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8月14日山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各級人民法院審理經濟糾紛案件徵收訴訟費用試行辦法
- 頒布單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1.08.14
- 實施時間:1981.10.01
1981年8月14日山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保護社會主義全民和集體企事業單位的正當權益,促進四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示,參照兄弟省市的徵收費用辦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山西省各級人民法院審理經濟糾紛案件徵收訴訟費用試行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第三條、第八十條、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百九十條、第二百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一章 訴訟費用的收費範圍 第一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經濟、海事和行政訴訟,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
1982年6月1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原則通過。第一條 我區各級人民法院審理法人之間經濟糾紛訴訟案件,按本辦法徵收訴訟費。涉外經濟糾紛案件,亦適用本辦法。第二條 訴訟費包括案件受理費和訴訟活動...
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經濟糾紛案件,為保障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作出了貢獻。為了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加強各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巨觀指導和調查研究等工作,不斷提高經濟審判的水平;同時鑒於不少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經濟糾紛案件...
第一條 為了加強經濟司法工作,促使訴訟當事人增強法制觀念,有利於處理經濟糾紛案件,特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受理的經濟糾紛案件,均按本辦法收取訴訟費用。第三條 凡屬社會主義公有制企業之間和這些企業與國家機關...
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協定中確定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應當承擔的義務,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必須執行;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八、關於審理經濟糾紛案件如何著重調解的問題 人民法院審理經濟糾紛案件...
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均可依照民事訴訟法(試行)的有關規定,通知有義務協助執行的單位依法協助執行。二、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發現利用經濟契約買空賣空、轉包漁利、非法轉讓、行賄受賄,以及其他危害國家利益和社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受理經濟糾紛案件中幾個問題的復函》在1990.11.14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受理經濟糾紛案件中幾個問題的復函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0.11.14 實施時間 1990....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試行)第七十一條、第八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五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過程中委託外地法院代為送達、調查或執行的,受委託的...
(三)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發現經濟犯罪時,一般應將經濟犯罪與經濟糾紛全案移送,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和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如果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必須分案審理的,或者是經濟糾紛案經審結後又發現有經濟犯罪的,可...
第一審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發現經濟犯罪,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時,對當事人所預交的案件受理費,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案件全部移送的,預收的案件受理費應全部退還;案件部分移送,即只移送經濟犯罪部分,經濟糾紛仍需繼續...
被害人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查處經濟犯罪嫌疑期間中斷。如果公安機關決定撤銷涉嫌經濟犯罪案件或者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的,訴訟時效從撤銷案件或決定不起訴之次日起重新計算。第十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
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如發現有經濟犯罪,應按照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執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案件管轄範圍的通知》,將經濟犯罪的有關材料分別移送給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偵查、...
三、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軍隊機關或所屬單位以不準用於從事經營性業務往來結算的帳戶從事經營性業務往來結算和經營性借貸或者擔保等違反國家政策、法律的,人民法院有權依法對其帳戶動用的資金...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浙高法〔2009〕297號 2009年9月8日)具體內容 為公正、規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統一裁判尺度,平等保護債權人、債務人的合法權益,依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根據有關...
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發現涉嫌經濟犯罪的,要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辦理,及時將犯罪嫌疑線索、材料移送有關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查處。通過行政審判依法支持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