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堯都分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政執法檢查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堯都分局
  • 地點:臨汾市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組織機構
機構職能,科室職能,工商所職能,工商所工作,發展環境規定,

機構職能

二、依法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和其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核定其登記事項,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對其註冊行為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六、依法組織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九、制定商標發展戰略,宣傳貫徹商標法律知識,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推薦全省著名商標,認定(推薦)知名商標。
十、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一、負責轄區內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評殘、財務、審計、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統計、信息、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十三、指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的協(學)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政府授權及交辦的其它工作。
臨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堯都分局五一路工商行政管理所

科室職能

臨汾市工商局堯都分局,正科級建制,分局內設 8 個職能科室,下設 10 個工商所,均為正股級建制。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的日常政務;負著全局性計畫 總結 報告等重要檔案 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著局機關的檔案 信訪 機要 保密 綜合治理 目標責任制考核 安全保衛 行政後勤管理等工作;組織承辦全局性的會議;承擔協調全局性的調研工作,研究工商行政管理的有關政策;負責區人大 區政協和區人民政府批轉的有關質詢的答覆和處理;負責本局的基本建設 固定資產管理和物資裝備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本系統的機構編制 人事勞資等管理工作;主管本局中層幹部(股 所 隊長)的考慮 任免 人事檔案及其他人員的調配工作,加強班子建設;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基層建設 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本系統教育發展規劃,指導本系統幹部培訓和學歷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獎勵 著裝 外事 評殘工作。
負責組織各項財務法規的貫徹實施和檢查,負責行政 事業經費的預算和決算的初審匯總及專項經費的申報和決算審核匯總;負責向市局領撥各項經費並向所屬工商所按預算撥付經費;負責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的匯激工作。負責專用票據的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各項財務收支核算和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工作;負責代管協會的會計核算工作 並監督管理下屬報帳單位財務工作。
監督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承擔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審核 備案 清理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 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 承擔或參與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執法責任制的落實監督 執法證件的核發管理和執法文書的發放管理;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律 法規的宣傳;負責本區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
企業登記註冊管理科
研究擬定或參與擬定本轄區各類企業註冊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 辦法;組織管理轄區內各類企業 ( 含授權管理的企業 ) 和其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工作 依法核定冠本區名的企業及其他經營單位的名稱 審定 批准 頒發管轄範圍內企業的證照並對其註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本轄區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 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經檢科(經檢大隊)(含消保)
擬定製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具體實施意見 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 不正當競爭 走私販私 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案件;組織 指導 監督協調系統內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工作。研究擬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 辦法 並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的案件;負責指導管理“ 12315 ”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工作 負責處理消費者的申(投)訴 舉報 偽消費者提供有關法律 法規和規章的諮詢服務,組織安排 “ 3.15 ”宣傳活動 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指導消費者協會的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科(含市場 契約 商標 廣告)
研究擬定針對轄區市場秩序規範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 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市場巡查並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研究擬定契約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 推行契約示範文本 辦理契約鑑證 契約專用章備案 調解契約爭議,組織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 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開展誠實守信職業道德宣傳教育和“重契約 守信用”活動。宣傳貫徹商標法律 法規知識,貫徹執行商標監督管理任務;制定商標發展戰略 推薦著名商標;依法對商標使用行為 印製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商標假冒 侵權行為,依法查處非法印製商標行為 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指導商標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轄區的商標辦案工作。負責廣告監督管理;依法確認轄區內廣告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組織實施對廣告的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登記和監督管理職權和授權的本區戶外 印刷品 店堂 臨時性等廣告的活動;依法查處各類廣告的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協會工作委員會的工作。
臨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堯都分局
臨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堯都分局
臨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堯都分局
臨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堯都分局
研究制定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規章制度 工作方案 並組織實施,認證做好信訪工作 查處違紀案件 開展信訪舉報告誡教育談話,建立幹部廉政檔案,積極開展黨紀 政紀宣傳教育培訓,搞好本局黨風 廉政建設各項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商所職能

一、工商所的性質
工商所是分局的派出機構。工商所的人員編制、經費開支、幹部管理和業務工作等由分局直接領導和管理。
二、工商所的基本任務
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轄區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市場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經營,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三、工商所的職責
(一)辦理轄區內由分局登記管理的企業的登記初審和年檢、換照的審查手續,並對分局核准登記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二)管理轄區內的集貿市場,監督集市貿易經濟活動;
(三)監督檢查轄區內經濟契約的訂立及履行,調解經濟契約糾紛;
(四)受理、初審、呈報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的申請事項,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五)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正確申請商標註冊,並對其使用商標進行監督管理;
(六)對轄區內設定、張貼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
(七)按規定收取、上繳各項工商收費及罰沒款物;
(八)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工商所工作

1、受理轄區內區(縣)工商所登記和由市工商局委託的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私營企業和註冊資金50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 任公司的初審和年檢手續,並對轄區內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2、 管理轄區內的集貿市場,監督集市貿易及經濟活動
3、 監督檢查轄區內的經濟契約的訂立及履行,調解經濟契約 糾紛按照授權,以區(縣)工商局名義辦理由雙方當事人申請的契約鑑證
4、 受理,初審,呈報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 驗照的申請登記事項,對個體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5、 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申請註冊商標, 並對其使用商標進行監督管理。
6、 對轄區內設定,張貼,發布郵寄的戶外廣告及印刷品廣告 進行監督管理。
7、 依照所屬區(縣)工商局授權,對轄區內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依照程式查處經濟違法案件,受理本轄區內發生的消費者申訴。
8、按規定收取上繳各項工商收費及罰沒款物。
9、 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政策。
10、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發展環境規定

一、嚴格執行規定。嚴格執行分局《臨汾市工商局關於提升工作效能最佳化發展環境的若干措施》規定,提升服務水平,嚴格首問首辦責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不得隨意設定關卡、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推諉扯皮,故意刁難。
二、嚴格值班制度。工作崗位嚴格落實AB崗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做到工作不斷檔。所長離開崗位,要與值班所長做好工作安排,避免空檔。
三、嚴格人員到崗、守崗紀律。要保證按時到崗、離崗,嚴禁遲到、早退,無故離崗。嚴查長期無故不上班情況。工作時間內,嚴禁乾私活、玩遊戲、炒股、瀏覽無關網頁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四、嚴格費收規定。不得搭車收費,不得將費收作為辦證、年檢、驗照等工作的“前置”條件。
五、嚴格廉潔自律規定。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嚴禁收受和索要錢物等,嚴禁收“黑費”。嚴禁內部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之便做中介,收受中介報酬。
六、嚴格票據管理。規範票據填寫規定,嚴禁大頭小尾、嚴禁收費不開票。嚴禁收“黑費”。嚴格控制和清理作廢票據。
七、嚴格財務紀律。費收要當月結清,嚴禁單位設立小金庫,截留費收款項。
八、嚴格工作程式。嚴格受理、辦證、年檢、驗照等業務工作,全部進駐大廳,嚴禁廳外受理、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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