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部門行政效能考核評議暫行辦法

2003年10月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3〕92號印發《山東省政府部門行政效能考核評議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分目標要求和遵循的原則、考核評議對象和內容、考核評議方法、考核評議等次、考核評議結果運用、組織領導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政府部門行政效能考核評議暫行辦法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03〕92號
  • 印發時間:2003年10月9日
通知,暫行辦法,

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政府部門行政效能考核評議暫行辦法的通知
魯政辦發〔2003〕92號
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政府部門行政效能考核評議暫行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十月九日

暫行辦法

山東省政府部門行政效能考核評議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政府工作提速長效運行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通知》(魯政發〔2002〕90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動政府工作提速的通知》(魯政發〔2003〕33號),結合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目標要求和遵循的原則
按照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和建設責任政府、陽光政府的要求,定期對省政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考核評議,促進政府機關轉變工作作風,強化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為幹事創業加快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行政效能考核評議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原則,全面準確地評價各部門工作績效;堅持公開透明原則,使政府部門的工作處於社會各界的監督之下;堅持注重實效原則,講求效果,避免形式主義。
二、考核評議對象和內容
(一)考核評議對象。主要包括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辦事機構,中央駐魯有關單位。
(二)考核評議內容。
1.履行職責情況。貫徹省委、省政府決策和各項工作部署的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顯;是否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標;工作中是否有創新精神,有無新進展、新突破;是否牢固樹立執政為民的思想,關係民眾生產生活的熱點難點問題是否得到了及時解決。
2.行政效率情況。在精簡審批項目、規範審批行為、簡化辦事程式、推行電子政務方面有無新舉措、新進展,辦事效率是否明顯提高;在實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過程中,是否存在職責不清、行政不作為、推諉扯皮以及服務承諾不兌現等現象。
3.政務公開情況。按規定應當公開的事權、財權和人事權方面的政府信息是否公開;在便民服務方面,辦事依據、辦事條件、辦事程式、辦事結果以及監督投訴辦法是否公開;政務公開的方式、程式和監督措施是否健全規範並落實。
4.依法行政情況。是否能夠按照統一的法律法規行使行政管理職能,按法定的程式辦事;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做到主體合法、依據正確、證據確鑿、處置適當、手續完備;行政執法行為是否規範,是否存在濫用職權、多頭執法、重複處罰、執法擾民等問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和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現象。
5.轉變作風和文明服務情況。改進工作方法,增強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提供優質規範服務情況;精簡會議和檔案是否達到省政府規定要求;審批事項較多的部門是否實行“一個視窗對外、一條龍辦公、一站式服務”,是否存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現象。
6.責任追究和處理民眾投訴情況。完善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制度和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情況;對行政違法案件和行政不作為、亂作為以及承諾不兌現等問題是否進行了責任追究;民眾投訴的渠道是否暢通,民眾投訴的問題是否得到及時處理和反饋。
三、考核評議方法
每年組織開展一次考核評議活動。採取統一制定方案、分類實施、面向社會、民眾參與的方法,以組織考核評估和社會問卷評議相結合的方式,於每年年終進行。
(一)考核評估。考核評估分3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各部門按照辦法規定的內容和考核標準進行自查自評,形成考評報告。第二階段,採取“聽、看、查、議”的方式(聽取部門領導履行職責情況匯報,察看工作設施建設情況,檢查部門有關原始資料,召集管理服務對象和有關方面進行評議),對各部門進行考核評估。第三階段,匯總考評。由考評組根據考評情況,對照考核標準,評定該部門的考核分數。考核評估結果占考核評議綜合分值的60%。
(二)社會問卷測評。向有關部門、企業和社會發放問卷測評表,按照滿意、基本滿意、一般、不滿意4個檔次進行問卷測評。具體測評分2類進行,並實行加權統計。
1.組織黨政機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以及新聞單位進行問卷測評,測評結果權數占50%。
2.組織政府部門的管理服務對象進行問卷測評,測評結果權數占50%。
2類測評問卷統計結果乘以各自的權數之和,即為社會問卷測評結果。社會問卷測評結果占考核評議綜合分值的40%。
四、考核評議等次
(一)計算綜合分值。將考核評估結果和社會問卷測評結果相加,計算出綜合分值,按分值高低排列各部門位次。
(二)確定等次。根據各被考評單位位次排序情況,按下列標準分別確定為優良、合格、不良3個等次。
1.優良等次:綜合分值列前30%(含)位次的。
2.不良等次:綜合分值低於60分或社會問卷測評不滿意率在30%以上的。
3.合格等次:除優良等次和不良等次以外的。
(三)相關條件。凡進入優良等次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當年優良等次資格,空缺名額依次遞補。
1.因疏於管理髮生重特大事故或惡性事件,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2.民眾投訴行政效能問題的數量列前3位的;3.因計畫生育、環境保護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問題被“一票否決”的。
五、考核評議結果運用
(一)考評結果作為衡量部門政績的重要依據,並作為考察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的重要內容。
(二)被評為行政效能優良等次的單位,由省政府給予通報表彰,並給予一定獎勵;連續3年被評為優良等次的單位,授予“山東省行政效能優秀獎”,記集體三等功一次。
(三)被評為行政效能不良等次的單位,由省政府給予通報批評,扣除年底一次性獎金,對部門主要負責人實行誡勉談話;連續2年被評為不良等次的單位,建議作為對部門主要負責人降職或免職的重要依據。
(四)考評結果由省政府進行通報,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五)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發生重大事故或惡性事件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六、組織領導
考核評議工作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由省監察廳會同省有關部門具體負責考核評議工作的組織實施。
為增強考核評議工作的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設立行政效能舉報投訴電話:…………。。
省政府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部門的考核評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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