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
山西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領導組,負責全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工作。由分管廳領導任組長,由廳辦公室、政治部、研究室、宣教處、計財處、監察室等相關處室的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以上各處室工作人員組成。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廳辦公室(信息中心),主任由辦公室主任兼任。省監獄局、勞教局和各市司法局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負責本系統、本轄區內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事宜。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各監獄、勞教單位要明確一位負責同志具體分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逐級上報。
(二)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根據省政府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示範文本,省司法廳將須公開的政府信息分為八大類:機構職能、法規規章、領導動態、工作動態、決策信息、行政職權、統計信息和其它需要公開的信息,每個大類又分為若干小類,總計29個小類。同時全系統各單位均要依據《條例》和省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樣式編制信息公開目錄,科學界定公開和不能公開的政府信息,凡屬應當公開的必須納入公開目錄。
(三)完善各項制度。逐步把全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規範化軌道,一是進一步完善政府新聞發布和新聞發布人制度,增強政府發布信息的主動性、權威性;二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明確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增強工作的實效性;三是建立政府信息申請公開的受理機制,規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規程,明確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四是建立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進一步明確有關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式和責任追究辦法,確保不發生泄密問題;五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考核機制,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政府的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實現常態化、規範化、制度化管理,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提高權重、加大分量,嚴格考核、兌現獎懲,促進政府信息公開更加規範、有序和持續的進行。
(四)加強法律宣傳。2009年我們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作為普法教育的工作重點之一,積極面向社會加強相關法律知識的宣傳。組織各級司法行政機關以“法律進機關”、“法律進鄉村”、“法律進社區”、“法律進學校”、“法律進企業”、“法律進單位”六進活動為載體,面向公眾廣泛宣傳法律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特別是積極面向行政機關加強相關法規宣傳,促進行政機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按照《條例》要求,嚴格公開程式和方式,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強化監督, 推進政務公開,建設“法治政府”。
二、公文類政府信息基本情況
2009年度,我廳主動公開的公文類信息有30多條。涉及法制宣傳、律師、公證、基層、司法鑑定、仲裁、司法考試、法律援助、黨風廉政、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內容。此外,由於監獄、勞教工作的特殊性,相關檔案基本為系統內部性公文,因此未在網上公布。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依託司法廳入口網站和省政府入口網站的信息公開專欄,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作為信息公開主渠道的作用。
(一)立足網站平台,積極開展信息公開和便民服務
我們立足山西司法行政網站這個平台,及時發布政務信息,進一步發揮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保障、法制宣傳、法律服務職能,努力將網站打造成我廳的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截至目前,網站已累計更新各類信息1349條,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內容280多條,網友累計點擊80餘萬次。
1、新聞欄目。“省廳動態”、“基層動態”等新聞欄目已逐漸成為我廳網上信息公開、信息宣傳的主要陣地,日漸受到全系統和廣大網民的關注,成為他們了解我們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渠道,截至目前,“省廳動態”、“基層動態”已累計更新336條和249條,累計點擊24萬餘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