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4年1月2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優質安全畜牧業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優質安全畜牧業的意見
魯政辦發〔2014〕1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改革開放以來,我省
畜牧業持續快速發展,逐步成為畜禽產品生產、消費和出口大省。近年來,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多發、畜牧業標準化產業化程度不高、質量安全監管體系不健全等問題越來越突出,提升質量、保障安全成為我省畜牧業發展面臨的新課題。為切實提高畜牧業生產水平和發展質量,保障畜禽產品有效供應,確保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快發展優質安全畜牧業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與工作目標
1.總體要求。從維護消費安全、產業穩定、社會和諧的大局出發,加快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最佳化產業發展組織、強化安全監管體系、完善配套服務支撐,推動畜牧業提檔升級,確保畜禽產品安全供應。堅持提升產業水平與強化管理服務相結合,夯實優質安全畜牧業發展基礎;堅持行業自律規範與創新監管手段相結合,提升優質安全畜牧業發展質量;堅持源頭治理與過程控制相結合,健全優質安全畜牧業發展機制;堅持示範帶動與面上推廣相結合,確保優質安全畜牧業發展成效。
2.發展目標。到“十二五”末,全省畜禽標準化養殖率達到70%以上,規模化養殖率達到85%以上;納入產業化體系的養殖場戶達到85%以上,無公害畜產品等優質安全產品認證覆蓋率達到70%以上;畜禽產品抽檢合格率達到95%以上;創建畜牧業標準化示範區和安全監管示範縣40個。到2020年,建成體制完善、機制健全、支撐有力、覆蓋全省的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確保不發生重大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加快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
3.大力發展標準化生產。要引導養殖戶“入園進區”,逐步減少散養,發展適度規模養殖。按照農業部統一部署,圍繞“畜禽良種化、養殖設施化、生產規範化、防疫制度化、糞污無害化”示範創建要求,深入組織開展“部、省、市、縣”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場四級聯創活動,力爭到“十二五”末創建國家級示範場350個、省級示範場1500個、市縣級示範場3000個,全面提升畜禽標準化養殖水平。要立足主導產業分布,結合地方畜禽良種、獨特生態資源等優勢,深入推進區域性整建制創建,加快培育形成一批示範市、示範縣和示範區。要大力培育養殖模式、標準套用、創建機制等方面的典型,提升全省畜牧業整體標準化生產水平。
4.加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各地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合理劃定畜禽養殖“三區”(禁養區、限養區、可養區),引導飼料生產、畜禽養殖、產品加工、物流銷售等適度集中布局,實現農牧一體統籌、產業配套連線、空間綜合利用。要加快建立完善生態農業、畜產品生產供應、畜禽糞污開發利用三大循環體系,總結推廣乾清糞、雨污分流、乾濕分離等工藝和沼氣製備、有機肥生產、污水處理利用等農牧循環模式,著力構建畜禽糞便無害化利用的產業鏈。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探索建立畜禽養殖污染減排和利用補償機制,鼓勵發展畜禽糞污集中處理和產業化經營,不斷提高處理利用效益。要加強畜禽養殖污染監管,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落實養殖加工項目和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施工和投產),推動現有規模化養殖場區實施糞污治理利用改造,實現生產與減排同步推進。到2015年,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區要達到80%以上,糞污無害化處理率、資源化利用率和達標排放率都要達到80%以上。
5.提升產業組織水平。要通過鼓勵企業聯合兼併、強化政府扶持、支持產品開發、引導企業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強20家畜牧龍頭企業,支持企業開展連鎖經營、產銷直掛、農超對接,不斷延伸產業鏈條。要引導規範各類行業協會、中介組織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完善利益分配機制,探索實行契約和質量信息可追溯管理。各地要大力發展養殖大戶、家庭牧場等新型畜牧業經營主體,積極開展從業者職業認定,加快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隊伍,不斷提高畜牧從業者素質。
6.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要加快發展高效特色畜牧業,加快建立地方畜禽品種育種制種、新品種培育和適宜養殖模式,力爭到2015年,全省培育高效特色畜禽產品品牌30個。要制定完善扶持政策,重點支持100處地方畜禽品種資源場、2個畜禽遺傳資源基因庫、50個特種養殖畜禽祖代場和擴繁場、150個標準化特色畜禽養殖示範場完善相關基礎設施。引導支持80家地方畜禽品種、傳統畜牧食品、肉兔和蜂產品及特種動物皮毛加工廠改造升級。積極推動無公害畜產品認證工作,強化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不斷擴大優質畜禽產品生產覆蓋面和市場占有率。獲得無公害等優質畜產品認證的養殖場戶、合作社、企業優先獲得財政資金支持。
三、加強畜牧業投入品管理和動物疫病防控
7.確保飼料質量安全。要按照“提高門檻、減少數量,轉變方式、增加效益,加強監管、保證安全”的方針,加強飼料行業管理,強化飼料生產企業、經營者和使用者的主體責任,切實保障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組織開展“飼料執法年”和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擴大監測範圍、增加檢測頻次,強化日常監管和案件查處,依法打擊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環節、畜禽養殖環節添加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堅決杜絕泔水餵養等不法行為。健全飼料監管工作機制和績效考核體系,把任務和責任分解、細化到每個崗位。加強各級飼料質量檢測機構設備配備,提高檢驗技術水平,增強檢測能力。
8.規範獸藥生產經營。要科學制定獸藥行業發展規劃和技改方案,推動獸藥生產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質量水平發展。加強對重點地區、企業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建立“全程可追溯、全崗可控制、全員都參與”的獸藥產品質量控制和跟蹤管理體系。開展獸藥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打擊無證生產經營黑窩點,嚴厲打擊擅自改變組方和成分配比、違規添加禁用獸藥或人用藥品等違法行為。督促獸藥使用單位認真執行用藥記錄、休藥期等安全用藥制度,杜絕獸藥殘留。逐步擴大獸藥監督抽檢覆蓋面,不斷最佳化監測點位布局,對抽檢發現的問題企業、問題產品要及時依法查處。
9.做好動物疫病防控。要建立健全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加快膠東半島無疫區示範區認證評估,推進動物疫病區域化防控,保障畜禽養殖安全。要加大對狂犬病、結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力度。要重點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相關工作,積極開展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試點,探索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要進一步規範畜禽屠宰管理和檢驗檢疫,完善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防止病死病害畜禽進入屠宰和肉製品加工環節。
四、完善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10.完善優質安全畜牧業發展體制。各地要嚴格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畜牧獸醫體制改革的相關要求,建立健全與畜牧發展、獸醫保護、質量安全相適應的行政管理、行政執法、技術支撐體系。要充實監管執法力量,提升人員素質,規範執法行為,提高監管水平,為優質安全畜牧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強基層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鄉鎮畜牧獸醫站要綜合承擔畜牧獸醫技術推廣、動物疫病防控、畜產品質量監管任務,涉牧行政村應設立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協管員,官方獸醫要包片負責畜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形成到場到戶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各地要對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協管員給予補貼補助,具體標準和資金渠道由各市、縣(市、區)結合實際確定。
11.健全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切實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要建立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機制,著力抓好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重點對象、重點環節的監督管理和風險監測,加強畜禽及其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監管,嚴密防範區域性、系統性畜產品安全風險。健全檢打聯動和聯合執法機制,檢測機構要及時將檢測結果告知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或執法機構,發現涉嫌違法行為的,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或執法機構要及時收集證據,依法查處並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建立示範推進機制,充分利用國家和省級項目資金,創建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探索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模式。要健全畜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制度,落實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的責任分工,完善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
12.構築質量追溯體系。加強各級實驗室檢測能力建設,保證覆蓋產地環境、投入品、畜產品等生產全過程,配齊專業技術人員和必需設備,確保監測工作和指導服務有效開展。涉牧鄉鎮要設定快速檢測室,配備專業檢測人員,確保能及時快速開展畜產品檢測。自2014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動物檢疫電子出證,加強動物衛生證章標誌管理,建立完善動物檢疫監管平台,對規模場、屠宰場、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等實施網路實時監控,切實提高動物衛生檢疫監管水平。以肉、蛋、奶等大宗消費產品為對象,探索建立現代信息技術追溯平台,逐步實現源頭可追溯、流向可跟蹤、信息可查詢。探索開展畜產品質量安全產地追溯管理試點,推行優質安全畜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加快建立質量安全責任倒逼機制和違規企業“黑名單”制度。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3.投入政策。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發展優質安全畜牧業的支持力度。各級發展改革、財政、畜牧獸醫等部門要積極整合畜禽標準化養殖場區改造、“菜籃子”畜產品生產等畜牧業發展資金,不斷加大對畜禽良種開發、地方品種資源保護、畜禽糞污治理利用、動物疫病防控等方面的投入;同時立足實際,大力支持相關檢驗檢測工作開展,提升檢測能力和水平,推動優質安全畜牧業發展。
14.金融政策。各類金融機構要增加對優質安全畜牧業的信貸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可積極採取貸款貼息等方式予以引導和扶持。鼓勵以政府為主導,組建專業化融資性擔保機構,建立健全畜牧業融資擔保體系,吸引各類資本投資畜牧業。積極做好生豬、奶牛政策性保險,逐步擴大畜牧業保險覆蓋範圍,為優質安全畜牧業發展提供保障。
六、加強組織領導
15.加強組織協調。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把發展優質安全畜牧業作為保障畜產品供給安全的重要舉措,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決優質安全畜牧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要組織編制實施優質安全畜牧業發展規劃,合理配置人才、資金等各類要素,發揮比較優勢,統籌推進優質安全畜牧業發展。
16.建立考核制度。強化屬地管理和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優質安全畜牧業發展績效評價制度,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任務目標落到實處。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監管不得力、發生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市、縣(市、區),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7.加強輿論宣傳。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發展優質安全畜牧業的重要意義,營造發展優質安全畜牧業的良好氛圍。各級要設立有獎舉報電話,積極引導公眾參與監督,對違法生產經營使用畜牧業投入品及畜產品的不法分子依法進行嚴厲打擊。要打造優質安全畜牧業品牌,讓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