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4項主要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市財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導全市財政工作;分析預測
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市與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2)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規章草案,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制度及辦法。
(3)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代編全市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市財政總決算;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市本級、全市預算、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制訂市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財政體制改革。
(6)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反饋政策執行情況,及時提出調整建議。研究制定
市級管理許可權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辦理申報地方稅收減免的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地方關稅管理的有關工作。
(7)負責制定行政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製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執法執勤公務用車的編制、配置、處理管理。
(8)負責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相關職責,編制全市金融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專項報告。負責牽頭編制全市國有資產管理有關情況報告。
(9)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
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
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
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11)貫徹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政策,防範財政風險。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財稅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工作。承擔
地方政府債務核查、監督等相關職責。
(12)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的制度,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
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13)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14)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政科學研究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事務,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統計、保密、接待、信訪、安全、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全局性行政績效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後勤服務和公有資產管理;負責財政科學研究室有關工作。
預算科
負責分析預測全市財政經濟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增收節支、平衡預算和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負責編制年度市級財政預決算草案,彙編年度全市財政預算,組織編制、審核、批覆市級部門預算;負責制(修)訂預算管理制度,牽頭組織
財政管理體制調整、改革工作;指導全市預算管理工作,建立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庫;負責辦理市級財政收支預算調整的申報和預算追加(減)工作;負責辦理動用市級預備費的申報事項,對年度預算超收部分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議;負責辦理年終決算的結算、補助等有關事項;負責轉移支付管理工作,負責市對區的轉移支付、專項補助、稅收返還等事項;負責組織開展《預算法》執行檢查;承擔向
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的具體工作;負責牽頭制定、落實市級財稅征管部門財政收入獎懲考核辦法;承擔軍隊、武警、消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
國庫科
負責組織市級預算執行;負責市級財政收入組織協調工作;分析全市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編制全市財政收支旬報、月報;負責國庫資金管理,協調人民銀行國庫,辦理市級預算繳款、撥款和上下級財政資金的測算及調度工作;辦理財政性資金的收付業務,負責管理市直
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負責歸口管理市級財政專戶資金賬戶及相關賬務;負責歸口管理市級財政其他資金帳戶及相關帳戶;負責擬訂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國庫管理體制改革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實施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市級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指導市級單位預算會計和下級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審核、匯總編制市級財政總決算和全市財政總決算,審核、匯總編制市級部門決算和全市部門決算;負責執行國債發行有關政策及二級市場管理,管理政府內債償債基金;負責審核批覆市級國庫集中支付用款額度,組織招標確定市級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監督其執行委託代理協定;負責審計部門審計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有關財政收支情況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財政性收支綜合統計工作,編印財政統計資料,向有關綜合經濟部門提供年度財政統計資料
。綜合規劃科
負責預測分析全市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政策建議,參與財政發展戰略和重要財政改革方案研究;負責研究社會收入分配政策和財政補貼等巨觀調控政策,參與工資及津補貼制度改革方案的設計,參與擬訂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職工福利待遇政策;承擔住房公積金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工作;參與研究
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有關房改的財稅政策,歸口管理住房資金及其財務;參與研究房地產市場的巨觀管理和住房金融政策;負責
保障性住房建設方面的工作協調和相關資金管理;負責擬訂全市彩票管理有關制度,審核、下達彩票發行額度,審批和確定彩票發行方式及技術規範,監管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的分配、使用,查處彩票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參與綜合預算編制、“收支兩條線”管理以及治理經濟環境等工作,協助做好相關非稅收入征管;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收入的支出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有土地儲備工作,負責對國有土地儲備工作評估論證;組織
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收繳和出讓金、保證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儲備土地的征地、拆遷成本和前期費用進行成本審核。
稅政法規科
負責收集、分析、反饋財稅政策動態,提出稅收政策調整、地方性稅制改革和有關全市適用的稅收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的建議;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統一登記、編號、發布的有關工作,負責本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財稅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彙編工作;負責組織財政執法監督檢查,並提出相關建議;負責承辦本局的行政複議、聽證事項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負責管理市級國家賠償費用,提出編制市級國家賠償費用預算的建議,審核辦理市級國家賠償事項;負責組織全市財政普法工作提供財經法律法規諮詢服務;負責審查財政行政處罰決定,受理行政執法的申訴和檢舉;參與國有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仲裁;負責組織實施地方稅源和重點產品國際競爭力調查,參與財政、稅收體制的調查研究和改革方案的擬訂;負責協調處理與稅務、海關部門的稅政業務工作,參與有關反傾銷、反補貼的調查;負責辦理一般增值稅退稅審核工作。
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負責對口聯繫部門單位的行政管理費、公檢法司支出、人民防空經費、黨政群幹部培訓費、民族工作經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維穩專項資金、人才專項資金,以及統計、財政、審計、行政機關、黨派團體等部門事業費支出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組織執行《
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行政性經費的
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會議費、差旅費、接待費等政府性開支標準;負責中心城區定點會議場所管理工作,協調辦理國家規定統一著裝的有關事項。
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負責組織執行《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事業性經費開支標準及定額的建議;負責研究提出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事業單位改革和最佳化事業支出結構問題;負責管理全市教育、科學、智慧財產權、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事業費。
經濟建設科
承擔交通、住建、住保、城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協調和相關資金管理,參與
成品油消費稅改革;參與研究擬訂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編制;負責下達國債專項資金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和財政專項基建支出預算;核定並辦理政策性
基本建設貸款財政貼息;負責交通、城建等投資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參與財政投資重大項目的前期研究、項目評估;負責管理全市糧食、棉花等專項儲備經費,管理
糧食風險基金和糧棉油等政策性補貼支出;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費、污水處理費、
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支出管理;負責管理對口聯繫的預算部門單位各項事業費。
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
承擔資規、林業、環保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項目庫建設;參與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作協調和相關資金管理;負責土地整治、地質災害防治、生態環境治理、污染防治等投資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參與財政投資重大項目的前期研究、項目評估;負責管理自然資源和生態環保專項資金;負責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的支出管理;負責管理對口聯繫的預算部門單位各項事業費。
農業農村科
承擔農業、水利、供銷、扶貧、氣象、水文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管理和監督市本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水利建設資金、鐵山水源保護與民生保障資金、河道砂石資源有償使用收入、水資源費和水土保持補償費等有關財政支農資金;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上級財政支持的有關農業項目申報、審核匯總和項目資金使用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和市本級涉農支出的匯總和分析。
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社、民政、衛生、醫保、退役軍人、殘疾人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負責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負責有關勞動就業和
社會保障政策的協調工作;負責研究提出社會保障資金收支對財政影響的相應措施,編制市本級社會保障收支預決算草案,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障收支預決算;負責研究擬訂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障事業的財務制度、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負責各項
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管理財政安排的人社、衛生健康、民政、醫療保障、退役軍人、殘疾人事業管理等事業費及優撫安置經費、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人員離退休經費、民政專項經費、醫療救助經費、衛生專項補助經費,以及殘疾人及就業保障金、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就業專項資金、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等社會保障資金;負責研究擬訂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管理有關制度、措施;負責審核、撥付行政事業單位撫恤和遺屬生活補助費;協調
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征管工作。
企業科
承擔經濟和信息、應急、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監督市屬企業執行《
企業財務通則》,負責除外商投資企業和金融企業以外的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財務監管工作;參與市直國有企業的改制,改革等工作;編制匯總市屬企業財務快報和年度財務決算,收集、分析和反饋企業財務信息;負責市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負責中央在岳企業分離辦社會工作。
對外經濟貿易科
承擔商務、口岸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審核預算單位有關追加預算的意見;審核、批覆聯繫單位部門預算;督促預算單位及時批覆所屬單位預算;會同預算單位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和預算定額的建議;協助預算單位建立財政支持項目庫;監督和分析預算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審核和批覆預算單位年度決算;負責指導外貿、外經、外資企業及境外投資合作企業的財務管理,參與外商投資重大項目的審查論證;負責擬訂對外貿易、內貿流通、招商引資、承接產業轉移、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口岸、服務業等領域財政支持政策,管理相關專項資金;負責
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管理工作;統籌辦理有關財經國際和涉及港澳台的交往與合作事務。
金融與債務科
負責研究提出落實國家有關
金融貨幣政策的財政對策建議;組織監督執行地方金融類機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地方金融類機構、企業財務決算報表統計報告工作;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機構、企業國有資產;貫徹落實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性財政金融政策,組織實施中小企業改善融資環境等財政政策;負責銀行、保險、擔保等金融行業的相關政策性補貼或獎勵工作;參與擬訂地方金融
企業風險基金管理辦法,管理地方金融風險基金;負責管理創業貸款擔保財政貼息工作;負責市區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負責管理融資性擔保機構相關資金;負責涉農等
政策性保險相關工作;負責管理
地方政府性債務;組織實施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政府債務餘額限額計畫和地方政府債務規模限額計畫;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融資管理工作;負責統計監測政府性債務及風險評估,擬訂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方案;參與政府債券計畫申報、分配及管理工作;指導並監督縣市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會計科
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制定全市性的會計管理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的檢查驗收;負責組織《會計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執法檢查,並負責組織向市人大常委會匯報《會計法》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對分行業的
會計核算制度以及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制度的補充完善、宣傳解釋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並具體實施全市會計
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制定和實施全市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規劃,受理會計人員受打擊報復的重點案件;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電算化工作,管理全市會計信息工作,負責岳陽會計之窗網工作;負責會計諮詢及代理記賬機構的監督;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績效管理科
負責研究擬訂財政預算績效管理政策和制度,建立健全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指導部門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目標編審、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自評報告及公開,並組織考核市級預算單位、縣市區財政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引導第三方及專家參與預算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市級重大政策項目的重點績效評價及評價結果運用,為制定財政政策和分配財政資金提供依據。
縣鄉財政科
負責對縣市區財政預算績效考核;負責對縣市區年度財政預算進行合規性審查;負責對縣市區財政預算(三保)執行情況進行監控;負責指導鄉鎮財政工作,參與鄉鎮財政管理體制的制定和調整,指導鄉鎮財政所建設,管理鄉鎮財政幹部培訓;負責組織鄉鎮財政管理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財政對農民補貼發放信息化工作;負責管理鄉鎮財政管理信息化建設經費;指導鄉鎮財政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深化鄉財縣管鄉用的改革,穩步推進村賬鄉代理工作,組織實施鄉鎮財務精細化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農業稅尾欠清收工作;負責對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負責村級債權債務管理和清理工作,並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和督查。
政府採購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政府採購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編制市本級
政府採購預算,制定政府採購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全市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負責審批公開招標以外的
政府採購方式;依法處理政府採購舉報和投訴事項;依法組織開展
政府採購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進行監督考核;依法建立並管理政府採購評標專家庫;負責
政府採購信息發布和
政府採購契約備案;監督政府採購制度和契約執行情況;負責收集、統計、分析全市政府採購信息,編報政府採購信息統計報表;依法管理政府採購電子賣場。
財政工資統發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發放有關財政政策措施,並組織督促實施;負責協調與工資代發銀行的有關業務,確保工資發放正常運轉;負責市本級預算單位工資發放中的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及政府指令性款項的代扣代繳工作;負責指導下級財政統發工資工作。
財政監督檢查科
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的執行,依法依規處理存在的問題,依法做好違規款項的收繳入庫工作;負責組織全市
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對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審計機構的執業質量和
註冊會計師協會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受理對違反財稅法規、政策、制度的舉報案件;配合有關部門單位開展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檢查局機關各科室單位履行財政管理職責情況、執法情況及預算編制、執行、調整等情況,組織開展機關內審,協調審核財政規範性檔案中有關監督、檢查的條款;協調財政監督檢查與其他經濟監督的工作關係,研究提出強化財政監督檢查的建議或措施;負責對全市財政系統財政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資產管理科
負責制定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負責建立和完善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組織編審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預算;負責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
經營性國有資產實行監督管理,指導加強事業單位改革工作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執法執勤公務用車的編制、配置、處置管理工作;負責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管理信息系統,匯總編制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統計報表;負責編制全市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和全市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
人事科
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計畫生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關紀委按章程設定,機關工會、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按相關規定設定。
領導班子
局長 廖星輝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三級調研員洪建軍
協助鄒三友同志負責全面工作。分管綜合規劃科、經濟建設科、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金融與債務科、市城市建設資金管理中心、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工作。協管預算科工作。聯繫
城陵磯新港區、雲溪區。
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 彭 堅
分管教科文科、農業農村科、政府採購管理科、財政監督科工作。聯繫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湘陰縣。
黨組成員、副局長 羊衛東
分管稅政法規科、會計科、縣鄉財政科工作。聯繫臨湘市、南湖新區。
副局長 彭堅
總會計師
彭彬
分管辦公室(財政科學研究室)、人事科、行政政法科、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信息中心工作。負責牽頭聯繫市委改革辦。負責局扶貧點和社區聯點工作。聯繫岳陽縣、君山區。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三級調研員 謝 卿
分管機關黨委(紀委、工會)、對外經濟貿易科、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註冊會計師協會工作。聯繫平江縣、岳陽樓區。
市紀委監委駐市財政局紀檢組長、市財政局黨組成員 何 雄
負責市紀委監委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副局長 陸敏剛
分管企業科、績效管理科、市財政事務中心工作。負責局“雙聯”工作。負責牽頭聯繫市經濟體制改革辦。聯繫華容縣。
副局長 袁本德
副局長 戴日升
直屬機構
岳陽市財政事務中心
負責為財政收支管理、政府非稅收入征繳管理及財政票據管理等相關事項提供服務保障;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非稅收入收繳工作,為相關單位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等財政財務規章制度提供政策諮詢和服務保障;負責市本級非稅收入的資金結算工作,具體承擔收入核算、資金劃繳、結算分成、收入退付等事務性工作;承擔財政票據管理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為市直單位相關財政事務性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岳陽市國庫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辦理市級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業務;辦理市級非預算單位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指導、監督市級預算單位授權支付業務;負責市本級國庫集中支付會計核算及與預算單位和代理銀行對賬工作;指導、推進、考核全市
國庫集中支付工作;承辦市本級國庫集中支付動態監控工作,指導、推進縣市區國庫集中支付動態監控工作;參與市本級國庫集中支付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推進縣市區國庫集中支付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岳陽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負責擬訂財政投資評審規章制度,建立財政投資評審操作規程和質量考核體系;負責確定財政投資評審範圍,擬訂財政投資評審計畫;負責市本級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概(預)算、竣工決(結)算的評審工作,對財政投資項目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具體項目支出標準建設工作,提出完善市本級項目支出標準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擬訂
項目支出預算評審規章制度,承擔部門預算項目審核工作,對市本級部門預算項目的真實性、合理性、準確性進行評估,提出具體審核意見;負責對財政性投資項目的資產評估、方案設計、政府採購和工程招標上限值、工程變更等環節的跟蹤評審;負責指導縣(市)、區財政投資評審工作。
市財政局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財政系統廣域網建設中的軟體平台選型、網路系統論證等技術協調指導工作; 負責市本級財政業務區域網路、局機關區域網路、各業務子網、局入口網站及網際網路站、全局寬頻網的規劃、建設和維護工作;負責市本級網路運行及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建設;負責市本級套用軟體開發和數據處理工作,按照統一的技術規範和標準編碼,設計和建設財政業務資料庫,實現信息共享;負責全局計算機網路設備的選型與採購,對單位配置、報廢信息設備提出技術審核意見;負責全局計算機等信息網路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組織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局機關機幹部信息技術及網路安全培訓工作。
岳陽市城市建設資金管理中心
負責監管市本級政府公益性投資建設項目資金使用,力爭實現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負責市本級政府公益性投資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統計、匯總、分析,配合開展公益性建設項目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市政府授權管理的其他工作。
岳陽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中心
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相關的政策研究、諮詢培訓、融資支持、信息統計,以及市本級PPP項目的項目徵集、項目評估、項目監管等工作;積極推廣運用PPP運作模式,做好PPP模式的宣傳工作,負責PPP項目的徵集、儲備,PPP項目的推介及項目信息動態管理;制定和規範PPP項目實施辦法、操作流程,負責PPP項目識別、項目準備、項目採購、項目執行、項目移交等全過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負責PPP項目實施方案的審核把關,做好項目特有所值論證和財政承受能力評價,為財政預算和政府決策提供重要依據;對全市PPP項目進行業務指導、諮詢服務和技能培訓,全面提高PPP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
歸口管理
岳陽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為全市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業務,主要包括:貸款擔保、
票據承兌擔保、
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以自有資金對外投資,投標擔保、
工程履約擔保、訴訟保全擔保等非融資擔保業務以及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諮詢等服務業務等;負責加快拓展普惠金融,降低擔保費率、降低擔保門檻;負責支持中小微企業
流動資金貸款的到期轉貸業務;負責管理市本級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負責進一步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實現政府性融資擔保縣市區全覆蓋,提升擔保行業整體抗風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