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紅十字會工作的意見

2003年5月2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3〕31號印發《關於加強紅十字會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理順體制,加快發展;突出重點,搞好服務3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紅十字會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03〕31號
  • 印發時間:2003年5月27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3年5月2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紅十字會工作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紅十字會工作的意見
魯政辦發〔2003〕31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以下簡稱《紅十字會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充分發揮紅十字會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積極作用,推進我省紅十字事業深入健康發展,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多年來,我省各級紅十字會認真貫徹《紅十字會法》,為政府分憂,為易受損害的人群解難,較好地樹立了人道主義救助團體的良好形象,在開展備災救災、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組織開展社區服務活動和紅十字青少年活動以及推動無償獻血、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建設和遺體捐獻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紅十字會工作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與形勢發展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有的地方對紅十字會工作認識不深、重視不夠,宣傳貫徹《紅十字會法》和《實施辦法》的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市、縣級紅十字會體制有待進一步理順,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也亟待加強,經費投入缺乏保障機制;有的地方紅十字會自身優勢和作用還未得到有效發揮,工作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大等。
各級政府要從全面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進一步認識做好紅十字會工作的重要性,關心、支持紅十字事業,及時研究解決紅十字會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切實保障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為紅十字事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要認真學習貫徹《紅十字會法》和《實施辦法》,將紅十字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列入財政年度預算,對紅十字會興辦的與其宗旨相符的社會福利事業給予扶持。
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和參與紅十字事業,共同把紅十字工作做好。新聞媒體要做好有關紅十字會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無償播發、登載紅十字會開展人道主義救助活動的公告和通報。
各級紅十字會要主動與各有關部門聯繫,加強溝通、協調與合作,不斷提高公民對紅十字事業的認同感和參與感。全省紅十字會系統幹部職工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紮實工作,創業績、樹形象、求發展,努力開創工作新局面。
二、理順體制,加快發展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1個民眾團體機關機構改革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0〕31號)和國家有關規定,按照有利於發展紅十字事業的原則,積極創造條件,進一步理順完善縣級以上紅十字會管理體制,改進運行機制,加強幹部隊伍建設,使其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各級基層紅十字會組織建設,不斷壯大紅十字會會員和志願者隊伍。建立健全基層組織網路,廣泛開展救災、救助、救護、扶貧等紅十字會活動。
各級紅十字會要牢固樹立有作為才有地位的思想,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紅十字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為弱勢群體服務,為保護人民民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服務。要按照社會團體的工作方式運作,努力構建充滿生機與活力、密切聯繫民眾、體現紅十字會自身特點的組織機構和運行機制。
三、突出重點,搞好服務
(一)全面強化備災救災工作。我省是自然災害多發區,救災任務十分繁重。各級紅十字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國紅十字會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救助規則》,規範災害救助工作,進一步完善備災救災網路體系建設,提高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積極籌建省紅十字會備災設施,計畫、財政、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要給予積極協助和大力支持。
(二)大力普及初級衛生救護知識。各級紅十字會要廣泛深入開展衛生救護工作,組織指導容易發生意外傷害的行業和單位進行民眾性衛生救護培訓工作,強化培訓質量。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紅十字會“999“(救護、救助、救災)緊急救援中心建設,提高紅十字會緊急救護能力和水平。
(三)不斷拓寬社區服務領域。認真貫徹落實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民政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社區紅十字服務工作的通知》(紅賑字〔2002〕100號)精神,將紅十字會工作納入社區建設規劃,建立紅十字志願者工作站或服務站,搞好培訓,規範管理,抓好試點,組織廣大會員和志願者在社區開展社會救助和義工服務活動,深入開展紅十字關愛進社區、進農村活動,繼續開展形式多樣的送溫暖獻愛心活動。
(四)認真開展紅十字青少年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教育部《關於印發〈學校紅十字會工作規則〉的通知》(紅事字〔2002〕9號)精神。教育行政部門、紅十字會要積極配合,加強對學校紅十字會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各級各類學校要把紅十字會工作納入學校工作日程,結合素質教育、道德教育和衛生健康、救護等知識教育,開展形式多樣的寓教於樂、健康向上的紅十字青少年志願服務活動,做到工作制度化、知識化、趣味化。
(五)加強造血幹細胞資料庫山東分庫建設。加快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山東省分庫建設步伐,加強省分庫和配型實驗室建設,制定和完善科學規範的運行機制和管理體系,扎紮實實做好組織、宣傳、管理血樣採集和檢測等工作。力爭達到臨床查詢和提供移植供者的能力。
(六)切實做好遺體捐獻的宣傳登記和無償獻血工作。要深入宣傳《山東省遺體捐獻條例》,使廣大人民民眾理解和支持遺體捐獻,自覺參與到遺體捐獻、獻愛心的隊伍中來。積極做好遺體捐獻的登記和日常管理工作,開通遺體捐獻熱線電話,做好諮詢和服務工作。繼續推動無償獻血工作,加大組織宣傳力度,做好無償獻血的表彰工作,逐步做到取消無償獻血計畫指標。
(七)加大募捐工作力度。要借鑑國內外紅十字組織籌集資金的經驗,用好用活國家發展紅十字事業的相關政策,加大募捐力度,吸引社會各界參與紅十字事業,廣泛爭取捐助和支持。擴大基金籌措渠道,通過收繳會費、設定募捐箱、開展募捐活動等形式,增強綜合實力和救助能力。按照《山東省紅十字基金管理辦法》,管理使用好省紅十字基金。縣級以上紅十字會可以設立紅十字救助基金,接受和管理境內外組織和個人向紅十字會的捐贈,用於發展紅十字事業。
(八)繼續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紅十字會在開展國際交流和港、澳、台地區的民間交流及處理一些特殊事務方面,有著獨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縣以上紅十字會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保持和發展同有關國家、地區紅十字會的合作與交流。加強與港、澳紅十字會和台灣紅十字組織的友好往來。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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