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縣域經濟科學發展試點方案

山東省縣域經濟科學發展試點方案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動縣域科學發展整體提升綜合實力的意見》(魯發〔2012〕9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省政府確定在21個縣(市、區)(以下簡稱“試點縣”)開展縣域經濟科學發展試點,鼓勵支持試點縣率先突破,以引領帶動全省縣域經濟科學發展、創新發展和轉型發展。為做好縣域經濟科學發展試點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縣域經濟科學發展試點方案
  • 實施地點:山東省21個縣(市、區)
  • 來源檔案:魯發〔2012〕9號
  • 試點期限:2014-2016年
總體要求,堅持改革創新,堅持轉型升級,堅持注重實效,堅持主動作為,目標任務,總體目標,試點期限,6項任務,試點單位,城鄉統籌試點,轉型升級試點,生態文明試點,園區經濟試點,鎮域經濟試點,民營經濟試點,政策保障,強化改革創新,增強要素支撐,加大資金投入,加強指導督查,最佳化試點環境,

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推動縣域科學發展的戰略部署,解放思想,改革創新,鼓勵試點縣圍繞以市為單位整體提升縣域經濟發展水平的要求,以富民強縣為目標,以加快“四化同步”為方向,以創新驅動、提質增效、統籌發展為著力點,更加注重提高縣域經濟內生動力和培育競爭優勢,更加注重科技創新引領和產業結構調整,更加注重最佳化空間布局和促進城鄉統籌,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幸福和改善生態環境,努力實現率先突破,為全省縣域經濟科學發展提供示範借鑑。

堅持改革創新

創新發展理念和模式,全面推進各領域改革,充分釋放改革紅利,強化創新支撐,注重政策措施創新、體制機制創新、發展模式創新和工作方式創新,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動力和活力。

堅持轉型升級

加快“鳳凰涅槃、騰籠換鳥”步伐,強化質量效益導向,統籌謀劃,高點定位,協同推進,促進優勢資源高效轉化,加快產業集群、企業集聚、資源集約、人口集中,實現經濟社會發展提速提質、增量增效,增強縣域經濟實力和綜合競爭力。

堅持注重實效

按照積極探索、勇於開拓、真抓實幹、務求實效的要求,確保試點工作目標明確,措施有力,成效明顯,放大示範帶動效應。

堅持主動作為

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統籌推動,先行先試,完善政策,加大投入,為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環境。

目標任務

總體目標

綜合實力顯著增強,發展質量效益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明顯提高,社會事業全面發展,在加快轉方式、調結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走到全省前列。人均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高於全省縣域平均水平1個百分點以上;稅收占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的比重年均提高1.5個百分點(稅收占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的比重達90%以上的縣除外);服務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年均提高1.5個百分點;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2個百分點;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率高於全省縣域平均水平1個百分點以上。

試點期限

試點期限為2014-2016年,實現“面上推開、點上突破、融合互動”的良性發展。
2014年,試點工作全面啟動,政策措施到位,組織機構健全,社會認可度高。
2015年,試點工作初見成效,產業升級加快推進,城鎮化水平穩步提高,開放合作水平明顯提升,人民生活質量進一步改善。
2016年,試點任務全面完成,相關領域發展成效顯著,引領帶動作用強,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6項任務

開展縣域經濟科學發展試點工作,旨在立足縣域實際,強化優勢,補齊短板,統籌兼顧,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本次試點確定以下6項任務:
(一)城鄉統籌。堅持新型城鎮化道路,緊緊圍繞“人的城鎮化”,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有序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鼓勵各種方式的人口聚集和新型社區建設,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城鄉居民在就業、養老、社保、教育、公共醫療、保障性住房等方面逐步享受平等待遇,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現應保盡保;民生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提高3個百分點,民生支出增長率不低於財政支出增長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完成省年度計畫安排目標,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明顯縮小,人均財政收入年均增幅15%以上;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總量逐年增加。
(二)轉型升級。把科技創新、服務業發展、循環經濟作為重要突破口,促進縣域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強化科技創新,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科技創新體系,大力推進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產品創新,率先實現轉型發展、創新發展。規模以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的比重年均提高1個百分點,萬元生產總值能耗年均降低5%,研發投入占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2%以上,發明專利授權量年均增長15%以上。循環經濟水平顯著提升,以提高資源產出率為核心,在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推行循環生產方式和綠色生活方式,培育一批循環經濟示範企業,取得一批循環經濟技術研發重要成果,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產值大幅提升。
(三)生態文明。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堅持開發與保護並重,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發展壯大特色生態經濟。重要區域生態功能得到嚴格保護,年均新增造林合格面積穩定增長,森林覆蓋率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以上。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100%,累計主要污染物削減率達到80%,主要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5%。生態旅遊產業迅速發展,生態旅遊收入占旅遊總收入比重明顯提高,空氣品質指標達到優良天數占比持續提高且明顯高於全省平均水平,保持天藍、水清、地綠的優美生態環境。
(四)園區經濟。加強規劃布局和政策引導,發揮園區集聚效應,推動優勢資源和企業向園區集中,高端產業和產品向園區集聚;圍繞主導產業和骨幹企業,發展相關配套產業,延長產業鏈條,促進園區提檔升級,促進縣域經濟特色化、特色經濟產業化、產業經濟集群化,加快做大園區經濟。各類園區內基礎設施健全,有合理的土地、環保、生態等規劃,工業廢棄物收集處理系統完備;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占入園企業總數的30%以上,主導產業(不超過兩種行業)增加值占園區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50%以上;園區稅收收入年均增長20%以上;單位土地面積(每畝)投入和產出強度分別不低於300萬元、500萬元;園區內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每年提高1.5個百分點以上,試點結束時達到50%左右;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每年降低5%左右。
(五)鎮域經濟。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明確鎮域經濟發展方向,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商則商,宜旅遊則旅遊。依法推進擴權強鎮改革,增強鎮域經濟動力和活力,加快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一體化等步伐,全面做強鎮域經濟。各鄉鎮地方財政收入力爭達到5000萬元以上,過億元的鎮占全縣鎮的80%以上。鎮域限額以上企業數量與銷售收入大幅提高;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率明顯高於全市平均水平。
(六)民營經濟。完善對國家和省扶持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措施的配套體系,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簡化審批手續,提高服務效能,最佳化發展環境,促進公平競爭,培育完善民營經濟社會化服務體系,充分激活民營經濟。私營企業登記註冊數和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數年均增長20%以上,民營經濟稅收占全部稅收比重年均提高3個百分點,增加值及上繳稅收逐年提高。民營經濟融資環境明顯改善,民營企業轉方式調結構有重大進展。企業家隊伍和創新創業團隊不斷加強,民營經濟從業人員不斷增長。

試點單位

根據綜合數據指標測算、各設區市推薦以及縣域發展基礎和發展潛力等情況,為儘快在全省創造一批可學可看、可信可比的縣域發展典型,研究確定21個縣作為試點單位。在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突出縣域優勢和特色,由21個試點縣分別從6項試點任務中突出一項作為核心任務,先行先試,創新發展。具體任務分配如下:

城鄉統籌試點

即墨市壽光市榮成市鄒平縣重點圍繞城鄉統籌開展試點,在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走到全省前列;

轉型升級試點

淄博市臨淄區龍口市新泰市日照市東港區茌平縣重點圍繞轉型升級開展試點,在轉方式、調結構、培植優勢主導產業、提高發展質量效益上創出新經驗、走出新路子;

生態文明試點

泗水縣蒙陰縣重點圍繞生態文明開展試點,貫徹主體功能區理念,大力發展生態經濟、綠色經濟,創造生態文明建設的先進經驗;

園區經濟試點

章丘市諸城市沂水縣齊河縣重點圍繞園區經濟開展試點,著力壯大園區經濟,促進集約集聚發展;

鎮域經濟試點

萊州市廣饒縣重點圍繞鎮域經濟開展試點,以縣城和重點鎮建設為突破口,發揮優勢,突出特色,做大做強鎮域經濟;

民營經濟試點

滕州市鄒城市、萊蕪市萊城區、菏澤市牡丹區重點圍繞民營經濟開展試點,做強載體,最佳化環境,激發活力,在培育民營經濟發展上走到全省前列。

政策保障

強化改革創新

鼓勵試點縣在法律框架下,圍繞試點任務大膽探索,加大體制機制改革力度,增強內生動力,創新完善各項政策措施。賦予試點縣部分市級經濟管理許可權,提高財政保障能力,將《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減少行政許可的意見》(魯政發〔2013〕15號)中明確的所有下放到市級的許可權,除特殊規定外,可由所在市直接下放試點縣。在城鄉統籌、轉型升級、生態文明、園區經濟、鎮域經濟、民營經濟等方面,加大對試點縣的政策傾斜力度。抓好各級扶持縣域發展的政策措施的落實,支持試點縣創新體制機制和發展方式,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增強要素支撐

在省重點建設項目、產業政策、政府投資、資金扶持等方面向試點縣適當傾斜,對列入省級重點項目以及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好項目、大項目,落地確有困難的,由省里統籌用地指標,優先安排;支持試點縣依法有序開展低效土地二次開發和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發展“飛地經濟”;優先支持試點縣申報國家級創新平台,安排試點縣發行企業債券;加快推進縣域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積極培育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組織,扶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或發行債券融資,按市場化運作方式發展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鼓勵試點縣引進規劃、建設、財經等專業技術人員,支持省、市有關部門、單位和高校專業技術人才到試點縣任職、掛職和交流互派鍛鍊。

加大資金投入

從省區域戰略推進專項資金中每年安排每個試點縣不少於2000萬元,在省對各市的切塊資金中予以安排,並按照規定的投向用於試點縣建設。相關市應積極組織試點縣重點項目申報,落實配套資金。國家和省安排的專項資金重點向試點縣傾斜,提高省級配套資金和省補助資金比例。

加強指導督查

省發展改革委不定期組織工作督導組對試點開展情況進行調研督導,完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總結試點經驗,通報試點進展。強化縣域人才培訓,建立試點工作專家諮詢機制。實施試點工作推進交流制度,每年召開一次試點工作會議,總結交流試點經驗,研究解決問題。

最佳化試點環境

各市、縣政府要高度重視縣域經濟科學發展試點推進工作,明確責任,協調配合,形成省、市、縣三級聯動機制。省直部門(單位)要制定完善相關政策,主動服務試點工作。各設區市對試點工作的指導支持和管理情況,將作為縣域科學發展年度綜合評價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試點縣要切實轉變職能,最佳化發展環境,注重培育壯大企業家隊伍,吸納引進創新創業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創造良好的能人經濟、規模經濟和集約經濟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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