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是浙江省首個有關出租房消防安全的地方標準規定,於2015年8月6日正式出台。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是浙江省首個有關出租房消防安全的地方標準規定,《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於2015年8月6日正式出台,《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規定,出租房的每居室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少於4平方米,且每個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的除外),廚房、衛生間、地下室也不能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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