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3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財政預算審批監督的若干規定
- 頒布時間:1990年10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1990年10月3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財政預算審批監督的若干規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0.10.30 實施時間 1991.01.01 第一條 為保證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對財政預算的審查批准和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財政預算審批監督的若干規定 (1990年10月3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第一條為保證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對財政預算的審查批准和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九條 市、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審查監督本級預算可以參照本條 例執行。第四十條 本條 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1990年10月3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的《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財政預算審批監督的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省政府辦公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第七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7月3日發布的《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的實施意見》同時廢止。其他有關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重大行政決策依法接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上級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重大行政決策的監督。審計機關按照規定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監督。第十九條 重大行政決策情況應當作為考核評價決策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重要內容,納入法治建設考核指標體系,作為法治建設考評的內容。第二十條 有關單位及其...
山東省政府入口網站,是山東省人民政府在網際網路上建立的政府入口網站,是山東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總的信息公開平台,也是省政府對外宣傳和為民服務的總視窗。 “中國·山東”政府入口網站由山東省人民政府主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承辦。網站於2005年12月28日開通試運行,2006年4月28日正式運行。網站主要側重於...
第五條省、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才工作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人才工作的牽頭抓總職責,負責人才政策制定、巨觀指導、組織協調、監督保障等綜合性工作,統籌推進人才隊伍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具體負責人才服務體系構建、人力資源市場培育和人才政策組織落實等工作,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民政、...
根據2004年7月30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廢止下列地方性法規:《山東省電視管理暫行條例》(1994年12月6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若干規定的決議》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聽取了財政部部長項懷誠代表國務院對《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財政部增發國債用於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今年中央財政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議案》所作的說明,審議了國務院提請審議的增發國債、調整預算的議案。會議決定:批准1998年中央財...
1994年12月6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4年12月6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2010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
經省政府同意,《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6〕18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已於6月22日正式印發。這是我省實施“先照後證”改革、落實“嚴管”制度、進一步釐清部門監管責任的重要檔案,是新形勢下創新監管方式、構建新型市場監管體系的重要...
《濟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已經市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印發。濟南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山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和《中國共產黨濟南市...
根據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若干規定的決議》第一次修正; 根據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若干規定的決議》第一次修正 根據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
1996年初,全省供銷社召開第三次社員代表大會,重新修訂了《山東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章程》。1999年,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和完善鹽業經營管理體制的通知》(魯政發〔1999〕70號)規定,全省供銷社鹽業專營權整體移交省鹽務局。2000年,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當前供銷合作社改革幾個突出問題的通知》(國發〔1999〕5...
《青島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依據《國務院工作規則》、《山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和《山東省行政程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2017年5月1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已經市十六屆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
省人民政府認為需要部分變更省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財政預算時,應及時提出變更建議,報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事前,省財政廳應將預算部分變更情況報送省人大財經委員會預審。 五、鑒於預算外資金數額越來越大,省人民政府應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年度終了後應...
在2009年山東省政府機構改革中印發的《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魯政辦發〔2009〕134號)中,增加了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指導、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處更名為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辦公室,並加掛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市人大代表在預算審查監督中的主體作用,切實保障市人大代表對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提高預算審查監督質量,按照《棗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預算審查前聽取市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建議的若干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市人大代表預算審查監督聯絡員(以下簡稱“預算監...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 2018年8月27日 辦法全文 山東省金融創新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全省經濟工作暨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全省金融工作,促進地方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防控金融風險...
第十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或山東銀監局等有關部門和會員委託、交辦的其他事項。第三章 會員 第十五條 凡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金融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在山東省境內設立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管轄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
2019年7月26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山東省長島海洋生態保護條例》。該條例遵循規劃引領、保護優先、陸海統籌、綠色發展的原則,結合長島海洋生態保護的工作實際,分別從規劃與區域功能管控、生態修復與培育、污染防治、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規定。《條例》根據長島的特殊地理位置及...
曾任研究室主任的程湘清回憶說,雖然中國的第一部監督法直到2006年才出爐,但是,蔡定劍率政治組起草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執法檢查的若干規定》在1992年已獲得通過。這一年,36歲的蔡定劍出版了自己最重要的代表作《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並成為人大系統和法學界知名的“學者型官員”。此前,從未有人對中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4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 和國主席令第28號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 行 行政法規 國務院關於開展和保護社會主義競爭的暫行規定(節錄)1980年10月17日國務院發布 國務院關於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干政策性規定 1981年7月7日 ...
第二十四條管制、緩刑、假釋、監(所)外執行等人員的考察、監督和改造工作,由公安機關主管,勞改、勞教單位和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員會配合,人民檢察院負責依法檢察監督。第二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執行《山東省安置幫教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若干規定》,密切配合,妥善...
第五十五條 推動和支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嚴格審查批准黨政機關公務支出預算,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發揮人大代表的監督作用,通過提出意見、建議、批評以及詢問、質詢等方式加強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支持人民政協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自覺接受並積極支持政協委員通過調研、...
1999年12月16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4年7月30日濟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2004年9月23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的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發展社區服務的若干規定〉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