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山地生態畜牧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山地生態畜牧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六盤水府發〔2015〕1號
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省屬駐市行政企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山地生態畜牧業發展的意見》(黔府發〔2014〕26號),推進我市山地生態畜牧業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堅持“穩定發展生豬,突出發展牛羊,積極發展家禽,因地制宜發展特色養殖”的思路,以農業特色產業“3155工程”為抓手,大力發展山地生態畜牧業,加快推進產業化帶動、規模化發展、標準化生產、集約化經營、組織化運行、品牌化行銷相結合的現代畜牧業發展道路。
(二)主要目標。到2015年,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43%;肉類總產量達到13萬噸,禽蛋產量0.7萬噸。到2020年,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45%;肉類總產量達到15萬噸,禽蛋產量1萬噸。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劃定,80%以上的規模畜禽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棄物和廢水儲存處理設施,實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明顯下降。(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扶貧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二、重點工作
(三)最佳化畜牧業產業結構。提高牛羊生產比重,確保生豬生產穩定,推進禽、蛋規模生產,促進特色養殖產業化經營。到2020年,牛、羊存欄分別達40萬頭和35萬隻,出欄分別達11萬頭和23萬隻,規模化養殖比重分別達30%、40%,牛羊肉占肉類總產量比重達13%。生豬存、出欄分別達到130萬頭和125萬頭,規模化養殖比重達50%。年存欄禽800萬羽,年出欄禽830萬羽,禽類規模養殖比重達80%以上。結合本地實際,積極發展貴州黑山羊、綠殼蛋雞、冷水魚類、大鯢、竹鼠等特色養殖。建成貴州黑山羊等地方資源為特色的產業化經營示範基地2個,力爭培育年產值超億元特色養殖大型企業1個,構建一批各具特色的區域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扶貧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四)健全畜禽良種繁育體系。以牛、羊品種改良為重點,完善全省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規劃、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利用規劃和良種推廣指導目錄,加快建成原種場、擴繁場、商品場相互配套的三級良種繁育體系。重點支持能繁母牛存欄100頭以上、能繁母羊300隻以上種畜場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畜禽原種場(資源場)、種公畜站、擴繁場和精液改良(配送)站(點)建設,扶持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場、保護區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畜禽引進品種和新品種(系)選育,用好畜牧業良種補貼政策,加大優良畜禽品種的引進、選育和推廣。鼓勵各類資本投資建設種畜禽場,發揮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社的帶動作用,為優良品種推廣提供技術服務。到2020年,全市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基本形成,供種能力明顯增強,良種對畜牧業增長的貢獻率達60%以上。(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扶貧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五)夯實飼草飼料保障體系。利用飼草飼料資源優勢和有利生態環境條件,加強草原確權登記與草地承包流轉工作,擴大坡耕地退耕還草項目實施範圍,加快人工草地建設與天然草地改良,注重灌草叢等資源開發,大力推進草畜配套。發展草捆、草粉、草顆粒等草產品加工,推進牧草產業化進程。加強秸稈飼料化利用,抓好反芻動物精料補充料開發與套用,推進飼料工業加快發展。到2015年,建成以種植紫花苜蓿為主的優質高產飼草料基地2個,人工種草保留面積30萬畝。2020年,建成優質高產飼草料基地3個。(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扶貧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六)完善動物疫病防控和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實施《貴州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形成以市、縣兩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體的分工明確、布局合理的獸醫實驗室網路,提高動物疫病監測和診斷能力。建立完善市、縣兩級動物衛生監督體系,加強鄉鎮畜牧獸醫(動物衛生監督)和村級動物防疫冷鏈體系建設,推進檢疫申報點、動物隔離場、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提升動物疫病防控、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和社會化服務能力。加快建立市、縣動物防疫信息網路並與省級動物防疫信息化管理平台對接,增強快速反應能力。加強省際間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建設,提升疫病防控綜合水平,嚴格畜禽養殖許可和備案制、獸藥經營許可、飼料生產許可和經營登記等制度,加大投入品和養殖環節質量監管力度。加快全市畜產品質量安全預警監測和風險評估平台建設。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縣、鄉、村四級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及體系建設,動物疫病防控長效機制基本建立,綜合防控能力全面提升。(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七)推進畜牧業規模化和標準化生產。整合各種資源要素,配套完善基礎設施,推進標準化適度規模養殖,重點支持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和家庭牧場擴能升級。圍繞全市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建設,打造現代畜牧業重點縣。著力抓好畜禽養殖小區建設和優勢畜禽產業帶布局,以鄉、鎮為單位布局生產基地,以村為單位布局養殖小區,實現傳統分散飼養向標準化規模養殖的全面過渡。到2020年,發展年出欄肉牛50頭以上的家庭牧場300個,發展年出欄肉羊100隻以上家庭牧場700個,創建年存欄1000頭以上基礎母豬的規模種豬場2個,培育年出欄1萬頭以上商品豬的規模商品場15個,建成年出欄肉雞10萬羽以上或存欄蛋雞1萬羽以上標準化規模養殖場20個。全面推行健康養殖,嚴格執行場地環境、引種繁育、疫病防控等生產技術規程,確立養殖場畜產品質量安全法人第一責任制度,指導養殖企業建立質量安全檢測和管理體系,規範投入品的使用,建立畜禽標識及養殖檔案,實現全程監控養殖。積極推廣各類適合當地發展、符合生態化養殖要求的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技術和養殖模式,採取全過程綜合治理方式處理污染物,切實提高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治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扶貧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八)壯大畜牧業龍頭企業。立足畜牧產業基礎,發揮比較優勢,培育一批畜牧養殖和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通過股份合作、兼併重組、聯合經營等資本運作方式,做大做強現有畜牧養殖和加工龍頭企業,促使其成為國內外知名品牌和大型企業集團。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畜牧養殖和加工大企業,謀劃建設一批投資額億元以上的大項目。鼓勵龍頭企業進入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實現要素集中、產業集聚發展。對年出欄肥豬10萬頭以上、出欄肉牛2000頭以上、出欄肉羊1萬隻以上、出欄肉雞50萬羽以上、存欄蛋雞20萬羽以上規模的養殖企業和年銷售規模1億元以上的加工企業,給予一定的補助和獎勵。到2020年,力爭發展一家年銷售收入10億元以上的畜牧龍頭企業。(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糧食局、市工商局、市扶貧局、市政府金融辦、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九)培育新型生產經營主體。按照“參與廣泛、自願聯合、平等互利、管理民主”的原則,引導以農民為主體的畜牧業生產經營者組建合作社。鼓勵農村黨員幹部和養殖大戶帶頭組建養殖合作社,培育一批畜產品經營經紀人。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的服務實體、畜產品加工企業、供銷合作社等參與發展合作社,提高畜牧業組織化程度。到2020年,畜牧類合作社占全市農民合作社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建成示範社10家。試驗推廣適合農戶的家庭規模養殖模式,大力發展家庭牧場和養殖大戶,增強家庭經營集約化水平。創新山地生態畜牧業經營機制,探索“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和“公司+家庭牧場”、“公司+農場”等多種發展模式。(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扶貧局、市政府金融辦、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十)促進市場流通和品牌創建。以綠色生態、特色風味為賣點,大力扶持“三品一標”產品認證(即無公害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到2015年,全市“三品一標”產品認證達20個,2020年達40個。以盤縣火腿、盤縣火腿油辣椒、綠殼雞蛋等為重點,培育六盤水生態畜產品知名品牌,提升市場知名度、美譽度和競爭力。對獲得“三品一標”產品認證的企業,加大扶持力度,擴大其行銷渠道和提升市場知名度。引導養殖加工企業增強品牌和質量意識,健全標準化管理、質量監測和質量信用體系,加強技術和產品研發。支持養殖合作社申請註冊商標,推進其產品走向市場。建設區域性畜產品批發市場和專業市場,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屠宰行業管理法律法規,最佳化畜禽屠宰加工企業布局,實現商品畜禽集中屠宰、便捷流通、就近加工,減少活畜禽大範圍流通。鼓勵畜禽產品加工企業建設全程冷鏈物流體系,積極發展冷鮮肉直銷,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畜產品流通和市場開拓。抓好畜禽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加強優勢特色畜產品對外行銷推介,扶持大型養殖企業在大中城市增設銷售網點,密切產銷對接,促進市場消費。到2020年,全市畜牧類產品爭取獲中國馳名商標1個,建設改造一批現代化牲畜交易市場。(牽頭單位:市商務糧食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農委、市工商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十一)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科學劃定畜禽禁養區、限養區,合理調整畜禽養殖業結構和發展布局,推進畜禽養殖業可持續發展。禁養區內嚴禁新建、擴建各類畜禽養殖場,原有的養殖場,依法逐步實現關停或搬遷。限養區內逐步控制和削減畜禽飼養總量,不得新建、擴(改)建畜禽養殖場,原有的畜禽養殖場要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有關規定,控制畜禽養殖規模,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新、改、擴建畜禽養殖場(小區)必須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作為環境審批的前置條件。(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扶貧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三、政策措施
(十二)加大財政扶持。全面落實國家對畜牧業的扶持政策,及時足額落實配套資金,加強項目管理,確保建設成效。在地方財政支出預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農業發展資金用於畜牧業,確保全市畜牧業健康、持續發展。畜牧業發展資金中不少於30%用於動物防疫、動物衛生監督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市財政要積極支持畜牧業產業發展,推動標準化規模養殖、動物防疫與衛生監督及畜產品質量安全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利用各級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和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外援農業項目資金等,重點扶持肉牛、肉羊等草食畜牧業。加強定點屠宰企業升級改造的資金支持。大中型沼氣建設、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基本建設、農業產業化專項、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等資金,要按照項目和資金配套的要求,向山地生態畜牧業發展傾斜。整合資源要素,最佳化投資環境,加大畜牧業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引導社會各類資本投資畜牧業,形成多元化投資主體。(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農委、市水務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扶貧局、市政府金融辦、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十三)強化金融支持。財政、農業等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加強聯絡協調,探索創新符合畜牧業發展特點的擔保方式、融資模式和金融產品,推動建立銀行、企業和擔保機構風險共擔機制。定期召開政銀企對接會,搭建金融機構、擔保機構與農業部門、企業之間的信息共享平台。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畜牧業發展的融資支持,探索財政貼息等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增加對畜牧業發展的貸款額度,重點支持發展標準化規模生產、家庭牧場、畜產品加工、市場建設、飼料和獸藥生產等。完善市級農業投融資平台,健全農業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強化為畜牧業等農業企業提供的融資擔保服務。支持畜牧龍頭企業成立擔保公司,開展特色化擔保服務。認真抓好小額扶貧信貸資金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完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機制。指導企業、合作社建立會員農戶信用檔案,加強會員信用考核評估管理擴大信貸額度,解決養殖農戶貸款難問題。各級政府要加大能繁母豬、育肥豬等中央財政補貼政策性農業保險品種的推廣力度。鼓勵各地通過整合各級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專項等資金,為能繁母牛、母羊和蛋禽等品種投保農業保險提供保費補貼,積極探索特色畜牧業品種農業保險。具備農業保險經營資格的保險機構要積極引進、申請開發畜禽保險系列產品。鼓勵龍頭企業、合作社等畜牧業生產經營主體為養殖戶投保農業保險提供資金支持,有效分擔和化解畜禽養殖風險。(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委、六盤水銀監分局、人行六盤水市中心支行、市保險行業協會、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十四)推進科技進步。高等院校和科研、技術推广部門要協同配合,加強山地生態畜牧業發展關鍵技術的引進、研究和示範推廣,推進“產學研”、“農科教”結合,推動科技產業化和集團開發,提高科技成果的轉化率。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在引進、研發、示範、推廣先進適用技術,並積極開展市場化服務的重要作用。依託職業院校、農廣校、電大、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路等機構和載體,舉辦多種形式的培訓班,對基層畜牧獸醫人員、農民尤其是家庭牧場主、畜牧業合作社負責人等開展技術培訓,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生產技能。允許縣級(含縣)以下技術幹部帶職帶薪創辦、領辦養殖、飼料生產、畜產品流通等企業,鼓勵和支持科研院校科技人員以成果轉讓、技術入股等形式參與畜牧業發展,或經批准帶職帶薪到龍頭企業和經營實體中提供技術服務,獲取相應收益和報酬。(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農委、市農科院、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十五)落實優惠政策。把畜禽養殖、定點屠宰場所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鼓勵合理利用荒山、荒地等發展山地生態畜牧業;鼓勵發展不破壞土地耕作層的新型框架式畜舍建築材料,推行養殖場和農田的循環使用。認真落實畜禽養殖用地政策,針對畜禽規模養殖的不同興辦主體和建築性質,按照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20號)規定,簡化程式,及時辦理養殖用地手續。畜牧生態循環和休閒觀光型牧場,其永久性設施用地應依法辦理農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手續。國土資源、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合作,掌握畜禽養殖用地情況,及時化解用地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加強對畜牧業產業園區、大型規模養殖場、集中養殖區、屠宰加工企業、畜產品市場等區域和場所的設施配套,重點完善道路、供電、供水、信息等基礎設施,實行用水、用電等費率優惠。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污染防治減排項目建設,支持畜牧業養殖污染治理,最佳化養殖業環保服務。(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委、市水務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四、組織保障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建立山地生態畜牧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分管副市長為召集人,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扶貧局、市政府金融辦等市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農委。主要負責研究解決畜牧業發展中的重點問題,審議畜牧業發展規劃、畜牧業重大工作措施、重點項目投入安排等。各縣(區、特區)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聯席會議或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畜牧業發展的組織領導。各級畜牧主管部門為山地生態畜牧業發展牽頭部門,要積極履職、加強協調,統籌抓好畜牧業發展工作。各級發展改革、財政、水利、商務、扶貧、環境保護、金融等部門和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不斷最佳化對畜牧業發展的保障和服務。(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市商務糧食局、市扶貧局、市政府金融辦、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十七)健全機構隊伍。落實《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013年3月14日通過)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06號)精神,加強市、縣兩級畜牧獸醫、屠宰行業行政管理工作,根據畜牧產業發展需要,加強各級畜牧獸醫隊伍建設。完善市、縣兩級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機構,完善執法主體資格。建立完善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推行縣級畜牧獸醫、飼料獸藥、畜產品質量安全等綜合執法,健全行政執法和技術支持體系,改善執法條件。穩定村級防疫員隊伍,合理確定村級防疫員補助標準。加強各級畜牧業機構建設、設施建設和作風建設,充實專業人才和管理隊伍,增強業務技能,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編委辦、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十八)完善監督檢查。各級政府要建立監測督導制度,定期對工作進展進行檢查,推動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強化責任落實,把畜牧業發展、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任務,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加強畜牧業管理信息化建設,搞好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發布,強化巨觀調控和風險控制。(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十九)強化宣傳引導。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發展山地生態畜牧業的重要意義和扶持政策,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調動農民和各類市場主體投入畜牧業發展的積極性。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推廣普及實用養殖技術、養殖模式,總結和宣傳發展山地生態畜牧業的模範人物、先進經驗和成功典型,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加強畜牧獸醫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堅持依法治牧、依法興牧,促進生態畜牧業穩步健康發展。(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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