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人大代表預算審查監督聯絡員工作規則》是棗莊市人大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莊市人大代表預算審查監督聯絡員工作規則
- 通過時間:2017年10月24日
工作規則全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市人大代表在預算審查監督中的主體作用,切實保障市人大代表對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提高預算審查監督質量,按照《棗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預算審查前聽取市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建議的若干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市人大代表預算審查監督聯絡員(以下簡稱“預算監督聯絡員”)由各代表團推選二至四名市人大代表擔任,滕州市代表團預算監督聯絡員4名,薛城區代表團預算監督聯絡員3名(其中高新區1名),其他各代表團預算監督聯絡員2名。
第三條 預算監督聯絡員的選任程式:
(一)本人自願;
(二)各代表團推薦熟悉財政、稅務、審計、財務(會計)、金融、經濟、法律等領域的市人大代表;
(三)市人大常委會對推薦人選進行審核確定。
每屆市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後,相應對預算監督聯絡員進行調整。預算監督聯絡員因工作或其他方面的原因需要變更的,由其所在代表團另行確定。
第四條 預算監督聯絡員的主要職責:在市人代會閉會期間,預算監督聯絡員有權力和義務就市級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工作開展調查研究、聽取收集本代表團其他代表以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參加市人大有關部門組織的有關預算方面的調研和審查工作;在代表大會期間,負責與預算審查有關的工作聯絡和情況反饋,參加大會組織的專題預算審查活動。
第五條 預算監督聯絡員應當主動開展對財政預算的調查研究,認真收集本代表團其他代表以及社會各界關於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工作的建議,形成書面材料交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預工委”)轉市政府財政、稅務部門辦理。
第六條 預算監督聯絡員應當參加以下有關財政預算審查監督方面的工作:
(一)參加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財經委”)、預工委組織的對本年度全市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預算編制工作的調研,就市級預算編制、支出政策和重大資金安排提出建議;
(二)參加市政府財政部門召開的座談會和情況通報會等,及時了解掌握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財政政策等資料信息,把事先收集的本代表團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關於市本級預算編制、預算執行的建議反饋給財政部門;
(三)參與財經委、預工委預算審查相關工作,並提出意見建議;
(四)參加財經委、預工委經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同意組織的對全市財政、稅務、審計、國庫工作情況的調研;
(五)市人民代表大會期間,參加財經委、預工委組織的專題審查會,提出對預算報告及預算草案的意見建議。
第七條 預工委負責預算監督聯絡員的組織協調和聯繫服務工作:
(一)對聯絡員人選進行初步審核,提出審核意見,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提出充實或調整建議;
(二)定期召開預算監督聯絡員會議,通報工作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
(三)邀請預算監督聯絡員出席市人大常委會組織的有關會議和調研活動;
(四)保持與預算監督聯絡員的日常聯繫,寄送有關材料,加強溝通和交流。
第八條 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做好相關保障工作,為預算監督聯絡員有效發揮監督作用創造條件。市政府財政、稅務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棗莊市中心支行應當按季度向預算監督聯絡員書面通報預算執行、稅收征管和國庫收支情況。市政府審計部門應當採取一定形式,向預算監督聯絡員通報本年度對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第九條 預算監督聯絡員統一活動的經費在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經費中列支。
第十條 本規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