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是山西省公安廳1989年7月26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 發布單位:80402
- 發布日期:1989-07-26
- 生效日期:1989-07-26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山西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是山西省公安廳1989年7月26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山西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是山西省公安廳1989年7月26日印發的一份檔案。【發布單位】80402【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9-07-26【生效日期】1989-07-26【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辦理。第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並報公安部備案。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1年8月15日公布的《城市旅棧業暫行管理規則》同時廢止。
《旅館業治安管理業務指南》是2007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廉旭。內容提要 特種行業是指工商服務業中其經營的業務易於被利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對其實施治安管理的特定行業的總稱。目前,我國公安機關將旅館業、舊貨業、典當業、印章業、印刷業等列入特種行業管理。多年...
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代碼第二部分旅客編碼 《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代碼第二部分旅客編碼》是1999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5993-2000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凡在我省境內經營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包括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開辦的招待所)、旅店、旅社、客棧、浴室、度假村等(以下統稱旅館),均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及本實施...
第一條 為了保障旅館業的合法經營和旅館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根據國務院《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凡在我省境內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賓館、旅館、旅社、飯店、招待所(包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軍隊對外營業的招待所)、客貨棧(轉運站)、車馬店、浴池、茶社等(以下...
湖南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旅館業治安管理,規範旅館業經營行為,促進旅館業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旅館、住宿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旅館,是指按日或者小時計價收費向社會...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旅館業的治安管理,保障旅館業的正常經營和旅客的生命財物安全,維護社會治安,根據國務院批准,公安部發布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凡在我省境內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賓館、飯店、旅館、旅社、旅店、招待所、辦事處、住宿站、客棧、車馬店、浴池和只在夜間設定...
《河北省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細則修正案》是河北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河北省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細則修正案 (2011年10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9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1年10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0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第一條中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修改為“《中華人民...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旅館業治安管理,維護旅館、旅客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向社會公眾提供住宿服務的賓館、飯店、旅店、酒店、大廈、山莊、會所、客棧、招待所、家庭式旅館,以及向...
第二十三條 對違反《規定》和本細則者,按國務院批准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規定處理。第二十四條 罰沒款統一按規定處理。第二十五條 對行政處罰不服的當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行政複議條例》規定的程式辦理。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廣東...
《四川省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辦法》在1994.07.18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頒布。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旅館業的合法經營和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根據國務院批准發布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開辦旅館,應遵守《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
黑龍江省實施《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細則在1988.05.16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保障旅館業的正常經營和旅客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根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凡國營、集體、個體、私營、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含兼營)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賓館、飯店、旅店(...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旅館業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批准由公安部以(87)公發36號文發布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賓館、飯店、酒店、旅社、招待所、車馬店、浴池、貨棧等(以下統稱旅館),都應遵守本細則。第三條 市公安局是全...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四川省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已經1997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8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省人民政府對1996年年底以前制定的規章進行了清理,決定對《四川省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辦法》(1994年...
《四川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2013年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辦法。為規範旅館經營行為,促進旅館業健康發展,保障旅館經營者、從業人員和旅客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辦法施行 (2013年8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9月7...
本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實施〈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細則》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北京市實施《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細則(修正)(1990年9月11日北京市市人民政府批准 1990年10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
《成都市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辦法》在1994.08.19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旅館業合法經營和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經營旅館業,須...
本規定自2007年2月1日起實施。1990年9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0年10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的《北京市實施〈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細則》同時廢止。其他信息 發布部門:北京市政府 發布日期:2006年12月14日 實施日期:2007年02月01日 類別:(地方法規)
《鞍山市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細則》在1999.02.12由鞍山市人民政府頒布。《鞍山市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細則》業經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七日市政府第十二屆三十五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發布施行。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批准公安部發布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和遼寧省政府批轉省公安廳《關於實施〈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的若干規定...
雲南省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細則 (雲政發〔1992〕19號1992年1月31日)第一條,根據國務院《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館、飯店、賓館、酒店、公寓、食宿站、客貨棧、車馬店、浴室以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部隊對外營業的招待...
《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細則》(省政府1986年5月21日以粵府函〔1986〕92號文批准)作如下修改:1.第二十三條修改為:“對違反《規定》和本細則者,按國務院批准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規定處理。”2.刪去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3.原第二十六條修改為:“第二十四條 罰沒款統一按規定處理。”...
《海南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在1991.10.25由海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保障旅館業的正常經營和旅客人身財產的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旅館,是指為旅客提供住宿的經營單位。第三條 經營旅館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保障...
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 為了維護旅館業的治安秩序,保障旅館、旅客的安全和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簡介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在1997.12.26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26 實施時間 1998.01.01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館業治安管理實施細則》在1996.12.23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旅館業的治安管理,防範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旅館和旅客的安全,根據國務院《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凡在自治區境內經營...
第二條本市範圍內利用專門住宿設施,主要以日為計費單位,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場所,應當遵守《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和本細則。第三條市和區、縣公安機關負責本市旅館業治安管理,其主要職責是:(一)負責旅館開業的治安管理方面的審核;(二)指導並監督旅館建立、健全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和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三)...
細則全文 第一條 為保障旅館業的正常經營和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用於常年或季節性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館、賓館、飯店、酒店、旅社、招待所、療養院、度假村、浴池等...
廈門市旅館業治安管理細則 (1989年11月8日廈府〔1989〕綜334號)第一條為保障旅館業的正常經營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根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凡在本市經營接待中外旅客的賓館、旅社、飯店、渡假旅遊村、招待所、休養所、客棧(以下...
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 (1985.6.7)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1987.11.10)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89.12.26)地方法規 我國地方旅遊法制工作 地方政府法規 關於加強旅遊區市場管理的暫行規定 (1986.3.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北京市旅 游事業管理體制的通知(摘錄)(1986.12.17)北京市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