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性質:政府職能部門
- 地區:中國四川省眉山市
- 主要職責:主管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建議,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本區域內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工作,並實施監督管理。
3、依法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4、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監督管理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負責查處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
5、負責各類市場的登記管理和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和監管工作,依法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
6、依法實施經濟契約的行政監管和查處利用契約進行欺詐等違法案件,組織企業開展重契約、守信用活動,負責監管動產抵押物的登記和拍賣行為。
7、負責管理和監督商標工作,組織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的評選推薦,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印製,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評估機構工作。
8、負責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9、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0、完成省局、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和文書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統計、機要管理和綜合性會議組織;承擔綜合性調研及協調全局調研工作;負責全系統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系統的政務宣工作,擬定政務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對外信息發布工作。 |
主要職責: |
組織管理本系統及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縣(市、區)工商局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政治思想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基層單位開展評比表彰及爭先創優活動;負責本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及工人技術等級評定等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
主要職責: |
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措施、辦法;管理本系統經費、財務、裝備和國有資產;編制本系統經費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監督檢查市、縣工商系統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負責本系統物資裝備、票據等管理工作。 |
主要職責: |
監督檢查所在單位及所屬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 、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務院 、省政府決定 、命令情況;對所在單位黨組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實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紀檢監察機構報告,經同意後,有權進行初步核實;受理對管轄範圍內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控告、檢舉、申訴按照有關規定查處管轄範圍內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協助所在單位黨組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所在單位及所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執行情況;督促、協調所在單位及所屬系統研究、制訂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制度和措施;負責所在單位及所屬系統財務,經費和基建的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
主要職責: |
組織實施制止壟斷、不正當競爭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監督檢查市場經營主體的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監督、協調本系統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工作;會同法制科承擔案件的複議工作;會同計畫財務科做好辦案經費和緝私罰沒上交款的管理及工商系統辦案裝備工作;指導經濟檢查支隊的辦案工作;組織實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負責“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工作。 |
負責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法規和規章的調研、協辦工作;負責本局受理案件的核審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有關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聽證工作;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工作,擬訂法制宣傳計畫並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對商標和特殊標誌的使用及商標使用許可契約的監督管理;負責商標印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本轄區重大商標違法案件;指導協調查處商標違法行為,負責一般商標侵權糾紛案件的行政調解工作;保護商標專用權,指導、扶持企業爭創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組織實施對廣告發布及其它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審批市屬廣告經營單位,核發廣告經營許可證;審核、上報中外合資、合作廣告企業;依法查處虛假廣告和違法廣告;對廣告經營單位進行年度經營資格檢查;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廣告審查工作和廣告行業協會工作。
組織實施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管理、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辦法;調查掌握當地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狀況;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名稱核准、年度檢驗和驗照貼花工作;查處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指導協調全市個體私營經濟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一、受理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過程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申訴;
二、受理侵害消費者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舉報;
三、受理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等方面的申訴、舉報;
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諮詢服務;
五、根據申訴舉報案件信息的性質進行分類,及時向轄區各級12315機構及內部有關職能科室分流督辦,並收集反饋意見;
六、建立健全消費者申訴舉報登記、受理、轉辦、處理檔案台帳,及時採集統計上報有關數據,並進行動態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七、公布消費者申訴熱點,發布消費警示,正確引導消費;
八、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各12315申訴舉報站的工作;
九、開展對本局申訴舉報網路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關於授予外商投資企業核准登記權的各項要求,負責本轄區外商投資企業核准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企業登記管理、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管理企業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對其註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和非法經濟組織;指導、協調全市企業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章制度及措施、辦法;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負責“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工作。
組織實施規範市場我們秩序、交易規則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負責各類市場的登記管理和市屬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市場開辦、交易和服務行為;監督管理經濟人、經濟機構;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組織查處契約欺詐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具體負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的綜合辦案(調查)工作,負責指導全省工商系統行政執法辦案(調查)業務工作。
1 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
2 參與或組織對商品、服務的監督、檢查、檢測和優質名牌產品、優質服務的評選、審定;
3 參與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立法工作,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4 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5 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鑑定部門鑑定,鑑定部門應當告知鑑定結論;
6 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7 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8 宣傳國家有關消費的方針、 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消費教育,引導消費者正確合理消費;
9 研究消費領域中的問題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理論,組織和參加有關消費方面的學術交往活動.
負責全市工商系統信息化規劃、建設、管理、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