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市流動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

樂清市流動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

《樂清市流動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是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清市流動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
  • 印發時間:2016年3月29日
  • 印發機構:中共樂清市委辦公室
方案介紹,工作目標,

方案介紹

樂清市流動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G20杭州峰會安保工作要求和上級流動人口、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切實加強社會面治安管控,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從3月30日至7月10日,在全市開展流動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行動(以下簡稱百日攻堅行動)。現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全面排查掌握流動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基礎信息,全面加強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堅決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發生,確保G20杭州峰會期間全市社會安全穩定。
(一)全面排查掌握流動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基礎信息,進一步完善“以房管人、以業管人、以證(卡)管人”服務管理模式,確保流動人口登記率、信息準確率達95%以上,居住出租房登記備案率、責任書籤訂率達100%。
(二)全面排查流動人口中的各類治安重點人員,及時發現列管一批前科劣跡人員、違法犯罪可疑人員,打擊一批現實危害人員,確保特殊人群登記率、信息準確率達100%。
(三)全力開展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整治“回頭看”,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整改提升,確保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率達100%,格線化信息錄入率達100%。實行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準入登記制度,確保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消防安全隱患執法數不低於去年同期。
二、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30日至4月10日)。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單位結合各自職責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工作任務,全面做好動員部署和業務培訓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4月11日至6月25日)。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單位按照百日攻堅行動要求,全面開展大排查、大整治,營造強大聲勢。組織動員駐村幹部、村兩委幹部、新居民協管員和格線員等,開展流動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基礎信息大排查,對流動人口做到“人來登記、人走註銷”,對整治完成和新增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逐一排查登記,建立檔案台帳和花名冊。全面落實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逐步實行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準入登記,定期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和集中清查行動,整治一批、拆除一批、打擊一批、規範一批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探索建立常態監管機制,確保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取得實效。
(三)考核驗收階段(6月26日至7月10日)。各鄉鎮、街道對照百日攻堅行動要求開展自查自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自查自驗合格後,各鄉鎮、街道驗收人員要按照“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填寫驗收意見並簽字存檔,並向市百日攻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考核驗收。市百日攻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鄉鎮、街道進行抽驗,對排查不徹底、整治不到位的,特別是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未達到整改提升要求的,限期責令整治到位。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採集基礎信息。要按照“街不漏巷、巷不漏房、房不漏戶、戶不漏人”的要求,組織人員逐村、逐單位、逐戶、逐人開展地毯式入戶排查,全面採集流動人口基本信息和居住出租房標準化地址信息,確保信息及時、準確、規範。深入推進物聯網“以卡管人”工作,做實e居卡發放工作,確保流動人口全員持卡、真實刷卡,進一步提高總有效刷卡率。積極套用“流管通”,推廣“溫州新居民”微信公眾號,加強“以卡管人”系統預警信息核對處理,進一步提升流動人口基礎信息化水平,提高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效率。強化社會責任落實,加大執法處罰力度,督促和倒逼用人單位、出租房房東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二)加強重點人員排查管控。按照《樂清市流動人口治安重點人員排查管理工作規定》,進一步擴大治安重點人員列管面,通過做實流動人口日常基礎工作,全面排查發現、管控流動人口中的前科劣跡人員、違法犯罪可疑人員等,採集相關信息,開展上門走訪核查,建立工作檯帳,掌握動態情況,確保及時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對治安重點人員集中的重點區域和治安亂點,要切實加大清查力度,進一步擠壓違法犯罪活動空間。深入排查特殊人群,及時採集登記信息,實時掌握動態情況,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不漏管、不失控。
(三)實施消防安全準入登記。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符合“十個一律”7項剛性標準的,要指導房東及時向所在村居申請消防安全準入登記,由所在村居定期匯總至社區,社區匯總報送至鄉鎮、街道後,統一錄入消防安全格線化信息系統,並由鄉鎮、街道核發消防安全準入登記牌;7項剛性標準中有1條及以上不符合的,判定為不合格,並核發整改通知書,由駐村幹部、村兩委幹部、新居民協管員、格線員等督辦整改,對整改後復檢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由所在村居報送鄉鎮、街道,由鄉鎮、街道會同有關部門單位採取行政處罰、停水停電、拘留查封、拆除違建等強制性手段倒逼整改。
(四)嚴格標準逐級整改提升。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DB33/T976-2015)和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標準(詳見附屬檔案1),分級分類開展技術改造,落實安全措施,進一步提升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管理水平,並及時在消防安全格線化信息系統中錄入更新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隱患信息。推動在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密集區域建立志願消防隊,100人以上的出租房要配置消防安全專職管理員;推廣火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火災公眾責任險。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百日攻堅行動是做好G20杭州峰會安保工作的一項具體措施,也是推進“平安樂清”建設、維護我市社會穩定的重要載體。為確保百日攻堅行動順利開展,成立市流動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行動領導小組,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潘黃星擔任組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銀巧,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蔣榮國擔任副組長,市公安局、市新居民服務管理局、市公安消防局和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百日攻堅行動的組織協調、督導推進和日常工作,谷冶宏(市公安局、新居民服務管理局)同志為辦公室主任,陳銀雷(市公安消防局)、林宏鋇(市新居民服務管理局)、繆東曉(市新居民服務管理局)等同志為辦公室副主任,並抽調有關部門單位的業務骨幹組成若干個督導組。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並結合各自實際和重點,制定具體的工作計畫和工作措施,確保百日攻堅行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部門協作,形成執法震懾。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要求,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執法打擊,確保隱患拆違數、停水停電數不低於去年同期。供電、供水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鄉鎮、街道,用足停電停水手段;公安部門要對未按規定報送流動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信息的房東、業主依法予以處罰,對拒不整改消防隱患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房東一律予以拘留;三改一拆部門要依法拆除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搭建;市場監管部門對使用不符合條件或未登記備案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的單位和個人,一律不予工商營業登記;各行政許可審批部門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認真查處利用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從事無證無照生產經營的行為;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等要積極協助做好居住出租房登記工作。
(三)強化督導問責,確保工作實效。要制定工作督導方案和考核辦法,組建實體化督導組,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發現問題責令及時整改;要每月分析研判各鄉鎮、街道百日攻堅行動開展情況和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情況,並予以排名通報。要狠抓責任落實,對工作進度滯後、專項督查中發現較大問題和因排查整治管理不到位導致發生重大案事件的,要根據消防工作問責的有關規定啟動約談機制;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律按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倒查追責。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各新聞媒體要切實加強對百日攻堅行動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報導,發動廣大幹部民眾積極參與百日攻堅行動,切實提高民眾消防安全意識,不斷壯大百日攻堅行動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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