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

岳陽市財政局於2022年6月17日印發岳陽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陽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17日
  • 實施時間:2022年6月17日
  • 發布單位:岳陽市財政局
全文,檔案解讀,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規範和加強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指市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市級國有資本收益,並對市級國有資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第三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市級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保持完整獨立,並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
第四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巨觀經濟政策的有關要求編制,並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以收定支,不列赤字。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的編制、審查和批覆、預算執行、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等管理活動。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包括納入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的市級預算部門(單位)及其監管(所屬)的市屬企業,包含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有參股企業。
第七條 市財政局負責制(修)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提出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標準、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重點和方向;布置預、決算編制工作;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批覆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布置收取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和監督預算執行;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及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八條 市級預算部門(單位)負責提出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方向和重點建議,組織所監管(所屬)市屬企業申報國有資本收益、編報支出計畫建議並進行審核;編報本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建議草案;向所監管(所屬)市屬企業批覆預、決算;組織和監督所監管(所屬)市屬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和執行預算;配合財政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及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九條 市屬國有企業負責按規定申報及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按規定申報支出計畫建議;根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批覆做好預算執行工作;配合做好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二章 預算收支範圍
第十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是市級預算單位及市屬企業上交,並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國有資本收益,主要包括:
(一)國有獨資企業按規定比例上交國家的利潤。
國有獨資企業利潤上交比例根據中央和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確定上繳比例為30%,若需調整,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級預算單位提出調整方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國有獨資企業擁有且實際參與管理並控制的全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子企業的,應當由集團公司根據國有獨資企業經依法審計的年度合併財務會計報告反映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基礎進行申報,並且與年度決算審計報表及報告口徑一致。
企業計算當年應交利潤時,可據實剔除當年淨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及任意公積金;企業虧損較大確需抵扣的,經市財政局和市國資委核實後報市政府批准,按預算程式辦理抵扣手續。
(二)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獲得的全額股利、股息收入。
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應當依法分配年度淨利潤。當年不予分配的,應當說明不分配的理由和依據,並出具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國有產權(含國有股份)轉讓收入。
(四)國有獨資企業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
(五)其他國有資本收益。
第十一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應當服務於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戰略目標,除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和補充社會保險基金外,主要用於以下方面:
(一)解決市屬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
(二)根據我市巨觀經濟政策和產業發展規劃安排的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包括支持重點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解決國有企業發展中的體制性、機制性問題;
(三)國有企業政策性補貼;
(四)其他支出。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方向和重點,應當根據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經濟發展規劃以及不同時期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任務適時進行調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應與其它預算相銜接,避免與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保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交叉重複。
第三章 預算編制和批覆
第十二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按年度編制,編制依據是: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巨觀調控政策,國有資本布局規劃;
(三)市政府對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相關要求,新形勢下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持的重點和方向;
(四)市財政局關於年度預算的安排;
(五)有關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結果;
(六)結餘資金情況。
第十三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市級一般公共預算同步進行,市級預算單位應及時組織其監管(所屬)市屬國有企業申報國有資本收益,審核匯總後報市財政局。其中:國有股股利、股息申報基準日為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沒有設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為董事會)表決日;國有產權轉讓收入申報基準日為產權轉讓契約簽訂日;企業清算收入申報基準日為剩餘財產分配方案確定日。
當年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預算包括:市屬企業的本年預計淨利潤,以及上年應補交淨利潤、股利、股息、產權轉讓收入、清算收入等。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所屬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未制定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根據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當年可供國有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和規定的上交比例計算核定。如企業利潤分配方案確定的實際分配國有股股利、股息低於計算核定金額的,則按實際分配的國有股股利、股息核定。
第十五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按照下列程式進行編制:
(一)市財政局按照市政府編制預算的統一要求,根據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政策,於每年規定時間布置編報下年度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二)市屬企業根據有關編報要求,編制本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計畫建議,按要求報市級預算部門(單位)審核匯總;市級預算部門(單位)按要求編制所屬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建議草案,並報市財政局審核匯總;
(三)市財政局根據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策目標,並結合當年預算收入規模、市級預算部門(單位)有關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建議草案、相關支出項目評審結果以及以往年度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結果等情況,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原則進行統籌平衡後,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
第十六條 市財政局應當按要求在每年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召開前,將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的初步方案報市政府審定,由市政府提交市人民代表大會進行審查。
第十七條 報送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准的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應當細化,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按其功能分類應當編列到項。
第十八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經市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後,市財政局應當在20日內向社會公開,並向市級預算部門(單位)及相關市屬企業批覆預算。市級預算部門(單位)收到本單位預算批覆後,應當在20日內按要求公開。
第四章 預算執行
第十九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由市級預算部門(單位)負責組織收繳,市屬企業按規定應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應當於每年11月30日前足額上交市級財政。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減免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第二十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應當按照批覆的預算執行,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市屬企業由於國家政策進行重大調整,或者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巨大損失,要求減免上交國有資本收益的,應及時報市政府批准後按預算程式辦理。
第二十一條 市屬企業應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屬於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應及時落實國有權益,並根據支出明確的投向和目標,及時推進項目實施。
第二十二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的收付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餘資金應當按規定統一編入下一年度預算。
第五章 決 算
第二十四條 市財政局按照決算編制的統一要求,布置市級國有資本經營決算工作,制發市級國有資本經營決算報表格式和編制說明。
第二十五條 市屬企業根據有關編報要求,編制本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決算,報市級預算部門(單位)審核匯總。
第二十六條 市級預算部門(單位)根據其監管(所屬)市屬企業編制的國有資本經營決算,編制本部門(單位)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報市財政局。
第二十七條 市財政局根據當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和各市級預算部門(單位)上報的決算草案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
第二十八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經市級審計部門審計後,報市政府審定,由市政府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准。
第二十九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市財政局應當在20日內向社會公開,並向市級預算部門(單位)批覆決算。市級預算部門(單位)收到本部門(單位)決算批覆後,應當在20日內按要求公開,並向監管(所屬)市屬國有企業批覆決算。
第六章 監督檢查與績效管理
第三十條 市財政局和市級預算主管部門(單位)應當對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市級預算主管部門(單位)應將問題及時反饋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應將重大問題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
第三十一條 市級財政、審計等部門依法對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進行審計、監督和檢查。
第三十二條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應當實施績效管理,科學設立績效目標,積極開展績效評價,切實加強評價結果套用,不斷提升預算資金使用績效。
第三十三條 對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中的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以往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檔案解讀

一、制定《岳陽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的重要性、必要性。
1、政策有要求 為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21]14號)等相關規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四本預算”之一,須進一步完善預算管理制度,提升預算管理規範化科學化標準化水平。
2、工作有需求 2014年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岳陽市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行辦法》(岳政辦發[2014]6號)後,市本級再未出台過有關規範性檔案。近年來,各級審計檢查提出須加強規範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建設。
二、制定《岳陽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的過程
根據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巨觀經濟政策的有關要求編制,並按照收支平衡,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原則。市財政局結合我市實際,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起草了《岳陽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並於4月14日起在岳陽市財政局官網上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三、制定《岳陽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的依據
為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規範和加強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四、《岳陽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意見徵集情況及意見爭議協調情況
自《岳陽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在網上公布一個月以來,共收集到來自市國資委匯總的意見五條。後經與市國資委多次磋商,形成了《岳陽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