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鋼鐵企業主要污染物減排監測及考核方案

2012年11月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2〕66號印發《山東省鋼鐵企業主要污染物減排監測及考核方案》。該《方案》分大力推進鋼鐵行業治污減排、健全完善鋼鐵行業減排監測體系、嚴格實行鋼鐵行業總量減排核查、強化鋼鐵行業總量減排考核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鋼鐵企業主要污染物減排監測及考核方案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12〕66號
  • 印發時間:2012年11月1日
通知,考核方案,

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鋼鐵企業主要污染物減排監測及考核方案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2〕66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鋼鐵企業主要污染物減排監測及考核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1月1日

考核方案

山東省鋼鐵企業主要污染物減排監測及考核方案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全省鋼鐵行業治污減排,嚴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推進鋼鐵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根據《“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國發〔2011〕26號)、《山東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實施方案》(魯政發〔2011〕47號)和《山東省鋼鐵產業結構調整試點方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大力推進鋼鐵行業治污減排
(一)全面開展鋼鐵行業工程減排。“十二五”期間,全省鋼鐵企業要根據各級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要求,按期組織完成燒結機煙氣脫硫建設改造。重點鋼鐵企業要開展燒結機脫硝示範工程建設,努力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嚴格控制鋼鐵行業新增污染物排放,新建鋼鐵燒結機、球團設備要配套建成煙氣脫硫脫硝設施並穩定達標運行。到2015年,全省噸鋼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9年降低47.4%以上。
各級環保部門要將鋼鐵企業燒結機脫硫脫硝設施建設列入減排重點工程,加強調度檢查並定期通報,督促鋼鐵企業加快燒結機煙氣脫硫工程建設進度,及早發揮減排效益。
(二)加快鋼鐵行業結構減排。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1〕第9號),各地要組織實施鋼鐵行業落後產能淘汰方案,制定分年度結構調整計畫,確保按照國家要求完成落後產能淘汰任務。建立健全鋼鐵行業落後產能淘汰機制,通過實施資金補貼、上大壓下、區域限批、社會公示等綜合措施,加快鋼鐵行業轉型升級。嚴格執行國家鋼鐵產業政策,嚴禁違規審批鋼鐵項目,並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嚴禁企業借技術改造、轉型升級名義上能力、上規模。
(三)深化鋼鐵行業管理減排。要組織鋼鐵企業配套完善燒結機煙氣脫硫脫硝運行管理監控平台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加強燒結機脫硫脫硝設施的運行管理,提高治理設施投運率和煙氣收集率。積極推動鋼鐵行業治污減排設施市場化,鼓勵採用BOT等運作模式開展第三方運營。全面推行鋼鐵企業清潔生產,推廣套用先進適用的生產、治理設施和技術,發揮產業集群優勢,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
二、健全完善鋼鐵行業減排監測體系
(一)加強監督性監測。要將鋼鐵企業作為監督性監測的重點。對列入省控以上監管名單的鋼鐵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市環保部門要每季度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進行全項目分析,省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國控鋼鐵企業監督性監測的技術指導、質量管理和定期匯總上報。
(二)健全自動監控體系。所有鋼鐵企業必須安裝水、氣主要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按國家和省有關要求與省、市、縣三級環境監控中心聯網、驗收,並定期對已驗收的自動監測設備開展有效性審核,確保自動監測數據真實有效。
(三)強化監測數據運用。要建立健全完整的鋼鐵企業基礎信息檔案,完善鋼鐵企業自動監測和監督性監測資料庫。以污染源監測數據為基礎,統一採集、核定、統計污染源排污量數據。
三、嚴格實行鋼鐵行業總量減排核查
(一)科學規劃減排項目。各地要科學、合理規劃“十二五”期間鋼鐵企業減排項目,並將其納入各地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規劃及年度計畫,作為各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的重要組成部分,層層分解落實至重點區域和鋼鐵企業。
(二)加強鋼鐵企業減排管理。鋼鐵企業要建立完善脫硫脫硝工程減排檔案,健全主要生產經營報表制度和治污設施運行台賬,包括主要原輔材料用量、產品產量、能源消費量、治污設施運行記錄、線上監控運行數據、治污設施副產品產量及去向等,並定期報本地環保部門備案。各級環保部門要定期整理轄區內鋼鐵企業自動線上、監督性及人工檢查監測數據、污染治理設施試運行及竣工驗收檔案、關閉落後產能時間、當地政府和環保部門減排管理措施、計畫執行情況等有關材料檔案。
(三)建立全口徑減排核查核算制度。要定期調度分析鋼鐵企業生產經營、減排項目建設及運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每年度結合企業生產運行、產品產量、治污減排措施落實和監測結果等情況,核查年度鋼鐵行業重點減排項目完成情況,建立健全鋼鐵企業全口徑核查核算體系。
四、強化鋼鐵行業總量減排考核
(一)建立減排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各設區市環保局要於每年12月底前,向省環保廳報告轄區內鋼鐵企業主要污染物減排措施、工程進展及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省環保廳結合全省“十二五”總量減排年度核查核算,每年組織對全省鋼鐵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情況進行全口徑核查核算。
(二)強化總量減排考核。省環保廳定期向省政府報告全省鋼鐵行業減排考核情況,並向有關部門通報。國有和國有控股鋼鐵企業減排任務完成情況應納入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其結果作為業績考核和領導班子考核的重要內容。鋼鐵行業減排考核結果計入各地“十二五”減排目標考核,一併作為各地科學發展觀及縣域經濟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對減排成效突出的單位,根據考核結果給予表彰。對完不成減排任務的,實行“一票否決”,相關企業集團不得新建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項目,不得參加各類評優樹先活動,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不得享受年終考核獎勵。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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