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8月9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4年8月29日公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抵押貸款條例
- 頒布時間:1994年08月09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8月29日
- 頒布單位: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1994年8月9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4年8月29日公布施行。
1994年8月9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4年8月29日公布施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抵押貸款活動的管理,保障抵押貸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青島市房地產抵押條例 (1997年9月17日青島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1997年10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本市的房地產抵押活動,維護房...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6月24日 辦法全文 山東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船舶工業產業政策,規範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行為,拓寬造船企業的融資渠道,促進全省船舶工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依據《中華...
第五條 企業因貸款而產生的專利評估、價值分析費,按確認發生額的50%予以補助,對同一家企業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同一家企業享受補助最多不超過三次。第六條 企業申報扶持資金應按照有關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一)山東省小微企業知識...
山東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2017年10月1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和促進全省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推動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創業、帶動就業,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版)〉的...
(六)平均年擔保費率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七)內部管理制度健全,運作規範,按規定提取準備金,並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和有關信息;(八)近3年沒有因財政、財務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及...
福建省財政廳、山東省財政廳:為積極做好創業促就業工作,進一步發揮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以下簡稱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就業的積極作用,根據你們申請,經研究,現就有關政策事項通知如下:自2010年7月1日起,福建省(不含廈門市)、...
《山東省創業扶貧擔保貸款資金管理辦法》是為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和創業擔保貸款在幫扶貧困人口就業創業方面的積極作用,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創業扶貧擔保貸款擔保及貼息工作而制定的檔案。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央及...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微企業是指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從事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工信部、財政部等四部委(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中小微企業。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是指中小微...
三、建議刪除《條例草案》第八條中“房地產開發企業方可要求買受人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規定,以體現對買受人權益的保護。四、建議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範表述,將《條例草案》第十條中的“材料齊全”修改為“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山東省級“技改專項貸”貼息和擔保補助管理實施細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企業技術改造條例》,發揮財政資金激勵作用,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加快全省產業轉型升級步伐,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的...
在授信期限內,已使用的額度在貸款償還後即可恢復。·擔保方式多樣 可採用質押、抵押、保證擔保、“抵押+保證”或信用免擔保方式。·貸款用途多樣 可用於出國留學、住房裝修、旅遊、繳納稅費、大額耐用消費品消費或其他個人或家庭所需消費。
第十一條 擔保費補助額度按照當年新增政策性業務貸款擔保額和擔保費率補助標準計算確定。擔保期限不足一年的,以一年為基礎進行折算。對山東農擔公司針對政策性業務開展的再擔保、聯保業務,按照擔保責任所占比例和補助比例計算確定擔保費補助...
第二條 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以下簡稱代償補償資金)是指由省財政設立,專項用於對融資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貸款擔保發生的代償進行補償的專項資金。資金來源是現已委託山東省再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財政資金、利息收入和...
為民營經濟組織以動產、應收賬款、提單、倉單、股權和智慧財產權等設定擔保提供便利,完善面向民營經濟組織的財產抵押物認定、評估、流轉等制度,推行動產抵押、股權質押、商標質押、專利權質押等擔保方式,擴大民營經濟組織貸款擔保物範圍。
取得山東省地方城鎮居民戶口的人員,在糧油供應、勞動就業、計畫生育、辦理證照、子女入托、入學、服兵役等方面,與當地居民有同等權利與義務。第十八條 個體工商戶以合法財產作抵押或者以其他擔保方式申請貸款時,符合貸款條件的,金融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