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農業發展基金徵集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是山東省人民政府自1989年1月1日起實施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農業發展基金徵集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農業發展基金徵集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是山東省人民政府自1989年1月1日起實施的辦法。
《山東省農業發展基金徵集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是山東省人民政府自1989年1月1日起實施的辦法。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農業發展基金,增加農業資金投入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農業發展,奪取農業豐收的決定》的精神,...
《山東省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是為規範和加強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以下簡稱“現代農業資金”)管理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以下簡稱“現代農業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
青島市農業發展基金徵集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1998年1月1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一條為搞好農業發展基金的徵集使用和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農業發展基金,增加農業資金投入的通知》和山東省政府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本市情況制定本辦法。第...
《山東省省級農業政策補貼和糧食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山東省地方法規。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山東省省級農業政策補貼和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 山東省林業廳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17年10月16日 檔案全文 山東省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推進資金統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全省農業生產發展...
《山東省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是山東省2017年4月13日起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省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規範化,保障資金安全高效和項目順利實施,根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財政...
(六)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從其它渠道(例如從糧食經營環節中提取的農業技術改進費等)籌集的用於發展農業的各項資金。三、農業發展基金統一籌集,按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分級支配。省級財政部門要在現行財政體制規定的範圍內,對鄉鎮企業稅收增加...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制定《山東省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制定過程 根據魯辦發〔2018〕29號檔案精神以及預算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我們研究起草了《暫行...
1.依據。《預算法》、《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7〕41號)、《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7〕42號)、《山東省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魯財農〔2017〕5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2.定義。本辦法所...
建立糧食風險基金制度,是保持糧食生產穩定發展,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加強巨觀調控的重要措施。現將《山東省地方糧食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九日 山東省地方糧食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辦法發布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山東省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發展財政補助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財農發〔2017〕6號 各市財政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現將《山東省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發展財政補助項目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山東...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1月19日 暫行辦法 山東省省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創新財政資金分配方式,更好地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放大作用和市場在資源配置...
、《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7〕50號)、《關於堅決制止地方政府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17〕87號)等有關規定,設立山東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發展基金,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山東省新興產業發展引導基金(以下簡稱“引導基金”),是由省政府出資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按市場化方式募集運作的政策性基金。第三條 引導基金通過參股方式,與社會資本、國有企業以及地方政府等共同發起設立或以...
2014年11月1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4〕17號印發《關於運用政府引導基金促進股權投資加快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多渠道加大政府引導基金投入,完善管理運行機制;規範引導基金投資運作,促進股權投資...
《山東省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山東省2017年4月8日起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國發〔2015〕74號),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務和保障體系,加強普惠金融發展專項...
山東省省級金融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山東省省級金融發展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級預算管理改革的意見...
辦法發布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山東省農業信貸擔保政策性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魯財農〔2018〕7號 各市財政局,山東省農業發展信貸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為加強和規範農業信貸擔保政策性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 農業...
《山東省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由山東省財政廳於2017年4月19日發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資金管理,促進農業保險持續健康發展,更好服務“三農”,根據財政部《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扶貧擔保基金,是指通過增信保證等方式為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和各類產業扶貧經營主體發展生產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政策性基金。第三條 基金來源。扶貧擔保基金總規模為10億元,由省財政廳作為註冊資本金撥款注入山東省農業...
第十七條 省級預算經省人代會審議批准後,省大數據局應根據“數字山東”發展資金年度預算規模和任務清單,研究確定資金分配方案,並在規定時間內以正式檔案報送省財政廳。省財政廳依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資金分配意見進行合規性審核,重點...
生豬良種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農〔2007〕186號)、《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財政支農政策培訓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辦〔2012〕31號)、《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山東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農〔2012〕27號)同時廢止。《山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山東省定扶貧工作重點村產業發展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扶貧組辦字〔2016〕20號)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