名義入賬就合法嗎/206
第五章 企業個體登記執法問題/208
76.是股份轉讓還是抽逃出資/208
77.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可作為辦企業的出資/211
78.股東不能將公司財產以自己名義向他公司出資/212
第六章 消保與質量監管問題/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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